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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这个世上,不是每个人都像她一样好运……
「宏志,你知道自己做了什麼事吗?」她的声音很温柔,没有一点质疑、责备,或许就是因為这样,让被告当场哭了出来,泪水不断掉落,什麼话都说不出来。
这时旁听席内另一个中年妇女不顾法庭规则,竟然举手发言,「法官大人,这孩子很可怜,原谅他啦!我是被他抢的人,我都没有关係了。」
沉佩璿笑了,严士扬也笑著。
她点头,「被害人能够这般宽宏大量,是我们这个社会的福气,我代替被告谢谢妳。」看向那孩子,「宏志,撇开法官的身分,我有个故事要跟你说。」
被告看著她,涙水盈满眼眶。
沉佩璿说著,彷彿掉入了记忆裡,「我还在读大学时,我的母亲跟你的一样都生病了,一度我想要休学,但我有很多朋友帮忙,包括现在坐在检方席的严检察店。」
看他点点头,沉佩璿继续说:「我没有休学,但日子过得很辛苦──我每天早上五点起床,帮忙母亲到市场摆摊卖菜;七点半,我要赶到学校上课;中间只要没课,我就会赶回市场,继续帮忙。」
「下午我必须陪母亲到医院洗肾,晚上我得回家做饭,整天下来,我没有时间读书,更别提睡觉,可是我还是很努力地把握每分每秒,很多时候我边吃饭边唸书,然后就睡著了,差点淹死在麵裡面。」
眾人笑著,沉佩璿也笑著,很云淡风轻,只有严士扬為她心疼不已。那些画面,有些他知道,有些连他都没看过。
「我知道你很辛苦,真的,相信我,我能体会。你的母亲能有你这样的孩子,我相信她很骄傲,而你也应该让你母亲继续為你感到骄傲。」
孩子就像是失控一样,坐在被告席放声痛哭,哭到不能自己;现场的人闻之鼻酸,,旁听席间,男孩的母亲也哭得不能自己。
「宏志,你如果有困难,应该做的是向别人求救,你可以跟我,也可以跟这位严检察官求救,我相信,我坚决相信,这个世上愿意帮你的人还有很多,你并不孤独,但是绝对不能犯罪!」
孩子用力点头,后悔不已,「因為妈妈隔天就要洗肾了……家裡只剩几百块……所以我才……」泪水不断掉落。
「我知道、我知道,但你动手抢了这位阿姨的皮包,如果她受伤了怎麼办?如果她也急需要用这笔钱怎麼办?宏志,你一定是个成熟体贴的孩子,自己日子过得苦,更应该多為别人想。」
「对不起……对不起……」
「检方,有关於被告家境的问题,是不是应该通报有关单位?」
严士扬点头,「讯问被告当天,检方就已通知社会局,社会局已经介入,提供紧急援助;被告家中是低收入户,已经拨了一笔钱应急,地检署和地方法院这裡也发动募捐,另外我们也正在帮宏志的妈妈找份她的身体可以负担的工作。」
沉佩璿点点头,她知道该怎麼做了。「宏志,我相信你心裡一定很后悔、很难过,我要老实跟你说,这次你是真的犯错了,法律不能祝若无睹,否则我们等於鼓励犯罪,鼓励有困难的人不循正途来解决问题,反而去伤害别人……请你体谅我,即便我对你确实很捨不得,但是我不能纵放。」
他落泪,点头,已经做好一切準备。
「但是,」沉佩璿说著,突然哽咽了,「今天就算我宣告你有罪,你也不一定是坏人!你自己要不要当个好人,完全由你自己心中那个善恶的天平来决定,没有人可以左右;同样的,宣告无罪从这裡走出去的人也不一定就是好人,宏志,你要做个对得起自己,对得起父母的人。」
「我知道……」
收拾卷宗,沉佩璿站起身,「暂时休息,我们下午两点宣判。」
所有人起立,送法官离开。
沉佩璿从审判席旁专门开给法官走的大门离去,她转过身,擦掉眼泪──这是她心中最大的為难,也是她当法官以来常常面临的痛苦,每一个案子都要考验她一次。
大家都相信她手上的槌子,相信她心裡的天平,相信她就是代表善恶,可是连她自己都怀疑善恶、好坏,哪有这麼简单?
严士扬都看到了,他站起身从一旁的门走了出去──这裡虽是地院,不是地检署,但他就像是在跑他家厨房一样,他可熟门熟路。
绕过一段走廊,再转个弯,果然,他看见了沉佩璿,她就站在中庭花园的某个角落,拿著一杯水却没在喝水。
严士扬一阵心疼,他突然懂了她的挣扎──原来她在这个位置上,每天面临的都是这麼多痛苦的事,寻常人迴避即可,她却得一一解决,逃无能逃。
走到她身边,严士扬对她笑著;沉佩璿当然也看见了他,回给他一个无奈又疲累的笑容。
他真的心疼,為她心疼,尤其是听到她刚才那段自白,真不想承认,连他都红了眼眶。
他们什麼话都不说,好像什麼话都不需要说了;他们太熟悉彼此了,一个眼神与微笑就可以知道彼此的想法。
不用说,什麼都不用说,如果需要安慰,就把自己的肩膀借给彼此吧!这已经不只是朋友的肩膀,是比朋友更深的关係,这点他们都心知肚明。
「快点、快点,去慢跑吧!」
「没问题!」
「可是只有慢跑很无聊耶!」
「……那我出题目考你好了。」
「放马过来!」
「来背条文好了!请背出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我想想……意图散佈於眾,而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者,為诽旁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第十章
「不错!换你考我。」
「民事诉讼法第两百七十七条,有关於……」
「不用提示,我会。『当事人主张有利於己之事实者,就其事实有举证之责任。但法律别有规定,或依其情形显失公平者,不在此限』。」
「算妳狠!那我再考妳……」
「轮到我了吧……好好好!你考。」不然他又要耍小孩子脾气了……
「举证责任之例外,统统举出来。」
「事实於法院已显著或於职务上已知者,当事人自认之事实、当事人对他造主张之事实不争执、法律上推定之事实无反证者,这些都不用举证。」
「妳妳妳……妳太厉害了吧!妳是不是统统都背在脑袋裡了?」
「好说,该我了吧!请背出民事诉讼法第六百四十五条。」
「……啊?我……我不知道!」
「骗你的啦!民事诉讼法只到六百四十,没有六百四十五条。」
「妳耍我啊……」
「别这麼爱计较嘛!」
「哈哈哈……」
「呵呵……」
「又在笑什麼?」
沉佩璿跟著严士扬,两人一起漫步离开地院与地检署,时间是晚上十点,算是下班了。碰巧彼此都将工作告一段落,就一起约了离开。
「也没有啦!」
「还说没有,你在我的法庭上当场笑出来,该不会是在嘲笑我吧?」声音轻柔,指控倒是很重,典型沉佩璿说话的方式。
他感到一阵紧张,深怕她误会,「不是、不是,我……我是想起以前的事,以前我们一起在操场上慢跑,然后背著法条。」
想著,她也笑了,两人继续走著,转过个弯,离上班的地方愈来愈远,心情自然也愈来愈轻鬆。
「那你现在还想玩背法条的游戏吗?」
一张俊脸垮掉,「不要!」
她摇头失笑,「亏是你还是个执法人员。」
摸摸自己的头,跟在她身边,下意识的一些动作,比如让她走在内侧,让她走在稍微前面的位置,在在显示出他的照顾。
看著她摆在身侧轻轻晃动的手,严士扬突然有种冲动想要牵住她的手,但又勇气不足,就这样伸出了又缩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