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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忙吧,不打扰你了。”搁下咖啡,范纲佑识趣的走开了,早上报社人人都忙,可没人有空聊天。
卢詠歌聚精会神地读起她昨天交出的新闻稿,蓦地,指节轻叩桌面的声音响起,奕南那玩世不恭、飘泊又浪荡的性感嗓音飘进她耳中,“小姐,这么拼命,你想累死自己吗?偶尔休息一上也不是太过分。”
她霍然抬起头,太难得了,屠奕南居然会这么早来找她?这种情形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他昨晚肯定没睡,否则打死她都不会相信他会早起。
“你怎么进来的?”她张望了门口一眼,那里明明有总机的,怎么总机没将他给拦下来。
“走进来的呀。”奕南理所当然的答。
卢詠歌费解的看着他。“你这个闲杂人等,难道没人阻止你?这里是报社,可不是公园。”
“我算闲杂人等?”奕南指着自己鼻梁,老大不服气地说:“我可是堂堂的屠氏集团副总裁耶。”
“凡与本报社无关的人就是闲杂人。”简洁的说完,她看了看手表,十点半,他铁定没有吃早餐!
她飞快地背起包包,拖着他往门口走。
奕南帅帅地皱皱鼻头。“干么?劳驾你亲自撵我走?”一场哥儿们,小詠歌不会对他这么无情吧?
不过也很难讲,古有明训,最毒妇人心,尤其女人的情绪,变化之多端就像天气,晴一时、雨一时,很难揣测的。
卢詠歌不耐烦的瞪他一眼。“请你吃早餐啦。”这家伙还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她拉奕南下楼,在国际金融商业大厦一楼有座小小、雅致的早餐坊,专供这里的上班族享用早餐,选了临马路靠玻璃窗的位子,卢詠歌替他点了煎蛋三明治和热奶茶。
“奶茶?”他皱皱眉,对他的佐餐饮品不满意,他向来是只夜猫子,喜欢充满颓废靡烂的感觉,奶茶这种东西感觉太阳光了,他需要阴暗一点的东西,比如伏特加、白兰地……或是一杯黑咖啡也行,但绝不会是奶茶就是。
“你有异议?”她挑挑眉毛。“你的感冒还没好,想要早点死,我不介意叫老板给你一杯黑咖啡。”
奕南干笑两声。“詠歌,现在你是记者,你以为你在兼职当巫师吗?居然读起心来了,啧,不得了,太可怕了,佩服。”
她不理会他的嘲弄,不感兴趣的问:“说吧,无事不登三宝殿,这么早来,有什么事求我?”
奕南点燃一根烟,无视墙上那大大的“禁烟”两字。“我是那么现实的人吗?”
“我想你也不是。”卢詠歌一笑,扬起眉梢。“好吧,既然没事求我,算我没问。‘”
“你话别收得那么快嘛。”见大势要去,奕南连忙出手阻止,他笑嘻嘻地道:“施比受更有福你知道吧?昨晚金海恬走秀的照片想必你有,洗一份给我。”
卢詠歌盯着他,一脸了然。“算是昨晚你帮我开车过来的报酬?”
昨天她的爱车进厂保养,原本计划下班去取车,却临时帮范纲佑跑新闻,所以才会请总是闲闲没事的奕南帮她开车过来。
奕南轻咳一声,嘴角难掩笑意。“可以这么说……”
金海恬呀金海恬,他实在对她一见钟情,自从他的初恋女友杜卿卿伤心欲绝的离他远去之后,他已经很久不曾有过如此心动的感觉,虽然他生命里的过客太多,但那些都不重要,现在他要把握的是金海恬,让他的生命再次点燃火花!
“可惜我原本准备电影票感谢你,就是那部你近来最想看的《斗阵俱乐部》。”卢詠歌惋惜地道:“不过,看来现在不必了,谢礼你自己想好了,我自然会奉上你要的照片,两天后交件。”
“电影票呢?”奕南眼睛又亮了起来,先把讨照片一事丢一旁吧,看电影要紧。
他看电影有个怪僻,一定要有人陪,没人陪他看电影他看不下去,偏偏遍寻他身边的人,无人对《斗阵俱乐部》的暴力美学有兴趣,害他惆怅许久,此刻枯木逢春,他怎可轻易放过小詠歌这位自愿军?
