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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你认栽(17)



一进门,迎面而来的,是死气沉沉的阴暗,以及空气不流通的窒闷感。

“哎呀?怎么不打开窗帘,这样空气不好,病好得了才怪!”千寻一进屋里,家庭主妇的本性就出来了,很自动地把每个窗户的帘子全拉开,打开窗户,刹那间,室内大亮,新鲜的空气也流入屋内,纡解令人不舒服的窒闷感。

宓儿东看西瞧,很快的在客厅沙发上找着了病恹恹的Sammy。

她走上前,发现他闭着眼,脸色苍白,动也不动。

“……”她观察了一会儿,没出声叫他,也没揉手推他,而是抬起脚,碰那个看起来像尸体的东西。

“你别太过分……”苍白俊美的面孔,缓缓睁开一双瞪人的眼睛。

“哟,你还活着?”

“废话……”

“那就好。”她庆幸地点头。“没买菊花是对的。”

“……”他连骂脏话的力气都没有,只能用贞子的白眼球瞪她。

“啊!Sammy!你还好吗?天呀……你脸色好苍白……哪儿不舒服,快告诉我!”千寻忙来到他身边,探探他的额头,摸摸他的脸,检查他有没有发烧。

很好,总算来了个有点人性的,唉……还是千寻善良。

“我全身上下都不舒服,难过死了……”他虚弱地抱怨。

“去看医生了吗?”

“他每次重感冒,不病个十天半个月不会好的。”宓儿淡道,反而没像千寻那样大惊小怪,因为她和Sammy是老朋友了,对他这情形见怪不怪。

“是吗?”千寻狐疑地抬头望她,再求证地看看Sammy。

“如果第十六天,你们还看不到我出现,就来帮我收尸吧……”他把脸转开,赌气地不看她们。

闹脾气了?

千寻忍不住想笑,现在她真的放心了,会耍任性就表示没问题,她像哄小孩子一般地安慰他。

“才不会呢,你生病,我和宓儿担心死了,刚才按门铃没人应,本来还想找人把门撬开呢!”

他哼了一声,还是那个拗脾气,千寻早习惯了,他越拗,就表示人还很硬朗得很。

“你没事就好,我还得赶回摄影棚呢!”

Sammy没好气地瞪她,表情上写着“真没良心”!

千寻帮好友解释:“宓儿本来今天走不开,为了你,特地挪了半天时间来看你,这些吃的、用的都是她买的。”

“知道啦,你这大忙人的时间多宝贵,我还不清楚吗……”他也不是真的生宓儿的气,只是身子实在不舒服,想找人发泄一下。“好啦,我没事,你们可以走了。”

“放心,我不走,我来照顾你。”

Sammy眼儿一亮,其实他很希望生病的时候有人可以陪陪他,只是嘴硬不说,表面上爱装酷罢了。

“那怎么好意思?”

“我们是朋友嘛,朋友有难,怎么能不顾呢?幸好我是闲人,你就当我太闲,让我有事可做,我会很感激你的。”

宓儿鼓掌道:“这决定太好了!千寻,你就留下来照顾他,他为了感谢你,以后就会多多用你当模特儿拍婚纱,一切皆大欢喜,我也可以放心走人了。”她风度翩翩地将花束递给Sammy。“祝你早日康复,我走了,两位,告辞。”对俊男美女抛了个飞吻,她潇洒的离开了。

就这样,千寻负起照顾Sammy这个病人的任务,这也是她求之不得的事,因为如此一来,她就有事可忙了。

做家事和照顾人,本来就是她拿手的长才,她发誓要让自己很忙很忙,模特儿拍照的Case并非天天有,所以Sammy的生病,正好给了她忙碌的理由。

只是没想到,这一忙,就忙了两个多月。

两个多月了,她竟然完全没跟他联络!

