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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她醒来后,捧着他留下来的字条,忍不住吻了又吻。
活了十七年,她从没有感觉到,此刻照耀在她身上的阳光是如此炽热,蓬勃而有朝气,一切都是如此的美妙。
黄昏时,幻笛慵懒地坐在公园的椅子上,期待着那台白色宾士车驶来。如今有了震霍,只要跟着他,她也有本事让自己飞上枝头做凤凰,到时候呼风唤雨都不是难事了。哼!看看麦雅唐还有什么好狂的!
就像是心有灵犀似的,幻笛才在想着情敌麦雅唐,要怎么给她一点颜色瞧瞧……大老远处,麦雅唐竟然朝她这边走了过来。
这些日子以来,葛震霍除了对她不理不睬外,也无情地直言他爱的人是幻笛。
“幻笛!”她姑在幻笛的面前,不再有以往的嚣张跋扈,而是一副委曲求全的模样。
“有——什么事吗?麦高材生。”真是十年河东十年河西啊,这下换成幻笛心高气傲地道。“真是难得看到你在这里出没,这里是贫民窟里的小公园,寒伧得可是容不下你这位高贵的千金小姐。”瞧麦雅唐一脸失意憔悴的样子,想必自幻笛夺走葛震霍后,她一定很不好过。
“我……”麦雅唐欲言又止。
她要哀求幻笛把葛震霍还给她,没有葛震霍的日子,她根本活不下去……
“我什么?”幻笛故意狂得二五八万的,用着粗俗不堪的言语说。“有什么话就快说,有什么屁就快放!我可是要和震霍约会,没空理你!”
麦雅唐颤抖地问着:“幻笛,你得到震霍了吗?”
“你说呢?你以为呢?”幻笛一阵奸笑,对麦雅唐旧恨加上新仇交杂的容腮,使她看起来狰狞无比。
“震霍爱上你了,震霍真的爱你……”麦雅唐啜泣的声音传来。
“是的。一,点,都,没,错。”幻笛讥笑着。“我确确实实得到震霍了,他是我的男人了!”
麦雅唐顾不得旁人异样的眼光,绝望的泪水不停地洒了下来。
幻笛露出一个冷冷的笑容。让巳经到来、在一旁偷窥的葛震霍不寒而栗。甜美的幻笛消失了,眼前阴险世故的一面,是他无法想象的。
“我相信他爱你,但是,你爱他吗?”麦雅唐不甘心地说着。
“你不过是想利用他,让自己变得有钱,这只不过是你飞上枝头变凤凰的伎俩罢了!你根本只是爱他的钱!”
“你这样说就不公平了。”幻笛丝毫不认为自己理亏,振振有辞道。“起码我也付出了我的肉体,去换得葛家少奶奶的位子啊!况及我用我的身体去赚钱有错吗?在这功利的资本社会里,大家各凭本事赚钱!而你的勾引本事显然略逊我一筹!”
“这都要怪你自己,你从来不懂得要友爱同学,你做人从不留三份情面,一直要将我赶尽杀绝。我受够了你的嘲笑,更受够了你种种简直不把我当人看的凌虐行为,我一定要让你尝到失去震霍的苦。”幻笛强烈的报复心,使得她的脸色变得十分阴沉。
“我可是要你看清楚!你别傻得还以为——震霍会回到你的怀里。今天,震霍会不爱你,完全是你的报应,你根本不值得人家同情。”幻笛看着麦雅唐伤心欲绝的模样,竟然拍手叫好。
“你利用震霍赚钱,这样对震霍的伤害很大。你根本一点都不爱他——”麦雅唐无法想像会有人可以只为了钱,没有爱,而在一起的。
“我怎么可能不爱他呢?只是我更爱他的钱罢了!”幻笛仰头尖声大笑,笑声中满是骇人的恨意。
“我不久就要和他一起去留学了,我会住在音乐之都维也纳,我会过着幸福的生活。我想我们以后见面的机会等于零,所以现在,先跟你道别吧!”幻笛皮笑肉不笑地说道。“bye-bye!”
