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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接班人(富不过三代?之三)(5)



再度接手公司后,他更加佩服立雍的才能,他这个老爸远远不及他。幸好立雍将公司的事分别交给几个诚信和能力都很不错的左右手负责,他只要定期去公司听取营运报告即可。

但他们毕竟不是拥有经营将才的立雍,要维持目前的规模,就让他们忙得人仰马翻了,压根儿不可能再继续扩展版图,那完全超出他们的能力范围。

“唉……”想起宝贝儿子,两个老人家顿时陷入愁云惨雾中。

立雍离家后,他们立即委托征信社找人,花了快一年的时间才找到他在宜兰的偏远山区落脚,并去探过他一次,但却被硬生生地赶出门,他还威胁如果他们再去找他,他就要躲到他们永远也找不到的地方,吓得他们不敢再踏入山区一步。

儿子的个性强硬,说到做到,他们怕惹恼他,不敢再去找他,但总不能让他一直躲在山里头吧?

他现在才三十五岁,还有大半辈子要过啊!

“伯父、伯母,麻烦你们看顾安安,我去准备晚餐。”任书颖牵着洗得全身香喷喷的小女孩走进客厅,瞬间扫去一屋子的阴霾。

其实刚开始她都是规规矩矩地喊他们蓝先生、蓝夫人的,但他们不爱那一套,坚持要她喊他们伯父、伯母,非常平易近人,没有富贵人家给人的距离感。

她当初虽然只应征当安安的保母,现在却兼做蓝家厨娘,因为挑食的安安只吃她煮的菜,两老好奇地跟着吃,没想到也吃上瘾了。

所以啦,她只好担起喂养一家老小的重责大任喽!

“书颖,多亏有你,安安这半年来变得好健康,而且每天都很开心。”蓝母牵过安安,另一只手略显激动地握着任书颖的手,频频道谢。“谢谢你、谢谢……”

比起那个只知道要钱的亲外婆,书颖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外人,更像是安安的亲人,真是讽刺。

“伯母,你别这么说,我是安安的保母,好好照顾安安是我分内该做的事。”她谦虚地摇头。

“你对安安的照顾和疼爱,远远超过一般保母,你不但照顾安安,连我们都受惠。”蓝柏绅也是一脸感激。“有你帮忙,是我们的福气。”

“伯父,你这么夸我,让我很不好意思欸。”她虽然做了很多额外的工作,但她做得心甘情愿,只能说她跟蓝家有缘吧。

她老家在高雄,只身上台北工作,台北人的冷漠和疏离让她很不适应,直到遇到蓝家老夫妻,才发觉台北人也有温暖的一面。

他们夫妻俩待人亲切有礼,完全没有一般好野人的高傲和难缠,正因为如此,他们才会如此投缘。

“你真是一个好女孩,如果我们家立雍当年娶的媳妇能有你的一半好,立雍也就不会离家出走了……唉……”蓝母有感而发。

“奶奶,把拔是不是不要我了?”安安扬起漂亮的小脸,表情看起来好忧伤,让人非常心疼。

“你……”跟在一旁的安安突然开口问话,吓到他们两夫妇,话都说不清楚了。“谁、谁说的?把拔很、很爱安安……”

“那他为什么都不回来看我?”安安越说越伤心,大大的泪珠一颗颗滚落,好不可怜。

“这……”老夫妇两人面面相觑,不知道该如何回应。

“安安,把拔当然爱你呀,只是他现在人不在台湾。”任书颖立刻蹲下来抱住小女孩,轻轻顺着她的头发。

最讨厌说谎的她,为了安抚小女孩,却得一而再地说谎,这全都是那个伤心过度的痴情男人害的!

“那把拔什么时候才会回来看安安?”

“这……我也不知道,我会帮安安写信问把拔,看他什么时候回来看安安,好不好?”任书颖再度信口开河,胡乱编理由安抚小女孩。

看着眼前无助的老夫妇和伤心的小女孩,任书颖在心里迅速作出决定——她要找回那个严重失职的父亲!

她能体谅他思念亡妻的心情,却无法谅解他弃家中老小于不顾!

