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恋爱重修生(恋爱学分班系列之三)(11)



她盥洗之后,由著于乔逸开车载她。于乔逸一路拐绕,飙快。

车子飞驰,温若华心跳加快。「算了,你不要飙这么快。」

「没关系的。」于乔逸保证。

一辆车,突然闪了出来。

「啊!」温若华尖叫。

车子笔直地朝旁边撞去,于乔逸紧急煞车。「砰」地一声,车身震荡,车头整个凹了进去。

很幸运地,两个人都系了安全带,并没有受伤。

温若华傻愣地呆在那里,脸唰地白了。

于乔逸把她拉了出来,啧了一声。「糟了,这样你真的会来不及。」

听到那句话,温若华回神。「你再说一次?」

于乔逸眉头皱了一下。「我说,这样你真的会来不及了。」

蓦地,她一把抱住了他。「迟到就算了。」

她的心跳得很快,好似直接撞击进他的胸口。她在他的怀里寻找到安抚和依靠。

他从头到尾,没有提到车子,没有提到刚刚的危急,他挂记著,是她是否会迟到这件事情。

「什么都不重要了。」她喃喃地念,抱紧了他。

这一刻,他们两个活著、相拥著,这就够了。

他的嘴角有一抹温柔的笑意扬起。

☆☆☆

十点,温若华匆匆地赶到「童话剧团」里。

「对不起。」一进来,她就迭声道歉。不过没什么人理她,大家各忙各的。不过,她看不出来他们在忙些什么。

她只好去找团长。「团长,对不起。」

团长埋首在一堆衣服之中,她叫了好几次,那个团长才回头。「你是……」团长看到她的时候,竟然还有点认不得的样子。

温若华无奈地自我介绍。「您好,我是温若华,今天来上班的会计。」

「啊,对对对,你今天要上班了。」圆滚滚的团长,推了推眼镜。

啊!怎么会是这样?虽然没有挨骂很好,但是这情况实在有点怪。「请问我要做什么?」

那天她来应徵,团长说得有点语焉不详,不过,他很爽快地任用她就是了。

看了这个团的情形,温若华突然冒了个念头。虽然被录用了,可是怎么一点保障都没有的感觉。

「你喔。」团长想了一下。「你先去仓库的衣箱子里,帮我找看看,有没有一件白色女神装。」

「喔。仓库怎么去?」

团长比著。「直走,角落。」

「好。」温若华快步地往仓库走了过去。

一打开仓库的门,她的眉头就皱起来,空气中,有股闷湿的味道。电灯在哪儿啊?她摸了好久,才找到电灯。

「啊!」灯一亮,一个黑影窜过,吓了她一跳。

天啊,有老鼠!她按著胸口。虽然她平常不怕老鼠,但是突然看到,还是会被吓到的,看来这个地方需要好好整理了。

仓库里堆得乱七八糟,好不容易,她才找到堆放衣箱的地方。衣箱上面不只布满灰尘,还有著奇奇怪怪的黑点点。

小的像是蟑螂的便便,大的像是老鼠的便便。

「唉。」温若华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她起身,想找支扫把出来。

一站起来,一个大大的黑影垂下,飕地带出一阵冷风。

「啊!」她失声尖叫,弹跳而出。

等她看清楚,才看到一个面无表情的男人直直地倒挂著。

「啊!有死人!」她狂喊。

一群人冲了进来。「怎么了?怎么了?」

「有死人。」温若华手指发颤地指著硬邦邦的「死人」。

没想到那个「死人」,一个翻身,灵巧地跳下来。

「啊?!」温若华愣愣地看著他。

那人不满地说:「什么死人,这女人真是侮辱人,我是蝙蝠。」

温若华瞠大眼睛。现在是怎样?!当蝙蝠比当死人还高尚吗?

