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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沅晞往他修长指尖指的方向一看,一只小小的吉娃娃正仰头看著她,两只大大的眼睛好像快掉下来似的,尾巴有一整块咖啡色的色块。
“这不是我的狗。”显然这男人误会了。
她是一个大剌剌,连自己的生活起居都打理不好的女人,怎么会自找麻烦去养只狗来活受罪?
“不要否认了,我都看到了。”辜至雅看著她的眼睛,一看到她那双神似娜塔莉的双眸,他的心咚地一跳。
要命!怎么会这样?
他努力保持镇定,不受她的长相所影响。
韩沅晞翻翻白眼。“看到什么?”
“你蹲下去,把狗放在地上。”他陈述刚刚在车里看见的,但语气已经不自觉地和缓许多,他还是被影响了。
“拜托!我是在捡手机!”她皱著眉头,声音高扬。“我手机掉了,我弯身下去捡,懂了吗?可以放开我了吗?我还有急事。”
他蹙起了眉。
她说她在捡手机?怎么可能?“如果你不是这只狗的主人,它为什么一直看著你?”
韩沅晞低头一看。
见鬼了,那只狗还真的可怜兮兮的在看她!
它穿著蓝衣带红帽的神气衣服,还戴著红色项圈,分明是有人养但走散了。
“天知道它为什么一直看著我?你问它啊!”她瞪著狗,没好气的说。
对她一见钟情?一只狗对她一见钟情?去他的。
“因为你是它的主人。”感觉到她完全不想承认自己做的事,辜至雅脸色一沉。
她不想跟他争辩了。“随便你怎么说,反正我知道我不是就好!放开我的手,我要走了。”
就算她要养狗,也会养可爱的贵宾或高贵的蝴蝶犬,才不会养大头加凸眼的ET吉娃娃哩。
“你真的打算就这样把它弃养在街头?”辜至雅一双向来温色的眸变得益发紧绷、冷峻,这个时候,她长得像娜塔莉也没用,在他心中,仍是动物第一。
“对!”韩沅晞没好气地朝他呛。
就算她真是狗主人,要丢掉狗,怎样?关他什么事?
现代人都自扫门前雪居多,就算眼前发生车祸,有人快翘辫子了都不见得有人理,更何况是一只狗?他会不会太见义勇为了?这不合潮流啦。
辜至雅松了手,弯身将吉娃娃抱起来,不赞同的目光看向她。“我会一直跟著你。”
“你这个人怎么这样?”韩沅晞抓狂的低喊,“都跟你说了,我不认识这只狗,你干么还要跟著我?”
他到底是哪根筋不对?动物保护协会的哦?世界上有那么多穿皮草的名女人不去抓,缠住她这个小人物做什么啦!
“在你承认它之前,我都会一直跟著你。”辜至雅不为所动的说。
“随便你!”她冷冷的丢了句,转身就走,她可没兴趣跟偏执狂耗。
没走两步,她突然煞住脚步,辜至雅也跟著停下来,以为她良心发现要把狗认回去。
他松了口气,语气也变得较为柔和。“你这样就对了,既然养了它,就不该随便丢弃,而且你既然是它的主人,应该也知道,吉娃娃很怕摔,一摔可能就没命……”
从小他就喜欢小动物,因为辜宅有位管理花圃的老好人福伯,他在下人住的地方收养了几只猫猫狗狗,他一放学就会跑去跟那些友善的猫狗玩。
自小,他父亲就忙于事业,母亲也忙于慈善与公益,这些都是为了替集团树立形象,反而忽略了他们兄弟五人。
虽然过著犹如王子般的富裕生活,但因为父母长期在他成长中缺席,他是一个没有安全感的孩子。
他的安全感在那些被弃养的猫狗身上找到,养成了一颗温暖的心。
相较于他的兄弟们,大哥辜至酷因没有父母的陪伴而变得过份独立、尖锐,二哥至俊则容易不耐烦、没有爱心,三哥至帅专门跟父亲唱反调,他浪荡、不羁,小弟至美则深受父亲严谨表相的影响,变成一个龟毛的小男人。
