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蓦地,一颗头鬼鬼祟祟地探进房里来,苗大顺对侄女招招手。
“火妮,你过来一下。”
“有事吗,小叔叔?”
“当然是有事才会找你,小孩子不要问那么多,快点过来就是了。”
火妮走到房门口,立刻被苗大顺不由分说的拉出去,一古脑的拉到他的房间里,还马上把房间门锁上,看得她一头雾水。
“到底什么事小叔叔?为什么要锁门?”
苗大顺搓著手,不安地说:“那个——?事实上,是我撞到他的。”
“啊?撞到谁?”状况外。
他吞了口口水,又顿了一下才慢吞吞地说:“就……就是客房里的那个人,是……是我把他撞昏的。”
“什么?”火妮眼珠子差点滚下来去跟地板亲吻。
看到火妮的反应,苗大顺更不安了。“那个——?昨天晚上,我喝醉了,睡到今天清晨迷迷糊糊开了车要回家,经过树林时,没想到他突然冲出来,我就——?我就撞到他了。”
“你确定吗?”火妮眉心一皱,这件事可是非同小可。“你当时喝醉了,怎么知道撞到的是他?”
“八九不离十啦,我看到一团黑影冲过来,我撞上去,听到砰的一声,我酒当场吓醒了一半,也不敢下车看,连忙开了车就跑。”
她没好气的瞪著苗大顺。“厚~小叔叔!你怎么可以肇事还逃逸啦?万一他被你撞死怎么办?”
他知不知道自己闯了多大的祸?没有驾照,还酒驾把人撞成失忆,现在怎么办啦?
“我知道,我知道自己不对,你就不要再骂我了。”苗大顺一脸苦瓜的向火妮求饶。“刚刚听到他什么都想不起来,我都快紧张死了,如果他一直想不起来怎么办?这样不就永远找不到他的家人了?”
“你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就好!”火妮蹙著眉。“现在唯一的办法就只有报警了,让警察去找他的家人。”
“不行!”他急忙拉住侄女。
“为什么不行?”
“万一报警,追查起来,知道是我撞到他的,那个……我……我没驾照,还喝酒,还有,如果他的家人要我负责怎么办?”
火妮蹙著眉,很不认同。“不报警,他现在什么都想不起来,难道让他一直住下来?”
“搞不好……过几天他就想起来了,那个——?谁谁谁,下村的阿良嫂不就是那样吗?被机车撞到,一、两个月什么都想不起来,然后有一天就突然什么都想起来了,我想他……他应该也是这样吧。”
她恶狠狠的瞪视著他,“最好是有这么简单!”
知道火妮不高兴,苗大顺松手了。“好吧,你去报警,如果你忍心小叔叔都几岁了还去坐牢,你就去报警吧,小叔叔知道你向来最有正义感,我不该叫你做这种泯灭天良的事,是我太超过了……”
看他那副可怜兮兮、垂头丧气的模样,火妮心软了。
回想起她十二岁那年,家里发生火灾,如果不是小叔叔拚死奔进火场里把睡梦中的她背出来,现在根本不会有她这个人存在。
那一场火,小叔叔毁了半边容貌,从此没有女人肯再多看他一眼,也是这个原因,他都五十多岁了,至今仍是个单身汉。
她常感到很内疚,如果不是为了救她,小叔叔也不会失去原本端端正正的容貌,更不会单身至今,但他却从没对她说过一句抱怨的话,乐天的他,总是笑嘻嘻地面对每个人。
她不能让他去坐牢,她情愿自己去蹲苦牢,也不能让小叔叔一把年纪了还去受那种罪……
“我不报警就是了。”她下了个困难的决定。
唉,这样实在有违她做人的原则,现在也只能祈望那个人快点恢复记忆。
“至美……呜呜……你到底在哪里……你到底在哪里?”