她兴趣缺缺地说道:“在我办公桌抽屉里。”
在屠奕南面前别谈志气,她早就知道他是没有什么志气的,讲到看电影,怎么践踏他都行。
“几点演?在哪里?”他垂涎地问。
“六点,世纪影城。”
“那好,不见不散。”他抓起帐单到柜台结帐,付完钱,他潇洒的拉开悬有风铃的美丽玻璃门,背朝着她,头也不回的扬起手摆了摆算是后会有期。
阳光下他的身影俊挺无比,皮衣最适合他不过了,深色牛仔裤包裹着他修长的腿,似乎可以听见他边走边吹口哨的轻佻声音。
她炫惑的眯了眯眼,而后悄然叹了口气,他永远不会懂的,永远不懂……
一整天,卢詠歌一直记挂着与奕南的电影之约,可是直到六点她才结束采访工作回到报社,匆匆将新闻稿写好,她急忙飞车赶到世纪影城,可惜她还是迟到了,到影城时已经六点四十了,电影早已开演。
“难道他走了?”左右见不到奕南,一阵歉疚油然而生,她连忙打他的手机。
一阵喧哗从电话那端传来,奕南兴奋的大叫,“哇,詠歌,你到啦?等很久了吗?”
卢詠歌皱皱眉头,奇怪,怎么他会这么问?难道他没来这里等她?
狐疑油然而生,她问道:“你在哪里?”
“我在影城的新馆,你一定有带相机吧,没时间跟你说了,你快带着相机过来找我!”说完他又是兴奋不已的挂掉了电话。
“在搞什么鬼?”她不明所以的看着切断线的手机,决定过去新馆看个究竟。
卢詠歌一到影城新馆就见可怕的人潮蜂拥着,人挤着人、人推着人,绝大部分都是神情兴奋的男士。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她皱着眉头,人这么多,她要去哪里找奕南?
“金海恬来剪彩喔,是她本人亲自来喔!”一名目露仰慕之光的男士好心的告诉卢詠歌。
原来如此,她了解了。
这情形显然是奕南来到影城之后,才发现金海恬今晚适巧也在这里剪彩,因此他就不顾一切的跑来了。
当然,他们的电影之约在此刻已经微不足道,他显然已经忘得一干二净,还要她带相机来替他捕捉金海恬的身影。
真过分呀,屠奕南。
“詠歌!这里、这里!”奕南眼尖的发现了她,连忙扬手对她大喊大叫。
卢詠歌一脸平淡地朝他走过去,都纵容他那么多年了,她不会在此时对他撒手不理,除非她打算不再爱他、不再等他。
人潮继续推挤着,其中不乏粗壮的男士及疯狂的小子,他们的蛮劲真可使天地为之变色,果然,男人对“食色性也”四字当之无愧。
蓦的,卢詠歌被一名粗里粗气的男人给撞倒在地,男人却继续吆喝呐喊着金海恬的名字往前挤冲,一点也无视于自己伤人的行为。
“哎呀!”见到这情形的奕南只好心痛的丢下那仅距他几步之遥的金海恬,迅速奔到她旁边。
卢詠歌皱着眉头按抚膝盖,疼成这样,大概瘀青了。
奕南连忙扶起她。“伤到哪里了?”
哎呀,可惜、可惜。可惜,他差一点点就可以碰到金海恬了,偏偏詠歌这家伙又在这节骨眼被个白目仔撞倒,难道命中注定地与金海恬无缘?
不不,他才不信命哩,他说什么都要追到金海恬,这才不枉他屠奕南在社交界赫赫有名的声望!
“膝盖。”站起来之后,她把背着的相机要交他。
“喏,相机,去照你的金海恬吧。”
奕南不悦的斥责道:“我是那么没有义气的人吗?
你都受伤了,我哪还有什么心情去拍照,回去吧。“
卢詠歌看了他一眼,一丝暖意悄然升起,总算他还不是太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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