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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氏听了丁香的回报,按捺不住性子,蹦跳地冲到了朗月阁要兴师问罪。
买八万颗白叠子的种子,有钱也不能这样败家,况且那些种子要堆在哪里?要是让人知道了他们楼府竟然屯了八万颗白叠子的种子,岂不笑掉人家大牙?
果然是农村出身的土包子,没见过世面到这地步,人家送都不要的东西竟然买起来堆着,光听丁香说她就气不打一处来,铁了心要拿出婆婆的权威,今日非要好好教训不懂事的儿媳妇不可!
骆氏心急火燎的冲到了朗月阁,银衫正更了衣,摆开了桌案要将手稿做最后的整理,待楼天临回来看过一遍,若无问题她明日就要送去观天书坊,也顺道找姚不语聊聊天,她对他们二〇三七年可是还有许多好奇事想知道哩。
“娘?”见骆氏也没让下人通报就冲了进来,后头跟着一头汗的丁香,银衫错愕了一下。
丁香满脸的愧意。“对不住啊少夫人,奴婢就跟夫人说了您买白叠子种子的事而已,夫人就一定要来看看……”
“住口!”骆氏手一挥,不悦地斥道:“不必跟她说这么多,我是这个家的主母,我要做什么还要跟她禀告不成?”
银衫还没反应过来,骆氏已冲到桌案前了,见她大张旗鼓的摊了满桌写得密密麻麻的上品宣纸,不由得又大动肝火。
“这是什么?这是——是《童三宝闯天关》啊!”骆氏蓦地瞪大了眼,自个儿手里正抖开的纸页上分明写了童三宝三个字,而且细看,字里行间处处可见童三宝三个字,再细看了会儿,内容分明是《童三宝闯天关》,可却又是她没看过的内容,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她抬起头来,激动的质问银衫,“这手稿怎么会在你手上?你从何处得来的?你识得胡了先生不成?”
银衫这会儿弄明白了,婆婆也是《童三宝闯天关》的铁粉来着,她镇定了下来,微微一笑。“娘,我就是《童三宝闯天关》的作者胡了。”
“什、什么?《童三宝闯天关》是你撰写的?”一直认定胡了是男子,骆氏顿时乱了套,嘴里喃念着,“不对,这分明是临儿的字迹……”
银衫微笑淡定地道:“因为我写字不快,字体又丑,所以请夫君代笔。婚假十日,我们便是在房里写这《童三宝闯天关》第二部,明日便要送到书商那儿去。”
她总算明白楼天临要她把第二部写出来的原因,他说派得上用场,果然是派上用场了。
骆氏早把来此的目的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她润了润唇,渴望的看着银衫。“那、那这些手稿先让我看看成不成?”
“您是娘,娘要看,自然是可以的。”银衫眨眨眼笑。“往后我写的第三部、第四部,也都会先给娘过目。”
老天!第三部、第四部她都能够先看!骆氏喜悦的抽了口气,脚上轻飘飘的像踩在云端似的。“你说的,可不能黄牛!”
骆氏如获至宝,也忘了追究白叠子种子的事,抱起手稿飞也似的回院子去了,丁香连忙跟上去。银衫莞尔一笑。其实婆婆也满可爱的,这样就收服了,怪没有挑战性的。
荷花重新沏了茶,笑道:“夫人其实不难相处,也没那么多规矩要讲究,久了肯定会喜欢少夫人您的。”
“我知道。”银衫笑着拿起茶盏抿了口茶。
第二十一章 棉花再立功(2)
更新时间:2017-04-25 19:00:04 字数:3912
稍晚楼天临回来,银衫忙不迭地把今日发生的事都说了,自然也说了她要种棉花之事,最后笑道:“你知道娘喜欢看《童三宝闯天关》,怎么不直接跟我说呢?”
楼天临对她置办新宅无意见,只道:“我很了解我娘,刻意讨好反而不对她的脾胃,与其把手稿捧到她面前,不如让她自己发现。”
银衫露出了一个笑容。“我明白了,欲擒故纵。”
“娘心思很浅,相信你们很快就能相处得很好。”楼天临沉吟道:“倒是你说要种白叠子,能做被褥、棉衣,且能更加保暖,这事你有几成把握?”