唐仕诚坐立难安,心浮气躁,眼睛看手机的次数比看文件还多,查询来电号码的频率比查电脑资料还密集。

我是怎么了?他疑惑地自问,想委托他的客户一堆排队等着,想跟他约会的女人随时引颈期盼着。

他年轻有为、多金英俊,多年努力之下有了今天的成就,单身贵族的生活让他保有自我品味,得以享受充分的自由。

但……他的快乐不再百分之百,心里挂念的尽是千寻的身影,她越不跟他联络,他就越感不安。

难道,她真的一去不回头?

他站起身,随手拿了西装外套和公文包,走出自己的办公室,经过秘书办公桌时,丢了一句。

“我出去拜访客户,如果有一位姓韩的小姐找我或打电话来,务必通知我。”

“好的,唐律师。”秘书恭敬地应答。

在即将跨出门外时,秘书及时唤住他。

“等等,唐律师。”

“还有什么事?”

秘书有些尴尬地提醒他。“您袖口的扣子掉了。”

他愣住,继而检查自己的袖子,这才发现少了一颗扣子。

律师的门面很重要,穿着打扮上的小细节绝对要注意,以往像掉扣子这样的事不曾发生在他身上过,因为千寻向来把一切打理得有条不紊,他从来不需要操心。

少了她,清晨再也没有人在他脸上亲亲,闹着要他不准赖床;餐桌上也没有香喷喷的饭菜和百喝不厌的咖啡等着他;没人帮他洗衣、晒衣和烫衣,夜晚也没人为他按摩肩颈,消除疲劳。

心儿一紧,回忆这些甜美的过往,他不禁汗颜,原来……她为他做了这么多事,而他总视为理所当然。

“唐律师?”秘书还等在一旁,纳闷地望着出神的他。

唐仕诚收回心神,绅士地微笑。“幸好你提醒,不然就这样见客户太失礼了。”

“哪里,这是应该的,我现在立刻帮你缝,我这儿有多余的扣子,虽然不太一样,但很相似。”

“不用,我用袖扣代替就好。”他走回办公室,拉开抽屉,从一个精致的锦盒里拿出一对烫金的袖扣和领带夹。

他还记得,这是千寻去年送他的生日礼物。那一天,她比他还开心,直说这礼物她找了好久,因为上面的英文字,正好跟他名字的英文开头字母一样;而那一晚,她自己也是礼物之一,为了取悦他,她穿上一直不好意思穿的性感内衣,躺在床上让他“吃”……

浓眉蹙起,他汗颜地往下瞧,乱想的结果,就是刺激“某个地方”的隆起。

他冷静地压下男人天生的冲动,及时用意念冷却它。

这个袖扣他一直没戴过,现在刚好派上用场,他把袖扣扣上,发现它的确好看,奇异的,浮躁的心情居然好了七、八分。

想见她。

这样的渴盼一天没停止过,反而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更加深了思念,他以为可以等到她回头,但事实证明,他高估了自己,低估了千寻的意志力。

难道只有结婚一途,才能解决两人的问题?

忽然灵机一动,唐仕诚暗骂自己笨,如此简单的问题,他居然现在才想到解决的办法。

他知道该如何说服千寻了!他得快点结束今天的事,好去见千寻,要她多给他一点时间,也许再过几年,他会跟她结婚,但他仍需要时间去适应。这招缓兵之计,不但可以留住佳人,也可以给他充足的时间想别的办法。

最重要的是,他要她回到身边,这样也不算失信子她,至少他退让了,她……应该不会太为难他吧?

隔天——

今天是星期六,他一大早就去买了一束玫瑰花,照往例,要说服情人和好,花束是不可或缺的道具。

他拿着大把玫瑰,驱车来到千寻现在住的公寓大楼,大楼平日进出虽然有管理员看守,但他可是律师,轻易就说服了管理员配合他的惊喜计划,加上他西装笔挺、仪表斯文,天生的好相貌容易给人好感,管理员认得他,因此没有通报便让他上去。

他登记一下后,便直接坐电梯上楼。

唐仕诚来到门前,按下电铃,一开始没人应,他很有耐心地继续按了几声,大约等了五分钟,终于有人来应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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