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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米花死去活来(113)
作者:气候症 阅读记录
伏特加在横滨是十章(?)之前,琴酒想找到丰月异能的原因,所以派了伏特加去横滨调查。
第94章 帅到发昏
“哇~~”
【哇~~】
“哇哇哇哇”
看不见这一画面的人们是永远不能明白墙打开的那一瞬间的惊艳的,一整面墙的崭新武器,那寒光都能闪的人眼睛疼。
“他也太富了吧。”丰月忍不住想伸手去摸,幸好系统及时提醒有机关,这才避免了他爪子被灼伤的下场。
然而这满墙看起来就很厉害的武器实在闪的他眼睛疼,丰月恨不得咬手指头抑制住抢过来的欲望。拜托他也是个男的,绝大多数男的对这些都没有抵抗力吧!
没见着刚刚直播间里突然涌过来一批男观众吗?
正当丰月站在墙前深陷欲望与道德的纠缠,挣扎于要不要偷琴酒一次的时刻,身后传来了如恶魔一般的低声。
“再看把你眼睛挖了。”
丰月一个激灵躲到一旁,高大的银发男人只是安静走上前去把机关再次按上,并没有多问丰月是怎么打开他的密码锁的。
被琴酒最后冷冷剐了一眼的丰月不敢再乱动,只好乖乖在小房间打地铺,可可怜怜蜷缩着睡了一夜。
从第二日开始,琴酒の历练便正式开始了……
每晚回到落脚地,丰月脑子里就只有一个问题盘旋——“怎么现在不让时间加速了?”
球球了,加速吧,他不想被琴酒锻炼成世界第一杀手啊!
每天每天,丰月都在睡不饱和醒不来的痛苦中挣扎,他第一次见识到什么叫人间险恶,琴酒这个大卷王每天起得比鸡早睡的比狗晚,偏偏精神好得恐怖,带着丰月天南海北地跑。
一年之内,他们跑遍了日本的几乎每一寸角落,谁让组织家大业大,欠他们钱的、得罪他们的遍布全国呢?
这一年内还发生了些其他事情,比如赤井秀一终于暴露了。起因是一场对琴酒的逮捕,大概是存了几分对丰月的照顾,赤井秀一避开了两人在一块的时机,而是趁着琴酒落单下手。
只可惜不怕神对手就怕猪队友,FBI的内部发生失误,不但琴酒没抓着,反而导致赤井秀一彻底暴露。
无奈,赤井秀一只能逃离了组织。
丰月记得那段时间琴酒低气压到了极致,跟个炸药桶似的谁碰炸谁,就连一向喜欢作死的丰月都不敢靠近了。
伏特加依旧充当着小弟工作,他们逐渐变成了稳固的三角形,道上开始流传“黑白双煞”的传说,而丰月并不是很乐意和琴酒拥有这个cp名。
寒霜爬满墙台的朝阳中,满树银花璀璨非常,灿烂的金黄色光芒在这些晶莹之间不断折射、流转,地面深色的石头都变得浅淡。
俊美的青年单手撑着下巴坐在简朴的寿司店中,黑色的长发入墨倾洒而下,蜿蜒绕着脊背铺满了金属轮椅的靠背,如同邪恶的藤蔓一般蚕食着主人的生命力。
冬日的阳光最为“致命”——不论如何看来都是致命的,如果你能承认脸可以杀人这件事的话。
透过那古朴的窗棱,太多的少女偷偷在街角驻足,明明那青年从不曾投来一瞥,也能叫她们的双颊绯红。
大概两个月前,这家伊吕波寿司店来了一位极品帅哥,一瞬间这个消息就在米花内传开了,高等院校和女校的人纷纷涌来店里,直到今天,寿司店的人流依旧十分可观,堪称络绎不绝。
这位服务员小哥太帅了,帅到人发昏,若是非得挑一个问题,那就是他似乎腿脚不便所以不得不坐在轮椅上给大家送餐。
啊啊啊这哪行啊!让如此孱弱美人艰难地给自己送食物绝对会良心不安的!
所以丰月君!请您坐在橱窗那里就好!那里才是您能发挥最大价值的地方!