银衫胸有成竹地道:“有十足的把握。”
她回府之后努力回想,已把记忆中种棉花的法子详实地写出来了,又找来张管事细细询问大宁的气候,发现大宁的气候很适合棉花的生长,根本就是结合了天时地利人和,连老天都帮她。
见楼天临沉吟不语不知在想些什么,银衫兴冲冲地对他说明起来,“我跟你说,若是棉花……我是说白叠子,若是种成了,能扩大种植,便可增加农民的收入,絮出的衣物棉被还能卖到邻国去。我问过张管事了,他见多识广,曾去过邻近几国都没见过棉衣棉被,这真真是独门的生意。”
楼天临却是拉着她到榻上坐下,这才郑重的说道:“衫儿,你需得知道,打从皇上登基以来,大宁的冬日一年比一年冷,天要降雪那也是莫可奈何之事,小康之家并没有特别感受,却是苦了较为贫穷的老百姓,因为他们主要的衣料是麻布,绫罗绸缎和鹤氅裘衣,以及各种皮毛披风和帽子,那都是有钱人家才穿得起的。尤其偏远地区更是天寒地冻,想那游牧民族能世世代代的生存下来,也是因为他们所穿的衣裳多是又暖又厚实的动物皮毛,可见防寒保暖极为重要。
“皇上一直在为平民百姓寻求解决之道却是苦无方法,也曾耳闻西域有种名为云棉的种子,种出的花为棉花,由棉花做出的衣裳棉被极为保暖,对御寒有极佳效果,皇上曾派人寻访却是未果,而如今你却说白叠子能做出
保暖的棉衣棉被,可有确切根据?或者,在你家乡曾经见过?”银衫讶然道:“天临,白叠子就是棉花啊!”
楼天临眼眸光芒乍开,他突地抓住银衫的手。“此话当真?”银衫重重一个点头。“千真万确!”
楼天临脑中灵光一现,闪过一个念头。
今日进宫他已确认了某些事,但如果他祖父能在那件事公诸于世之前接受银衫,那么会更有意义,这事欠缺的是临门一脚。
要让他祖父认同银衫法子很简单,就是要让他以银衫为荣,那荣耀需得大到令安丞相也臣服才行。楼天临仍是抓着银衫的手不放,心中激荡不已。“那么你可愿意将此法上呈给皇上?”
银衫微蹙眉心,有些踌躇地说道:“愿意是愿意,可是棉花不能吃,农民们也不知道要怎么用,要他们一起种,还要他们相信能换银子恐怕还要费番工夫,所以我才想先试种看看。”
楼天临扶着她双肩,激昂地道:“只要你愿意提供方法,其余的就交给我,你只要做个甩手掌柜就行了,此事刻不容缓,我这就进宫去见皇上。”
银衫见夫君又匆匆离府,实在有些傻眼。
棉花又不是一时半刻能种出来的,有那么急吗?
银衫虽然不解楼天临在急什么,可另一方面又着实高兴自己能为百姓做出贡献,如此也不枉她穿越来一回,至少能在大宁的农业发展史留名了吧!
楼伸云身为大宁朝开国以来最重要的元老重臣,同时也是三代帝师,每日上朝都精神抖擞、走路有风,可是近几个月来上朝成了他最纠结的时候,日日都是不情不愿的出门、垂头丧气地回府。偏偏今日又和他的死对头安松春在宣政殿前的玉阶上狭路相逢,他想要避开,那死老头儿偏生故意一直靠向他,让他不得不停下来。
“楼老,怎么见了我就要走呢?”安松春笑嘻嘻地问,春风满面。“您听说了吧?我那宝贝孙媳妇儿有了身孕,我要做太公了,待孩子满月,楼老您可一定要赏脸来喝杯满月酒。”
楼伸云板着脸,蹙着花白的眉一语不发。
南康郡主都怀孕了,反观他的孙媳妇儿不但出身比人家差了不只一星半点,肚皮还不争气,入门都多久了连点动静都没有,想到他就来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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