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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山美男(邪气豪门系列之一)(3)



为达目的,结婚的确不算什么,婚姻不过就是一种可笑的法律约束,一张徒具形式的结婚证书,对冠天爵而言形同废纸。

“这倒是,到时把那女人关到其它地方眼不见为净,根本影响不了你。”冠天赐明白了大哥的想法。

“如果那女人敢有怨言,恐吓一下便成了,这种事情我最在行。”老五冠天擎颇有兴趣地建议,父亲找来的人都是他们的敌人。

冠凝嫣却没那么乐观。“我担心事情没这么简单,爸还特意规定了生辰八字,恐怕其中有鬼……”

“妳的意思是对方可能已经不在人世,天爵到时娶的是牌位?”想到“鬼”,冠凝玉倏地变脸,她可不想跟鬼做亲戚。

其它人也加入阵营讨论。

“死人不更好,省得麻烦。”

“不好!不好!离婚怎么办?跟谁离呀!”

“又不是你娶,怕什么!”

“明枪易挡,暗鬼难防哪!”

“我也不赞成,请客时跑来了一些不干不净的东西怎么办!”

“对呀!难道请他们吃香啊!喜宴不成了中元普渡?”

“结婚进行曲改成诵经念佛就行了。”邵更旌很好心地建议。

五道锐利眸光同时砍杀他,邵更旌身后两位助理吓得魂飞魄散。老板没事凑什么热闹啊!他最大的毛病就是少根筋,连带拖累无辜的他们也要小命不保,瞧瞧!那五位罗刹快气疯了,会出人命的。

“哼哼,阁下还有什么好建议?”语气中溢满了危险,谁都嗅得出这是火山爆发前的威胁,正常人不会回答,是的,正常人。

邵更旌击掌道:“啊哈对了,可以在寺庙举行婚礼,由和尚证婚。”

“我操──”

暴怒的四人几乎要扑过去将他碎尸万段,在气急攻心暴毙之前,决定先狠扁他一顿。

“住手!”一声沉沉喝令,冠天爵阻止了愤怒的四位弟妹。

“干么阻止我们!”冠天擎气不过地大吼。

冠天爵冷静地一摆手,示意弟妹们稍安勿躁。他开始明白父亲找上委任这名律师的用意了,这位叫邵更旌的律师,有气人的好本事,一张脸又正经八百得令人猜不透,找他出气等于跟自己过不去。

“别忘了遗嘱声明。”

父亲有言在先,这律师伤害不得,否则就别想得到他们处心积虑要的东西,这是父亲的诡计,也是游戏,他们差点失去理性,称了那老贼的意。

经过大哥提醒,四人总算恢复理性。好险!好险!差点上了父亲的当。无法揍他,只能用恶毒的眼狠狠瞪他。

“一个礼拜后来见我。”没什么好说的了,他下逐客令。

邵更旌也干脆地起身,不再多说,两位助理恍如重获新生般喜极而泣。终于……终于可以离开这恐怖的地方了!

来时面无表情,走时也面无表情,邵更旌才转身,似是想起了什么,又回过头来盯着冠天爵。

“对了,差点忘了。”

冠天爵冷冷抬眼。“什么事?”难不成父亲还交代了什么难缠的条件?五人严阵以待中。

“永浴爱河。”

五位冰人怔了下,面面相觑。这又是什么难题?高雄的爱河吗?还是另有暗喻?冰人们议论了起来。

“他的遗言?”冠天爵思考着话中的涵义,猜测是否隐藏了什么暗示?

“你们想太多了,是我送的结婚贺词,这是一定要的啦!”虽然新娘人选还没确定,不过早点祝贺也无妨啦,他可是很有诚意的呢。

在被五马分尸前,邵更旌被两位助理仓皇拉走,火速逃命去也!而身后,远远传来冠天爵怒震八方的狂吼……

第二章

她从没想过幸运之神也有降临在自己身上的一天。

宁五妹忐忑不安地紧抓着胸口的小包袱,压在震如擂鼓的心口上,瞪着眼前那一栋媲美皇宫的宅第,傻得半天都说不出话来。

这儿以后就是她的家?不会吧?要开玩笑也不是这种开法,她才不信呢!