他很幸运,在去美国当小留学生之前,他拥有一处心灵依归。
那些猫狗取代了他父母的角色,每当他有挫折、烦恼的时候,他很习惯去跟猫狗倾诉,久而久之,他对动物产生了深厚的感情。
赴美之后,他对动物的感情仍然没有变,所以他在父亲的反对声中选择了兽医系就读。
曾经一度,他父亲以中断经济来源来阻止他入学,不过靠著三个哥哥的帮忙,以及他自己没日没夜的打工,他还是完成了兽医系的学业,并且开业成为了兽医,而后父亲也只好接受这个事实。
他父亲曾说过,他不反对他成为医生,但绝不能是兽医或妇科医生,他父亲似乎觉得,当兽医或妇科医生很丢脸。
然而他认为,人的命是命,动物的命也是一条命,两者没有分别。
这个世界上已经有太多为了赚钱而当医生的人了,不差他一个,既然他有比别人优异的背景,这辈子注定不必为吃穿烦恼,那么他就应该不以营利为目的,拯救小动物们的性命才对。
所以呢,现在他虽然逼不得已回到台湾,在联通环球集团担任决策总经理的职务,把美国的兽医院暂时交给好友接手,但他有空时仍会去兽医诊所兼职,替他最喜欢的小动物看诊。
“先生,麻烦你先不要讲话,我现在有急事,拜托你配合一下,拜托你了……”
辜至雅还搞不清楚怎么回事,韩沅晞已经勾住他的手臂,她抬高精致的下颚,俏丽的脸蛋出现迎战的神情。
他因她突如其来的亲密举动微怔,发觉她直勾勾的瞪视著迎面而来的一对男女,因此他也打量起那对状似热恋中的情侣。
男人很年轻,白净帅气,奶油小生类型,有著男模般的挺拔身材,但此刻他脸上的表情超尴尬。
至于女人——很甜美,红唇边的笑容像极了前主播侯佩岑,手里挽著淡粉红色的香奈儿复古包,纤足下踏著Dior白色铆钉高跟凉鞋,一派名媛模样。
“韩沅晞,好巧哦!”温郁琳惊喜的看著韩沅晞,露出一口小巧整齐的贝齿粲笑著,“你也要去百货公司买学姊的弥月礼对不对?”
这附近是百货公司超级战区,前面就是101,过去一点有纽约纽约,再过去还有新光三越的信义新天地,都是血拚的圣地。
“看来你也接到学姊的请帖了是吧?”韩沅晞微扬唇角,甜甜的挤出一记艳光四射的微笑,她很大方的看著“前好友”和“前男友”,绝不让他们看出她的心情有多恶劣。
“学姊一举得男,她婆家开心得很,这次好像请了不少人哟。”温郁琳话锋一转,睨著“前好友”身边出色的男人,猫般的眼眸转了转。“韩沅晞,你不介绍一下,这位是——”
一副勾引人的甜腻尾音,她的拿手好戏,酥软的娃娃音,没几个男人招架得住。
“哦~”韩沅晞立即漾起满脸甜笑,亲匿地偎了偎旁边的陌生人。“是我男朋友。”
她说他是她的……男朋友?
辜至雅心里惊讶,但缄默著。
“你男朋友?”温郁琳努力保持的甜美气质险险破功,因为她眼珠子差点滚下来跟人行道上的砖块亲吻。
这女人这么快就有新男友了?而且还长得这么优。
好看的剑眉、高鼻梁、深邃大眼、薄嘴唇,大地色西裤下的腿看起来修长又匀称,咖啡色小牛皮的皮鞋质感上佳,不像一般名牌,倒像纯手工打造的……
“亲爱的,她就是我常对你提到的,我的合伙人,也是我最好的朋友温郁琳。”韩沅晞笑著介绍,态度落落大方。
辜至雅知道此时不是拆穿她的时候,他合作地看著温郁琳,露出一记温文微笑。“幸会,温小姐,敝姓辜,辜至雅。”
温郁琳娇笑著,“原来是辜先生啊,你跟我们韩沅晞认识多久了?姓辜的人很少,很特别呢,不知道百年辜家跟你有没有亲戚关系呢?”她打趣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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