她的话重重地打击了麦雅唐,麦雅唐这一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和心爱的人一起去留学,没想到幻笛竟轻易取代了她……
“我恨你!”她用力地咆哮着,随即迈开了脚步,一下便跑得老远。
幻笛继续坐在榕树下,心中感慨万千,哼!没想到麦雅唐也会有这一天,真是个输不起的家伙。
她根本不知道葛震霍早己偷偷来到她后方的树木边。
他故意把车停得很远,一路散步到公园来,原本想给她一个惊喜,出其不意地从后方捂住她的眼睛,再大声喊道:“亲爱的,猜猜我是谁?”这虽然是一个可笑又幼稚的举动,但也代表着他全心的爱。
如今他站在原地文风不动,面色惨白,他将手伸进口袋里,死命地握紧那支他特地跑到乐器行买的口琴。
他真傻,他为她付出了全心全意,可是她却只是在玩弄他,利用他成为她发财的工具……原来她的爱,只是建筑在他的钱上面而已。
她在欺骗他!
欺骗他最纯、最真、最无邪的爱。葛震霍吸吸鼻子,强忍住眼眶中的泪水。
他故做若无其事地大叫了一声:“啊——”吓了幻笛一大跳。
“是你----讨厌,你坏死了!”她嗲声道。
他牵动着嘴角,坐在她身边,勉强地笑着。她立即一睑娇羞地躲在他怀里,“我好想你!”
“嗯!我也好想你!”嘴里虽然这么说,他却是一副死气沉沉的模样,而沉浸在幸福世界中的她,根本没有察觉异状。“送给你!”他从口袋里取出一个包装精致的礼物。
“这是什么?”
“拆开看不就知道了?”
“那我拆了喔!”当她看到眼前出用一支昂贵的口琴时,双眼立刻发出光芒,高兴地叫了出来。
他拼命忍着即将狂泄的鼾水,故做轻松道:“你说你想学钢琴,可是却苦无机会。其实学钢琴才不好呢!钢琴那么大、那么笨重,根本带不走。学口琴的话,体积小又可以随身携带。走到哪里兴致一起,想要吹一曲绝不是问题!”他安慰着她,同时也鼓励着她。
幻笛眼角泛着感动的泪水,那是她发自内心的泪水啊!
看她的模样,他实在无法置信她刚刚会说出句句让他心如刀割、千刀万剐的话。
“谢谢你。”幻笛哽咽道。“我好喜欢它。”
“不客气。”他激动地抚摸她的面颊,用尽他这一生的痴狂挚爱道。“我要你知道,我真的好爱、好爱、好爱你!”
“我也爱你。”她害羞不已道。
然后,她把注意力全都转向手里的口琴。那是她长到这么大,第一次收到的礼物呢!
有钱真好,有个有钱的男朋友更好。她要什么,就会有什么。
“好了。时间不早了,我先回家了!”他知道再不走的话,只怕他会忍不住崩溃……
“嗯!”她知道他有“家规”,无法留住他。“那这个星期天?”
“就同一个时间,在这里碰面,我带你到我家去见我父母。”他强颜欢笑地许下他永远无法实现的约定。
“好。”她乖乖地目送他离去。
她恋恋不舍对他的眷恋模样,他却认为这一切部是看在他的钱上,所做出的举动……
这个星期,虽然白天他们的时间无法配合,所以没有再见过面,不过每天晚上他们仍是浓情蜜意地通着电话。
每一天,幻笛都含笑入眠。她根本无法预料到毁灭即将到来。
星期天。
她花了一整个早上的时间装扮自己。去发廊将头发修剪整齐,再好好地沐浴了一番,弄得全身香喷喷的,再穿上花了一星期逛街买的衣服和鞋子。这套衣服很正式,全身上下是连身的红色洋装。她不敢穿得太花俏,怕葛家父母会看她不顺眼。当然这些所有的开销,都是震霍出的。
她一心想要抛去贫穷的阴影,在盛装打扮的她,希望拥有的是大家闺秀的风范,而不是轻浮的小太妹。
与震霍见面的时间快到了,她慎重又难掩兴奋地出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