“这栋宅院是冠先生的父亲留下来的,妳就暂时住下,除了负责打扫和弄三餐的沈婆外,还有两位女佣供妳使唤,妳有什么要求就跟我说,如果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呃?”邵更旌怔了下,盯着不知何时躲得远远的宁五妹。

“妳在做什么?”他走上前饶富趣味地问,没见过有人会躲在大狗后面。

藏在古代牧羊犬后头的宁五妹可怜兮兮的眨着眼。她饿得全身上下只剩皮包骨,弱不禁风的模样堪比非洲难民,凌乱的头发遮住她纤瘦的脸蛋,只露出那对异常清澈澄亮的水眸,一瞬间,邵更旌还以为有两只古代牧羊犬哩。

“妳怕吗?”他恍然大悟地问。

宁五妹小心地点头,依靠着狗儿汲取一丝安全感,出来迎接她的每个人脸上表情都很怪,好像把她当异类似的,而眼前这位邵先生虽然对她很好,可是那张面无表情的脸孔也威严得吓死人。

全部里面,就属这只毛茸茸的大狗最和蔼可亲了。

“别怕,从今以后,妳就是这里的女主人,懂吗?”

小巧的脸蛋抬起来,灵活的眼珠子眨呀眨的。“女主人?”

“是的,这里就是妳的家。”

“那……牠也可以是我的了?”她口中的“牠”,指的是大狗儿。

“我不确定牠能不能是妳的,不过你们可以当……朋友。”他差点说成姊妹,没办法,太像了,那表情、那眼神,人狗可以这么像,也真是奇观。

杂乱的前额刘海下,一对水灵湛眸闪着灿烂的光芒,小小的嘴儿终于扬起了笑容,是这趟惊魂之旅以来的第一抹微笑。

她出生在花莲山上的一个偏僻村落,过着的是有一餐没一餐的贫苦日子。

昨晚,阿母煮了好丰盛的食物,平常吃不到的鸡腿油亮亮地横在她面前的碗里,白米饭是往常的三倍,阿爸也没喝酒打人。

幼小的心灵察觉到气氛与往常不同,这是最后一餐,她知道。

昨晚阿母的话言犹在耳──

“明天会有人来接妳,妳好好听话,对方是有钱人,会给妳吃好的穿好的,人家叫妳做什么妳就照做,知道吗?”

从没见过有暴力倾向的阿爸和动辄歇斯底里的阿母这么和颜悦色过,宁五妹受宠若惊之余,用力的点头,随后又不安地发问。

“阿母……我去那边要做什么呢?”

“当小妹。”

“当管家。”

尚未串通好说词的两老,互瞪对方没默契。

“当管家。”

“当小妹。”

配合对方的说词,又来个阴错阳差。

两夫妻再度互瞪,若不是有比打架更重要的事待处理,老早就打起来了,反正女儿好骗,随便唬弄一下还不简单。

“阿爸是为妳好哩,我们家太穷了,东西吃不饱,如果妳去那儿可以每天吃鸡腿哟!”

“诉啊,阿母也很舍不得咧,不过我们是真的为了妳好喔!”

画了蛇,干脆添个足,为了减少一个负担,就算死的也会被他们讲成活的。

宁五妹明白,家中七个小孩,阿爸阿母只疼最小的弟弟,六个女儿少一个也无所谓,少一个人,其它人可以多扒几口饭吃,上个月四姊才被送走,如今终于也轮到她了。

在两老合作无间的哄骗下,拚命保证新家会比这个破瓦屋好,宁五妹终于乖乖点头,差点没乐坏了他们。

清晨她离开家时,正好瞥见阿爸签下一纸合约,她心里明白,那是她的卖身契,从他们接下那包小包裹后那种兴奋难耐的神情,她便知道了。四姊被卖的时候也是这样,那厚厚的信封里装的是钱。

如果可以喂饱家人,让瘦弱的弟妹有鸡腿吃,她被带到什么地方都无所谓,只不过眼前漂亮过头的宅第吓坏了她,怎么看都觉得自己破烂脏兮兮的样子,与这栋华宅格格不入。

好几个小时的舟车劳顿令她又饿又累,所谓的新家又大得不可思议,惊疲交加之下,她几乎是靠着意志力在撑住自己不晕倒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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