关灯
护眼
字体:

风骚桃花(大女人之二)(17)



一进到房间,两人的唇迫不及特地结合,舌尖彼此交缠,足足亲吻了仿若有一个世纪么长,直到两人的肺部差点没空气,才依依不舍地分开……

接着他的手掌在她身上巡礼,一度停在她高耸的乳房上,捏、搓、揉、挤,直到她的乳头胀得又红又大,脸上表情同时出现痛苦和快乐为止,他的手掌便转移战场,来到羊肠小径……

在他修长手指的爱抚下,她很快地就像沼泽似的黏糊湿滑,连她自己都不敢相信,她的热情比核子弹爆炸时的热力还要炽灼。

随着指头的进进出出,她的叫声越来越大,摇摆也越来越剧烈。

「我要……我要……」孟云两手紧抓着床单,从唇中迸出细微的呻吟。

「妳要什么?」钟斯突然以舌尖采蜜。

「那个,你的那个。」孟云的身体彷如触电般痉挛。

「说清楚些,我的哪个?」钟斯吸吮着胀红耸立的真珠粒。

「讨厌,除了那个以外,还会有哪个。」孟云全身难以自抑地颤抖着。

「是不是这个?」钟斯炫耀地展示魏然的男性象征。

「对!就是它,求你快进来,我快不行了。」孟云乞求。

钟斯将孟云的双腿抬到两边肩膀上,以威猛的姿势直接冲进女体内……

一股剥落的剧痛,使得孟云不由得紧紧抱住钟斯的身体,同时钟斯也停止冲刺,直到孟云的身体不再那么僵硬之后,钟斯才以缓慢而温柔的行进速度,渐渐将孟云推向颠峰。

白热的火花在体内迸射,她快乐地徜徉在他的臂弯中……

★★★★

一阵汽车喇叭声惊醒了孟云,她翻转身子,隔着窗帑的天空已由黑染白,床头矮柜上的女用手表,长针的位置超过八,她吓一跳,一整晚没回家,肯定把母亲急坏了,她必需飞快赶回大女人俱乐部。

钟斯仍旧熟睡着,她小心翼翼地穿回衣服,轻吻他的额头一下,然后带着眷恋的微笑离开房间,进到电梯时,她对着镜子的女人说:「妳恋爱了!」

她深信他一定会像电影「毕业生」里的达斯汀霍夫曼阻止她的婚礼,不对,他比达斯汀霍夫曼棒多了,他绝对不会让她和大茂土豆举行婚礼,就算有婚礼,也是他们两人的,一想到这,她彷佛浸泡在蜂蜜中,全身甜蜜蜜。