在店内除了朗姆外无数人期盼的目光中,丰月悠然自得毫无愧疚地开始当起了摆设——他的日常工作从送盘子变成了吉祥物。
只要坐在那里,两指轻捻一杯茶,悠悠露出一点神秘莫测的慵懒表情,然后……昏昏欲睡就可以。
嗯,不仅能增加店铺收益以间接增加自己的分红,还能额外赚一笔服务员的费用。偶尔什么乱七八糟的摄影师还非得来给他塞钱借用肖像权,他的小金库也太充实了吧!
“南!烛!”
终于支撑到店铺打烊,朗姆啪的一下把围裙扔在了桌面上,他阴恻恻地看着丰月,其他还没来得及撤走,在后厨偷偷帮忙的成员不由得脖子一缩,决定先留下来看看情况,要是朗姆想对南烛做什么他们也好拦一拦呢。
朗姆:妈的也不知道是谁在给他们发薪水!
“不要生气,生气老的快。”丰月语重心长地规劝,然后摇动轮椅往这边来。
朗姆忍不住了,走过去一把把他提溜起来——相比胁田兼则这心宽体胖的样子,丰月确实可以称得上小鸡仔。
饶是火大地提起来,放下来的时候还是十足的小心翼翼,确保这家伙不会软骨头直接躺倒在地碰瓷自己。
“你明明腿伤早就好了,装什么装!赶紧和琴酒去干活!”
“亚达。”丰月拒绝,倒三角眼充满着抗议,“我腿断了,好不了。”
“你断个屁的断!”朗姆恼恨,要说南烛这腿伤,和他也有点关系。
大约三个月前,琴酒好不容易带着一脸死气沉沉的南烛从北海道回来,朗姆实在看不过去,觉得琴酒要培养人才接替莱伊的位置也不是这么个揠苗助长的法子。
更何况南烛在朗姆心里,还是那个刚加入组织,性格肆意妄为的小男孩,所以竟也多了几分照顾。
没想到这一照顾就出事了,陪琴酒走南闯北大半年都没事的南烛,单独跟朗姆出勤一天就断了腿。
……
朗姆分不清这小子是故意看他好欺负想在他坟头蹦迪还是单纯受不了苦日子才慌不择路出此下策。
总之,南烛这腿断的还挺厉害,修养了三个月据医生说还不能走路——啊顺道一提,医生是雪莉。正是因为朗姆觉得雪莉被南烛骗了那么多次两人合该结仇,所以才放心地让雪莉诊治,这样才不会存在联合起来骗他的情况。
雪莉虽然说起来是做研究的而不是治人的,但她对医学有点兴趣,看个断骨啥的倒是没什么问题。
既然雪莉说南烛还不能走动,朗姆也只能捏着鼻子相信,要不然不仅惩罚不了南烛这个满口谎言的小坏蛋,连带着雪莉也会因自己的猜忌而生气。
所以,南烛已经在寿司店当了三个月的吉祥物。
常言道,人分别许久再见便会觉得时光匆匆,朗姆对南烛也是,不知怎么的总有种吾家有儿初长成的感觉。
奇了怪了,分明一年前南烛在他眼里还是个小baby。
组织里的其他人也有这种莫名的感觉,一年前的南烛稚气未脱,脸上还带着一点点婴儿肥,结果出门历练大半年,下巴一下子变尖了,人更加精瘦,个头也好像长高了。
曾经的阴郁美少年一下子变成了妖孽大魔王,举手投足都有种慵懒随意而尽在掌控的感觉。
怪事,琴酒也不是这么个人设啊,怎么跟琴酒跑一跑还能光速成长的?
然而,组织里没有一个人意识到,虽然南烛的外表和心性看起来成长飞快,但在他的组织身份下,完全没在干正事。
丰月对着窗外叽叽喳喳无忧无虑的小鸟叹了口气,对方眨巴着豆豆眼歪了歪头。
他烦躁地撩起耳畔的长发,那个翡翠的玉坠子便轻轻摇动——他看起来实在不像是真人,而是现代漫画中的风流贵公子。
说起来,除了运用自己的诅咒能力在这个世界惩罚过那些十恶不赦之徒,丰月确实没杀过人。他,一款游戏的第一视角人物,代表着全体玩家的意志,当然不能行事太过分。
像十二那种的就特别符合主流价值,身为警察,惩奸除恶,惩恶扬善,一股浩然正气。不过丰月自己人设在那,只能迂回地往主流价值上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