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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个好老公(成双成对之一)(17)



他讨厌别的男人虎视眈眈地看着她的侵略眼神,那会勾起他血液里的野蛮分子。

“付现。”成功将人支开去结账。

丁茤萸的注意力全放在他皮夹里的一迭现钞上。

“干么不刷卡?”现在还有谁会带着上万元现金上街?

“我没申请信用卡。”一拿回发票和找零后,他立刻牵着她的手走出眼镜行,招来一部出租车到他停车的地方。

“你怎么啦?”她终于发觉他怪怪的。

“我不喜欢别的男人盯着你看。”语气酸得很。

她什么事都不用做,单是站在一旁,自然就会吸引众人的目光,尤其是男人。

他也知道她不是存心招蜂引蝶,是男人自己送上门的,但是看了男人黏在她身上的痴迷目光,还是让他很不舒服。

“没办法,我是公众人物。”

“……我知道。”声音有些闷。

纪可法终于发觉她跟他是两种截然不同类型的人。

他不喜欢引人注意;她习惯成为众人注视的焦点。

他低调、重隐私;她没有么生活可言。

他口拙木讷;她长袖善舞。

“你又在想什么?”

“我们两个几乎可以说是强烈的对比。”

“你现在才发现吗?”不管是外在打扮、内在个性,还是生活方式,他们两人是完完全全的对比。

“常常有媒体跟着你吗?”

“几乎每天都会有人盯梢。”

“你怎么受得了?”

“我的工作需要曝光,习惯就好。”刚开始她也觉得自己像是动物园里的动物,供人观赏,但经过几年的磨练后,渐渐习惯地盯梢的生活了,就当他们是免费保镖。

“我很难习惯被人跟踪的生活。”

“上报会不会造成你工作上的困扰?”当听“法医”就觉得严肃又硬邦邦,不可能忍受绯闻吧?

“我不在意别人的看法,只要不影响到工作就无所谓。”法医界是个狭小又保守的行业,闹上绯闻多多少少会影响刚正不阿的形象,但他的工作不是光靠形象就能做好。

别人对他的评价是好是坏,不会影响他的工作质量,他也不会因为别人说闲话而放弃她。

依台湾媒体八卦的程度,闹绯闻怎么可能不影响到他的工作?

她是不是该出面澄清,减轻对他的冲击呢?

从不对绯闻作出正面响应的她,第一次动了想澄清的念头。

☆☆☆ ☆☆☆

“原来你真的住在墓仔埔附近耶!”纪可法住的地方离坟墓不算太远,这附近只有他住的这栋破旧的两层独栋屋子。“这是你老家吗?”

刚刚坐他的车经过车子抛锚的地方时,她的车子已经不在,应该是修车厂拖走了,但经过那个地方还是让她心慌,心里直发毛。

是不是那附近的“住户”对她不满?她不由得纳闷地想着,要不然为什么专拿她的车开刀?

如果这次车子再检查不出问题,她只好去庙里烧香求个平安符挂着了,人绝对不能太铁齿啊!

“算是吧。”将车子停在屋前的空地。“这是我爷爷奶奶很久以前住的地方。”

“很久以前?那现在呢?”

“他们现在住在前面那片墓仔埔里面。”拉开“防君子不防小人”的破木门,打开电灯开关,陈旧简陋的装潢跟她的光鲜亮丽,成了强烈的对比。

“你是说……”尾随在他身后进屋,愣了几秒才领悟到他话里的意思。“对不起、对不起……”

“没事,他们已经过世十几年了。”招呼她坐在伤痕累累的硬木椅上。“对了,他们就葬在你车子抛锚那附近。”

“不会这么巧吧?”丁茤萸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苦笑。

难道说,是他的爷爷、奶奶还在找她麻烦,警告她不准接近他们的乖孙?

“巧?”打开冰箱,拿出两瓶矿泉水,走回她身旁坐下,打开瓶盖再交给她。“哪里巧?”

