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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伦敦。
虽然还不到真正的冬季,但十一月的平均温度对亚热带出生的人来说已是难以忍受的寒冷。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正熙还是有点无法习惯。
天色太灰。
天气太冷。
云多雨多,加上初来乍到,所有在台湾可以轻易完成的事情一旦越过海洋,便都会显得困难重重。购物、买书、看电影等等,每次上街都是与地图的冒险--但即使如此,正熙依然维持着隔日出门的习惯。
气势磅礴的国会大厦,气派宏大的温莎古堡,以及不畏寒冷仍旧在海德公园游玩的孩子们,但更多的时候,她只是单纯的走走。
多走走,眼界会比较开,心胸也会比较开。
她在这里没有朋友,整天关在房子中一定会变得很不健康,潘才驹很鼓励她多多认识伦敦。
「就当散步,也可以到附近的大学旁听或者是问问看有什么可以选读的课,书先念着,将来总会用得到。」
因为是潘才驹先开口的,因此正熙顺势道:「我已经找到想念的科系了,可是他们说没有开放旁听。」
潘才驹皱眉,「怎么会没有?你把学校名字给我。」
一周后,她收到简函,学校欢迎她在新学期开始时到校旁听。
欢迎她的原因,正熙心知肚明,因为她有一个懂得大英律法的「好丈夫」--名义上的。
他们虽然已经注册,但一直分房。
潘才驹是个聪明人,看得出她心意不定,因此那时他要她跟他去英国的时候,加上了但书,「我们可以先当室友,如果感情真的培养出来,那最好,但若是朝外发展,也无所谓,反正我们有离婚协议书。」
所以其实有点好笑,他们是结婚了,但两人及证人们签了字的离婚协议书也一直放在他们位于布鲁斯贝利的公寓。
要结束婚姻?简单得很,到户政机关把手续办好即可恢复单身。
感谢那张协议书意味的自由保证,正熙与潘才驹的感情一直维持着不错。
比朋友多,但却又比恋人少。
圣诞节那天,潘才驹在科芬园的高级餐厅定了位子,两人用餐喝酒,气氛愉悦中,正熙发现有一位中国侍者对潘才驹频送秋波,一直过来问东问西不说,后来居然要起了名片,看到潘才驹很困扰的样子,正熙佯装大怒,留着八字胡的领班连忙跳出来道歉,而且坚持他们下次一定要再来,「由本餐厅请客。」
两人一直忍到出了餐厅门口的转角才大笑出来。
「你居然比我有男人缘?」正熙怪叫,「这是什么世界?」
「拜托,我什么都没做。」潘才驹一脸无辜,「我从前菜端上桌就一直埋头猛吞,你自己也看到了,是他过来,不是我过去。」
「哎喔,好羡慕你喔,我来到伦敦一个多月了,不要说跟我要名字电话,就连跟我示好的人都没半个。」
「童正熙--」威胁性十足的声音。
「好啦好啦,我不讲了。」正熙笑到全身没力,「喔,差点忘了,我有件事情想问你。」
潘才驹没好气的回着,「说。」
「被大帅哥搭讪的感觉怎么样?」
「童、正、熙。」潘才驹的声音回荡在积雪的红砖街道上,「我杀了你--」
***
新的一年,正熙有了自己的时间表,什么时候去矫正发音,什么时候去购物,什么时候是跟潘才驹的吃饭时间。
他们仍然维持着比恋人少,比朋友多的关心。
公寓的邻居都羡慕他们这对「模范夫妻」,天知道他们相敬如宾是因为没有争吵的理由埃她把自己处理得很好,除了那份小小失落。
失落某一部分对爱情的纯真。
明明已经顺己所愿,应该是很安心、很安定了,但不知道为什么,她一点安心与安定的感觉都没有。
一点都没有。
第十章
一月是伦敦下雪机率最高的日子。