回到大女人俱乐部,在信道上遇见因怀孕而吃成肥婆的宋小曼。

「风骚桃花终于从女孩蜕变成女人了。」小曼将孟云从头到脚打量一遍。

「妳怎么知道?是不是筱筱对妳说了什么?」孟云脸红。

「纸是包不住火的,光看妳走路姿势就知道了。」小曼有经验的说。

「我一晚没回来,我妈她有没有说什么?」孟云心跳七上八下。

「本来她急得快报警,后来她的大哥大响了……」小曼挽着孟云到房间谈。

「我妈有大哥大!」孟云不敢相信地瞪大眼。

「这有什么好稀奇?现在是没有大哥大的人才稀奇。」小曼嗤鼻。

「她一向跟社会脱节,怎么这回脚步这么快跟得上时代了!」孟云狐疑。

「总之,接电话后,她脸上就一直有种奇怪的笑容。」小曼摸着下巴。

「怎么个奇怪法?」孟云总觉得她好象忘了什么线索似的。

「像只吞了金丝雀的猫,一脸贼笑。」小曼形容。

「会是谁打电话给她?」孟云陷入沉思状态。

「恕我直言,我认为是妳妈的情夫。」小曼语出惊人。

「胡说!我妈是贞节烈女,才不可能偷男人。」孟云平和地反驳。

「那妳骚包的个性是遗传谁?」小曼追根究底地问。

「我爸,他最高记录有五个老婆。」孟云俯首认错似地小声承认。

「妳妈若是知道妳昨晚失身,她会怎么样?」小曼面色凝重。

「我……不敢想……」孟云的眼神彷佛被乌云遮蔽般黯淡下来。

「妳明知道她会伤心痛苦,为什么要玩火?」小曼语带责备的问。

「这是我和筱筱商量过,取消婚约的唯一办法。」孟云慑嚅。

「她怎么可能想出这种不周全的笨办法!」小曼纳闷。

在小曼的心中,筱筱聪明绝顶,平常是黑矸装酱油,看不出来,摇不出声,给人高深莫测的神秘感,但只要一有事发生,就算是天大的麻烦,筱筱就是有本事在最短的时间摆平一切,从处理过程到结果保证找不到一丝瑕疵。

若不是筱筱礼让,大女人俱乐部部长的名片,印的绝不是宋小曼三个字。

所以她怎么也不会相信,筱筱会想出失身这种馊主意!

她太了解她们这几个大女人,对男人的品味比挑鸡蛋里的骨头还要挑剔,因为她们尊重身体,认为身体是珍贵的宝藏,只能让心爱的男人挖掘,绝对不会出卖身体做一夜夫人,除非……

小曼相信,失身之计另有隐情,只是眼前的女人不肯明讲。

但,只要宋小曼想知道的事,就算是国防机密,也逃不出她的耳朵。

「办法是我想的,她只是没有反对。」孟云不打自招。

「幸好,我还以为筱筱累出病来,脑袋变笨了。」小曼指桑骂愧。

「我哪里笨?这办法有什么不好?」孟云不服气地嘟着嘴。

「我担心妳赔了夫人又折兵。」小曼一语道破。

「不会,除了我妈的反应忘了考虑进去之外,其它部分可以说是天衣无缝,尤其是我密告狗仔记者来偷拍,我自认是高招,保证让大茂土豆……」孟云越说越眉飞色舞,小曼却越听眉锁得越紧。

「什么!妳居然笨到让自己成为笑柄!」小曼受不停地叹气摇头。

「正因为我成了国际笑柄,大茂土豆就不会娶我了。」孟云理直气壮。

「他看到报纸之后,搞不好会恼羞成怒,杀了妳。」小曼危言吓她道。

「看来我得要去买把枪防身了。」孟云吞了吞口水。

「吓妳的啦,我想妳妈逼妳嫁他,一定是因为他人不错。」小曼肯定。

「筱筱也是这么说,不过我永远也不会喜欢他。」因为孟云已心有所属。

「妳有没有想过,他明知妳是风骚桃花,为什么坚持履行婚约?」小曼问。

「他贪图我的美貌。」孟云一口咬定。

「妳错了,没有一个男人会娶声名狼籍的女人,除非他爱她爱昏头了,但是他和妳可以说是几乎不认识,所以他不可能爱妳,这表示他头没昏,那么妳告诉我,他为什么非娶妳不可?」小曼已经把答案分析出来了。

「他和我一样,有来自家庭的压力,不能取消婚约。」孟云垂头丧气。

「这就对了!」小曼建议:「快去阻止那个狗仔记者发布新闻。」

「我立刻打电话给他,花钱消灾。」孟云连拨了好几次电话。

「看样子他可能去找买家了。」小曼面露忧色。

「不打了,反正船到桥头自然直。」孟云自暴自弃地挂上电话。

「想要船直,婚后就要站得直、坐得稳,做个好太太。」小曼中肯的说。

「我偏不,我偏要让他继续戴绿帽。」孟云的眼神充满殷殷渴望。

「看妳心神荡漾的表情,在想昨晚的男人吗?」小曼瞅着她。

「讨厌!被妳看穿了。」孟云羞红脸,嘴角却泛着微笑。

「他是送妳耳环的男人?」小曼继续追问下去。

「没错,就是他,追我追得好紧。」孟云一脸陶醉。

「妳好象……不!妳爱上他了!」小曼突地发现到。

「我也是这么认为。」孟云清了情喉咙,语气爽朗的说。

「我懂了,筱筱的用意,是让妳在婚前好好地爱一次。」小曼确信。

「为什么只能一次?为什么我不能像妳和语焉是爱一辈子?」孟云大叫。

「妳歹命。」小曼耸肩,一副是上帝做的决定,与她无关的表情。

叶芊芊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