“连续两次在同一个地方抛锚,你不认为巧得离谱?”她几乎可以肯定是他的爷爷、奶奶在给她下马威。

“嗯……是满巧的,也许是我爷爷、奶奶想认识你。”他一脸平静地说出让人咋舌的话。“这样好了,等一下我们一起去跟他们上个香,打声招呼。”

“……也好。”就去求他的祖先别再找她麻烦了。

坐在比石头还硬的木椅上几分钟后,她不舒服地挪动臀部,调整坐姿,乔了好几次,还是找不到合适的角度。

这里的摆设老旧简陋,不到五坪的客厅,比她的浴室还小,长手长脚的她一进屋,只能局促地蹑手蹑脚,就怕撞坏这些“古董”级家具。

他静静地看了她五分钟后,终于开口问——

“你有痔疮吗?”

“……我看起来像是有痔疮的人吗?”好久不见的咬牙声再度出现。

竟然将“痔疮”冠在她身上?这个人还是不要说话的好!

“有痔疮的人,光看外表是看不出来的。”他笑笑地纠正她的错误观念。“不过你的动作很像,坐不住,屁股一直动来动去地乔角度。”

“我会动来动去是因为这个椅子很硬,坐起来很不舒服!”她深呼吸一大口气后才开口,免得脑袋缺氧,做出不该做的事。

“嗯……”他认真地来回看着她和屋里的老旧家具,作出结论。“你跟这间房子很不搭。”

她的外貌和打扮都非常的现代、时髦,而且很美丽,跟房子里过时又老旧,甚至可以说是丑陋的装潢形成强烈的对比。

就如同他们两人的外表和个性,也是南辕北辙,另一个强烈对比。

“你跟这里也不是很搭。”他的气质斯文,举止优雅,充满自信,尤其是换上金属细框的眼镜后,整个人都亮了起来,很够格吃模特儿这行饭。

“会吗?”他自嘲地说。“我还以为你会说我食古不化,跟这里的环境很搭呢!”

为了当法医,他搬离家里,住到这间偏远的老房子,过着俭朴无华的生活,离他以前奢华的生活越来越远。

他还挺喜欢现在这种无拘无束的生活,爱吃什么就吃什么,爱穿什么就穿什么,无须在意别人的眼光。

“我是说你身上的气质。”他身上有富贵子弟的气息,就算是低价品牌的服饰穿在他身上也会自动升级,这种气质不是一般人家养得出来的。

“还好吧。”他耸耸肩,没有下面作答。

“法医的薪水应该不差,你为什么不搬到生活机能方便一点的地点呢?这里出入、买东西都很不方便耶!”更别说还得跟一群怪怪的“住户”当邻居。

她不否认自己习惯、也喜欢舒适的生活,但不会因此而瞧不起贫穷的人,只是纳闷他明明可以拥有好一点的生活质量,为什么要窝在这里?

“这里坟墓是多了一点,但是地广人稀,没有吵翻天的左邻,也没有乱丢垃圾的右舍。况且,坟墓就是最好的保全,没人会大胆地闯进来。”

他这么说是没错啦,只是这里的居住水平,让人不敢恭维。

她宁可付高额保全费,住在舒适便利的地方,也好过让坟墓当保全。

“你在这里住多久了?”

“考上法医研究所后就住在这里,四年多了。”

“你现在几岁?”都已经算是男女朋友了,她到现在还不知道他的个人资料呢!

“三十。”他小学念时连跳了两级,所以比其它人早了两年执业。

她惊讶地看着他比实际年龄还要年轻的脸,他根本比大学生还要像学生耶!

“……我还以为你顶多比我大一、两岁耶!”他完全看不出来有三十岁。

三十岁的大男人,怎么还能保有这份纯净的气质?更别提他那烂到最高点的“笔直”说话技巧了。

“你几岁?”

“你不知道女人的年龄是秘密吗?”她顿了一下,好奇地反问:“你猜我几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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