虽然说「最高」,事实上从天空落下雪花的时间并不多,但因为气温低,一旦雪花落下后,要它们在短时间内融化不太可能。
积雪的情况影响了正熙在必要之外出门的可能性,直至接到玮玲的电话。
「童正熙,你是不是忘了还有一个人住在伦敦啊?」
接到电话时,正熙还真有那么几分惭愧--她们的感情一直很好,但也许是因为这一阵子太乱了,所以忘了告诉玮玲她也到达日不落国的消息。
「没良心的家伙。」玮玲在那头说:「还好我神通广大,要不然我们这种不可能开同学会的人可能就此联络不上了,你知不知道。」
正熙在捧着电话,被念了半个多小时。
「看在你诚心认错的份上,今天先饶了你。」璋玲说:「星期天十一点在西堤区的碎花裙见面。」
为此,正熙十点半就到,找了靠窗的位子,点了咖啡,乖乖等待。
差不多就在约定的时间,她看到半年多不见的玮玲,连忙举起手,在不影响别人的前提之下努力的挥着。
玮玲毫不客气的捏了下她的脸,「可恶,十一月就来英国居然不打电话给我,你不知道我住伦敦吗?」
「会痛,对不起啦。」揉着脸颊,正熙忍不住说:「好痛喔。」
「活该。」
侍者送上香气四溢的咖啡,玮玲啜了一口,总算露出笑容。
两人看了玮玲宝宝的照片--出生时皱巴巴的一团,但现在已经是个圆润可爱的小婴儿了。
正熙啧啧称奇,「婴儿的变化真大。」
「他现在比刚生出来的时候大上三分之二。」指着照片,玮玲笑咪咪,「现在还不会翻身,不过已经有一点样子出来的。」
母爱力量惊人,她一扫杀气,变得十分亲切。
「我在医院叫了两天才生出来,经历过生孩子的痛苦,我想我以后没有什么不能忍耐的。」她接着开始叙述怎么被痛醒,两人收拾好需用的衣物到医院办了手续,她躺在病床上,从久久痛一次,到后来痛得要命,孩子却还生不出来,「我到后来连氧气罩都戴上了,因为太痛了,没办法正常呼吸。」
正熙听得心惊胆跳,「那你应该不会再生了吧?」
「为什么不?」
「你自己说痛得要死的啊?」
「因为我很爱孩子的爹,所以我愿意忍受那样的痛苦。」换玮玲满脸不解,「你跟潘才驹不打算生孩子吗?」
正熙正在喝咖啡,听到最后一句,呛了起来,狂咳不止。
「我跟他?」正熙一边咳一边说:「我跟他,咳咳,只是名义上的夫妻,咳,他把我当朋友,我,咳咳,我也是。」
妈呀,生孩子,他们最亲密的接触仅止于亲脸颊,如果这样就能生孩子,全世界早就人口爆炸了。
「名义上?」玮玲睁大眼睛,满脸不敢置信,「你以前不是很喜欢他吗?喔,还是他有什么隐疾?」
「他没隐疾。」
「那你们是怎么回事?」
「因为台北门市在去年跟前年的主题展都办得很好,总公司问他要不要来接伦敦门市,当然,分店跟总店的格局完全不样,他很有意愿,但附带的条件是要夫妻同行,那时我们才约会过几次,不可能马上进入婚姻状况,他才说我们可以先当室友,而我们也的确这么做了。」正熙顿了顿,强调着,「所以,我们之间什么也不是,什么也没有。」
虽然她有意略过重点,但玮玲却没有就此被唬过,「不想当他老婆,但又愿意跟他来?你会不会太奇怪?」
真是一针见血的三句话。
「哪有。」语毕,正熙掩饰性的拿起咖啡杯,要喝的时候才发现早已经见底,只好又尴尬放下。
「快点,诚实招来。」她一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样子,「是不是为了官仲仪?」
「官仲仪?又关他什么事情了,我跟他?哈哈,我跟他,」正熙停了下来,虽然不曾忘记这个名字,但突然听到有人说起,还是让她心跳加速,「我跟他只是……同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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