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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程教授的恋爱日常(12)

作者:鹿边边 阅读记录


“她跟你找对象,是往高处踮。你现在还小,不懂得结婚要门当户对的重要性。”

“……”

赵洋一条条听着,脸上的表情由震惊,转为伤心且愤怒,他从未想过,爱情与婚姻,可以用这样功利、市侩角度去分析。他满怀期待地带着心爱的女孩儿回家,觉得父母一定会喜欢她。

他倏然起身,对着孙芬,“那你中午表现得挺热情,还给红包,多虚伪!”

“你这孩子怎么和妈妈说话的?”赵建安也起身,冲着儿子,“咱们瞧不瞧得上人家是一码事,有没有礼节是另一码事。再怎么说,她现在是你女朋友,咱们家也不能失礼!”

“虚伪至极。”赵洋梗着脖子反击,“你们这样,让我觉得是咱们家配不上她!”

孙芬抬头,冷静道:“洋洋,你看这样的姑娘,她像一颗糖果。与她谈恋爱很甜,可对身体的长远健康无益。婚姻是庸俗的,你要选能助你走得远的。”

“我没什么好走远的。”赵洋忍住眼中的泪水,“您二位,门当户对,苦心钻营半生,走得远吗?”

他母亲是体制内的杂志编辑,早上九点上班,中午两小时午休,下午四点半下班,工作毫无挑战性可言;两人过去将心思放在赵建安的升迁上,想着能更进一步,可惜临退休了,也只是个办公室主任。

赵洋走进自己房间,将门摔得巨响。

“咔哒”一声锁上。

按照计划,见过赵洋父母后,国庆节周小谜是要回家一趟的。尽管暑假后,她和父母才分开一个月。周小谜是个恋家的姑娘,家乡的一切都让她觉得好。

近七个小时高铁,周小谜到达H市时,已是傍晚。

她拉着行李箱走出车厢,群山怀抱中,是一望无际的晚霞。那晚霞美得击中了她的心灵,血红中有一种张扬震慑了她的心。漫天的红橙交织,远方则化为静谧的蓝紫,这一份平静,抚慰了她两日奔波疲惫的身躯。她突然感到一阵安宁,舍不得这一片霞光沉沦。

周小谜静静看了半分钟,拿出手机来记录下这一刻。

【回家啦~太美了!】

第11章 掌控

发完朋友圈后,周小谜出站。王秀平已经在出站口等了,看见女儿归家,笑容洋溢在脸上,接过周小谜手中的行李箱,利索地放到后备箱。王秀平的头发梳在脑后,扎个低马尾,已经很久没有染过了,只有最后一截发黄。她的脸黑且瘦,透露着精干的光。身上的T恤有些旧,是周小谜去年的旧衣服。

周小谜看到后备箱里有几个麻袋,装着衣服,“妈,今天拿的货?生意不错呀。”

“还有昨天的,攒了两天没发货。”王秀平说,“这阵子生意还行,希望下个月双十一做活动,把销量冲上去。”王秀平开了一家户外服装的淘宝店。H市当地,有几个很成规模的户外服装生产基地。除了品牌批发,也能出货零售给个体户。

上车时发现副驾这边的车门有明显的擦痕,王秀平满不在乎道,不小心和电动车擦了,反正咱家这车也不值几个钱。

周小谜回到家之后,先在车库,帮妈妈打包好今天要发货的衣服。

她俩之前有默契,周小谜打运单,王秀平把衣服整理好套快递袋,胶带撕拉声干脆利落。

周小谜想起自己在念高中时,周末回家,会进淘宝后台,帮着进行宝贝上新。后来她手把手教王秀平用电脑,给她报名县里的电商培训班,一点点把这家网店做起来。

一个从农村出来的妇女,普通话都说不标准,一开始连打字都不会,进不到能独立运营一家小网店。周小谜觉得自己的妈妈很了不起,没上过大学,但有终生学习的毅力与能力。

周小谜家在五楼,没有电梯,王秀平把她的行李箱提了上去。

打开家门时,周诚已经做好了饭。他擦了擦手,推了下眼镜,摘掉围裙。周诚做饭的次数不多,他烧菜油大,重盐,王秀平说吃了不健康。今天是女儿回家,他特地下厨,做了周小谜最喜欢的红烧肉。