哼,她非把那个不负责任的男人逮回家不可!

第二章

“啊?”任书颖将车停下,拿着地图慢慢走下车,纳闷地低头看着手上的手绘地图,又抬头看着眼前的破旧矮小平房,不敢相信这就是“蓝天集团”接班人所住的地方。

“……不会吧?”一个身家超过百亿的富家子,竟然住在这问看起来破旧到不行的小矮房?

会不会找错地方啦?

这间砖瓦屋位于宜兰县大同乡某个山区的小村落,方圆一公里内没有其他住家,位在村落最偏远的地方,外观看起来比刚才路过的农舍还要破败,屋前杂草丛生,感觉好像很久没有住人了。

前几天跟蓝家两老说明“逮人”的心意后,他们迟迟不敢给她蓝立雍目前的住所地址,担心儿子看到她后,一气之下当真躲得无影无踪。

经过她好说歹说,又拿安安的心情大做文章,他们考虑几天后,才终于决定冒险,交给她一个地址、一张地图和一笔钱以备不时之需。

于是,她今天一大早就穿上简便的休闲服开车出发,耗了将近四个小时才到达这里。

她应该没找错地方吧?

“可是……应该是这里没错啊……”她手上这张地图是蓝家两老几年前委托微信社查访蓝立雍下落时所画下的,他们当年也曾按图索骥地找到他,只是他坚决不肯回家,还撂下狠话不准两老再来打扰他,否则就彻底失踪。

从那时起,两老不敢再跟他联络,也就不知道他是否还在原处。

“希望他还住在这里,否则我还真不知道能上哪儿找人咧……啊……阿桑,等一下!”她看到有人经过,赶忙走上前询问。

“借问一下,这间厝甘呀有住人?”

“有啊,阿勇就住这啊!”嗓门很大的欧巴桑有问必答。

“阿勇?”这么说起来,蓝立雍已经搬走,现在是别人住在这里?

哇咧……那……她现在要上哪儿找人啊?

“你要找阿勇喔?我带你企找伊。”头戴斗笠,脸围着花布的欧巴桑很热情,主动拉起任书颖的手就要走。

“啊……我不是来找阿勇啦!”她赶紧澄清。“我是来找一位以前住在这间历的另外一个人,你甘知伊搬去叨位?”

“以前住在这?咦……”欧巴桑满脸问号。“这间厝一直是阿勇在住啊啊,住就多冬啊呀捏!”

“啊?”任书颖如坠五里雾,越听越迷糊。“阿桑,差不多四年前,甘有一个台北人搬来这?”这个偏僻的小山村,如果搬来一个外地人,应该是村里头的大事。

“这些年来,甘哪阿勇一咧人,咽别人搬来这住呀!”

“那啊安捏……”如果那间房子从头到尾只有阿勇住过,蓝立雍也没来过这个村,那他人呢?

人间蒸发?还是……她根本就找错地方了?

不就是一个简单的寻人任务吗?怎么变得这么复杂啊!

“我先来定,要紧来去送饭……”

“阿桑,我尬你去。”她快走去见阿勇,搞不好他知道蓝立雍的下落。

“好啊,作伙走才有伴。”欧巴桑热情地自我介绍。“人拢叫我阿水婶,你叫啥咪名?”

“我叫做任书颖。”

“认输赢?”阿水婶听了哈哈大笑。“哪有人叫这款名?哈哈……”

任书颖从小被取笑习惯,不以为意,汗流浃背地跟着阿水婶的步伐,爬到一个山坳处,看到两个男人正在菜田里工作,其中一个人的个头非常高,虽然隔着一大段距离,仍让人一眼就注意到他。

他就是阿勇?

跟她想像中的“阿勇”完全不一样,他的存在感太强烈,让人完全无法忽视。

“老啊、阿勇啊,紧来呷饭……”阿水婶使出狮吼神功,叫唤五百公尺外的两人。

“好,来呀啦!”阿水伯的嗓门也不遑多让,吼完后,转头招呼阿勇,两人一前一后地走上田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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