两天来,梁芷柔哭红了双眼,肝肠寸断的回到台北等消息,她住进了辜家的新房,焦急地等待音讯。
“你多少吃一点,不要再哭了,这样很伤身体的。”安彤安慰著她,见她那么伤心,实在不像跟小美才见过三次面而已啊。
至帅说,小美连终身伴侣都用计算的,两人之间毫无感情基础,只因为对象符合他对完美的要求就决定了婚事。
在她看来,未必那样,或许他们一见钟情,真的都对彼此很有感觉,很来电啊,不然芷柔现在也不会食不下咽的。
“我吃不下。”说完,梁芷柔又开始啜泣起来。“三嫂……”吸吸鼻子。“如果至美真的有什么不测怎么办?人家会不会说,是我克死了他?”
“啊?”安彤微微一愣。
“是我表姊和表姨她们这样说的。”再吸吸鼻子。“她们说,如果至美死了,别人一定会说我克夫,到时我就再也嫁不出去了,没有男人会再对我有兴趣,他一定要平安无事才可以。”
安彤有够给他傻眼的。“呃,所以——?你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哭的?”
小头颅点了点。“我压力好大,这两天都睡不著,我妈为了我,今天一大早飞到泰国去求佛了,希望佛祖保佑至美平安归来,不然我年纪轻轻就会变成——?变成寡妇——?呜呜呜……”
说完,又啜泣起来。
安彤愣愣地看著她那悲切的样子,确定她老公说的没错,她跟小美之间,真的没有感情基础。
而且她突然发现,这位梁家千金也不像小美所认知的那么完美,看她哭得连鼻涕都流下来了,如果小美看到她这副鬼样子,还会认为她很完美,还会想娶她吗?
嗯,很怀疑!
“来、来,坐坐,不要客气,当自己家一样,多吃点。”当天晚餐时,梅淑珠热情的招呼著「客人”。
“对啊!你坐啊,别净站著。”因为心虚,苗大顺对辜至美特别好,他一把把他拉到热闹的餐桌旁,让他坐在自己旁边。
火妮受不了的摇摇头,小叔叔这样,迟早会露出马脚啦!
瞧,他不低调一点,还在那里热情的向人家介绍家族成员,真是有够瞎的,不过,这也正是她叔叔可爱之处呀!
“我来向你介绍。”苗大顺一一指著餐桌上的人,大声地说:“这是火妮的爷爷、奶奶,火妮的妈你已经见过了,我是火妮的小叔叔,你叫我阿顺叔就可以了,这是仲芳、仲凯,他们是火妮爸爸好朋友的孩子,他们的父母过世之后,他们就住在这里了,这是阿泰叔、阿泰婶,他们在我们农庄里做事,也住在这里,以后你也要住在这里,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辜至美紧抿著唇,看著满满一桌子的人,这种感觉好陌生,感觉上,他好像没和这么多人一起吃饭过。
“这孩子怎么都不说话咧?”身材跟媳妇一样丰润,满头银发的苗家奶奶问。
阿泰婶掩著嘴直笑,“帅哥害羞啦!害羞啦!”
“来!小子!跟大家打声招呼啊!”苗大顺忽地往他后背用力给他拍下去。
“咳咳咳——?”某人直接呛到了。
“啊啊——?歹势、歹势!太用力了。”苗大顺连忙拍著他的背,替他顺顺气。
“唉,这孩子身体虚啊,明天得杀只老母鸡炖中药给他补一补才行。”梅淑珠自言自语地叨念著。
火妮忍不住噗哧一笑。
太有趣了,看他那副不自在的样子,很滑稽耶。
仲凯的身材比较瘦小,衣服不合他穿,他现在身上穿的是小叔叔的衣服,人高胖魁梧的小叔叔,他的衣服对他而言显然太大,连袖子都要折两折,裤管也是,跟他的气质格格不入,份外有趣。
“孩子,你叫什么名字啊?”瘦瘦小小的苗爷爷笑咪咪地问。
火妮蓦然怔忡起来。
对厚,他失忆了耶,现在连自己名字都想不起来,不知道自己是谁,这种感觉……一定很难受吧?
“爸,这孩子失忆了啦。”梅淑珠告诉公公,“他忘记自己的名字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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