团长笑了出来。「哎呀,邓总监,你吓到我们新来的小姐了。」

「总监?」温若华蹙起眉头。

「是呀。」团长介绍著。「他叫邓明浩。我们剧团的艺术演出,全都靠他了。编、导、演,没一样难得了他。」

温若华看著邓明浩。这个人虽然怪怪的,不过看起来还挺有个性的。

团长也把温若华介绍给邓明浩认识。「这位小姐叫做温若华。以后我们吃饭、打扫、算帐、接电话全靠她了。」

「我是蝙蝠,看不出来吗?」邓明浩好像对其他事情都不关心,他只是对著温若华强调这一点。

温若华蹙起眉头。这很重要吗?

「是啊。」旁边的人竟然还帮腔。「你说他是死人,这可是侮辱他喔。」

这什么剧团呀!温若华眼睛不安地转著,她怀疑自己很可能会被搞疯。

「眼睛不要乱看,看我。」邓明浩命令著。

温若华狐疑地望著他──他是想怎么样啦?

「看好,认真一点。」邓明浩的态度严肃。

「好啦。」温若华定著他看。

邓明浩满意地露出微笑。「看好。」一瞬间,他敛去所有表情,一张脸僵硬得像是死人一样,可是乌深的眼睛却淌溢著让人心口一揪的哀伤。

「啊!」温若华低呼。「为什么这只蝙蝠这么难过?」

邓明浩眼睛一亮,马上态度转为热切。「因为蝙蝠爱上了太阳神的女儿。」

「啊,这么可怜呀。蝙蝠都在夜间行动,却爱上了太阳神的女儿,那真的很惨耶。」温若华本来就是个心肠软的人,虽然只是个编出来的故事,她也会觉得难过。

「是啊、是啊。」这一群人都是热爱戏剧的,温若华就这样和他们聊开了。

☆☆☆

六点,照理说该是温若华下班的时间,不过邓明浩却来找她。

「小华呀。」邓明浩和她熟稔得很快。「你等一下可以留下来煮个绿豆汤吗?」

「可以呀。」温若华停下手边的工作。「你们要喝的吗?」

「不是,他们都要回去了。」邓明浩解释。「是要给小朋友喝的。」

「小朋友?」温若华觉得奇怪,她今天没看到什么小朋友呀!

「是附近的小朋友。」邓明浩一笑。「我每个星期都会挪出两天,带小朋友演戏、玩游戏。」

「这么好?!」每个星期两天,长久下来,也是个负担。

「小孩子能高兴就好。我倒是很开心,他们愿意花时间来学。现在有太多的东西,对孩子来说都很有诱惑力,要让他们觉得演戏很有趣,已经不容易了。」邓明浩说到这些东西时,眼神发光而炽亮。

「你演过戏吗?」他热切地问。

她心虚地说:「是演过啦。」她不好意思地吐著舌头。「不过和你一比,我觉得那实在说不上是演戏。你演戏的时候,很有热情、很有生命力,光是一个表情,就让人紧张起来。我们那时的演戏,真的就像是小孩子在玩耍一样。」

邓明浩看著她,笑了。

她虽然是那种温柔的女孩子,却不会显得做作。她是个情感真诚的人,害羞的表情特别可爱。

其实,当她能感受他的作品时,他对她就已经生出好感了。对了,他特别喜欢她煮的东西。

今天中午她煮了饭之后,所有的人都有了重生的喜悦。他们已经忍受过油、过咸、过腻的便当很久了。

她煮的东西,就像是她的人一样,不是什么大餐,但是吃起来,却觉得很清爽入口。

他尤其喜欢她浅浅的微笑。此刻,她正对他笑著。「我很佩服你的演技呢。」她衷心地说。

「演技的好坏,我觉得倒在其次。在演戏中感觉到什么,才是最重要的。」他说。「我觉得演戏的感觉真的很棒,你的肢体、五官、情感、思想,甚至是生命,全部在演戏中,都彻底的不同了。」

看著他发亮的样子,温若华真的感觉到对一件事情的热情,是如何让一个人不同。

她想到了于乔逸。于乔逸做什么事情,都很顺利,可是,他总是少了这么一点点她说不出来的东西。现在她才恍然大悟,她并没有在他身上,看过这样的热情。

花琪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