他家的红烧肉也是咸口为主,带着一点微微的甜。周小谜喜欢吃红烧肉里的肥肉,糯糯的,特别香。

“想起小谜小时候,住外婆家,也不爱吃别的东西,就爱吃红烧肉。”王秀平说。

说了无数遍的故事,周小谜顺口就能接下去:“结果天天吃肉,营养单一,掉头发了,变成黄毛丫头。”

因为父母外出打工,周小谜小时候是做过一段时间“留守儿童”,在外婆家住。自从营养不良开始脱发后,父母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把她接回身边。

这些年他们家的日子依然不算富有,但也没有那么糟糕。

吃完饭,周小谜看客厅的角落里,也堆了几摞书,“爸,书房里都装不下你的东西了?”

“你妈怕把书房压塌了,”周诚说,“她说堆太多了,危险。”

南方的房子潮,书房里的书有一股味道,周诚说是书香,王秀平说是霉臭,可能书堆里都要筑蟑螂窝了。

周诚今年四十五岁了,身姿板正,皮肤很白,看着还十分年轻。周小谜的眉眼都像爸爸,周诚最骄傲的就是女儿遗传了自己的浓眉大眼,特别精神漂亮。

七点,有人敲门。

“练字的孩子来了。”王秀平去开门。

四个孩子进来,把手中的学具包一放,冲上来拥抱住周小谜,“小谜姐姐,你回来啦!”

周诚带了一批学生练字,毛笔和硬笔书法都有。大多数小孩儿学的是硬笔,家长的诉求无非是把字写漂亮点,以后卷子上能多得几分。

周诚的才气在小区里是有名的,家长们也愿意把孩子送来学,受一受“诗人”的熏陶也好。

周小谜跟孩子们的关系很好,以前在家时,就经常给他们买好吃的。

回到家的快乐难以言喻。

不然怎么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狗窝呢。

回到自己的小房间后,周小谜看到朋友圈有红点。点开一看,“方方”、“阿莫”、“赵洋哥哥”、“cheng”给你点了个赞。

周小谜想了想,给“cheng”添加备注,认认真真输入——程希尧副教授。

看着非常严谨。

“看什么呢?”程希雨瘫在宽大的真皮沙发上,借着酒劲,脑袋一歪,凑过去看弟弟手机。

程希尧没来得及关屏幕,被程希雨看到了。程希雨挠挠头,卷发被抓乱了,“小谜,谁呀?女孩儿?你还会给人点赞?”她觉得这个名字有点耳熟。

程希雨是个记忆力极好的人,尤其是对人,只要让她有过印象,她可以说近乎过目不忘,甚至能记住所有商业伙伴的喜好,生日,家庭关系,绯闻八卦。

这点让她在人际交往上如鱼得水。程希尧觉得,也不失为一种商人的天赋。

程希尧给小咪开了个罐头,拿到阳台去。

玻璃推拉门一开,小咪便来委屈地蹭他裤腿,仿佛在问今晚为什么没有摸摸抱抱。

程希尧揉了揉它的小脑袋,没办法,程希雨猫毛过敏,又直接喝醉酒杀了过来。幸亏她还有点良心,在楼下宠物店买了肉罐头带上来。原谅她吧,小家伙,委屈你了。

程希雨很少来程希尧的住处,觉得他家没点烟火气。近二百平的大平层,黑灰白主色调的装修,比酒店的风格还冷淡。她很难想象,程希尧怎么在这种房子里生活下去的。

得亏有只猫。

说到猫,她又看不上小咪,觉得她不是品种猫,名字取得还随意。

一边嫌弃一边买罐头,心里念着这小流浪猫可真会挑主人。一年不到长了不少,看着毛色油光水滑,比以前营养不良的样子好看多了。

程希尧从阳台回来后,洗了把手,坐在吧台,给自己倒了杯酒。

“我也要。”程希雨懒懒地喊,人也不动,等着程希尧给她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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