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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错发妻(升格当老婆之一)(9)



「刷好了吗?我想先洗澡。」

「喔。」她乖顺地让出空间。

「去帮我把衣服拿来。」他解下领带、抽开皮带,通通往她手里塞。

理所当然的态度让薄可颐忍不住瞟了这位使唤人使唤得很得心应手的大少爷一眼。

「有意见?」

「没有。」她的语气极为卑微,只差没跪在地上说句谢主隆恩。

怎知她才刚跨出浴室,他又马上补了一句,「我还没吃晚餐。」

「可是,你没跟我说你要回来吃饭,我没准备晚餐。」

他之前明明说过以后不用帮他准备晚餐,现在又突然说要吃饭,她是要去哪里生?就算现在马上煮,只怕他大老爷也没耐心等。

「我现在不是跟妳说了吗?」谁教她刚刚不接电话,他存心要让她手忙脚乱。

唔,好欠揍的口气!薄可颐一把火瞬间冲上脑袋,眸光也变得锐利几分,可是在他黑眸的注视下,她还是极力忍住火气。他根本存心找她麻烦,幸好姊姊有先见之名,在结婚前落跑,不然每天要伺候这个扑克脸的大少爷,不发疯才怪!

「我去准备晚餐。」她皮笑肉不笑,心里不知已偷偷走了他几拳。

她一走,邵之雍关上浴室门,不由暗暗思索起来……

他一直以为薄可芸是个冷到没脾气的人,可他应该不至于看错才对,刚刚她真的要发火了,只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她又强忍住了。

真可惜,他其实有点期待看到她发火的样子,这算不算是看多了故作端庄的名媛淑女的后遗症?

他打开莲蓬头,让倾洩的水流快速洗去一身的疲惫,待他神清气爽的来到餐桌,只见桌上放着一个便当,菜色很丰富,样式也很精致,不难猜出这应该是楼下那家知名餐厅的招牌便当,至于她……

手上端着刚微波好的炒饭,缓步走到餐桌前坐下。「来不及煮饭,所以我买了楼下餐厅的招牌便当。」

他盯着她手中的炒饭,虽然不是刚炒好的,可是饭粒饱满分明,每一粒都均匀的裹着蛋汁,颇吸引人。「那是什么?」

「这是我中午吃剩的蛋炒饭。」

「又是自己炒的?」

「对。」她点点头,不明白他为什么问这么仔细。

邵之雍想也不想,把热腾腾的精致便当推到她面前,抢过她的炒饭,「妳吃便当。」比起高档便当,他对她煮的东西比较有兴趣。

「可是——」那是我中午吃剩的欸……她还来不及把话说完,只见他已经舀了一大口炒饭塞进嘴里,爽快的吃了起来。

邵之雍才不管她怎么想,每天在公司都吃便当,没道理回家还要吃,就算菜色再丰盛美味,还不都是便当,他就是讨厌吃便当,怎么,不行吗?

薄可颐觉得莫名奇妙,想不透他为什么会对她吃剩的炒饭这么捧场,可是看他吃得如此开心,一股暖意顿时涌上心头。

真是「搞怪」的男人,放着新鲜的饭菜不吃,居然跟她抢剩饭?!早知道他那么爱吃……嘿嘿,干脆以后就通通让他吃「喷」算了,薄可颐腹黑的想着,忍不住窃笑起来。

「妳大脑构造有问题吗?」他睐了兀自傻笑的她一眼。

「哈,你怎么知道?」从小到大,老爸老妈都这样说,哎呀,真亲切。

孰料她的笑颜某人很不欣赏。「可芸,不要嘻皮笑脸的。」每次看到她这样,他就完全拿她没撤,有种被挑拨到却无法反击的感觉。

至于为什么他会有这种感觉,他其实也不太清楚……真的,当时他真的不知道为什么,尔后才明白,原来那是因为他潜意识里想要纵容她……

薄可颐吐吐舌头,佯装乖巧的默默吃着便当,却掩不住嘴角的窃笑。

她在做什么?

不知道是第几次了,邵之雍居然在应该专心工作的时候,分神惦挂着薄可芸,这对一个工作狂来说,实在很不寻常,而且这种情形已经持续了好多天……

他极力忍耐,可是脑袋却不由自主的想知道她在做什么,最后索性放弃工作,起身离开书房,当他一走出书房,看到的就是这幅景象——

薄可芸完全没有大家闺秀的气质,大刺刺得歪躺在沙发上,脚边堆满她刚完成的羊毛毯娃娃,一边看着没营养的综艺节目,一边吃着芭乐,不是捂着嘴窃笑。

可能是怕被他听见,瞧她忍得多辛苦,真是难为她了,邵之雍瞟了一眼电视节目,实在想不透那有什么好笑的。

「我发现妳结婚之后,气质沦陷得特别快。」

一记森冷的嗓音从上方落下,原本开心不已的薄可颐当场脸色一变,仰头看,果然看见她的梦魇。

五官抽搐的同时,她慢慢把脚从沙发上挪到地上,原本无骨瘫软的身躯也跟着乖乖挺直,正襟危坐的模样,好像刚刚仪态尽失的丑态全属于某人的幻觉。

她这个人没什么优点,就是实相。

他随手抓起一个沙发上的羊毛毯娃娃问道:「为什么要做这么多娃娃?」

邵之雍起初以为她只是无聊打发时间,做一两个玩玩,没想到连续好几天,他都看见她都在做这些娃娃,一个接一个,非常卖力,有好几次从书房走出来看见她努力的身影,他都有种置身在家庭手工工厂的错觉。

「这是家扶中心园游会上要义卖的东西。」薄可颐抽起一张园游会的广告传单,凑到他面前,「喏,欢迎你有空来参加,记得捐钱。」她知道邵之雍很有钱,捐点小钱对他来说应该就跟呼吸一样简单,她当然不会客气。

「妳什么时候参加了家扶中心的志工服务?」

「刚加入不久,因为这是我的兴趣,成为国际志工是我的梦想。」

兴趣?梦想?他以为名媛淑女的兴趣是购物、美容、喝下午茶,她怎么会想去当志工?

「妳倒是有个很特别的兴趣,也有个和大家都不一样的梦想。」

一谈到自己的兴趣和梦想,她自然而然流露出一抹浅浅的微笑。

「你知道吗,其实我一直是个没有什么特别志向的人,直到大二的时候,偶然看见NGO在招募志工,刚好那时候放假也觉得无聊,便跟着其他人到缅甸偏远山区的华语学校当志工,教当地的小孩说中文。」

说起那段美好的回忆,她的眼神有着浓浓的怀念……

「没有亲自去过,根本很难想象当地生活条件竟然这么恶劣,刚去的那阵子,我真的吃足了苦头,每天都在心里骂自己干嘛吃错药,跑到这么恐怖的地方,可是两个月一到,我却舍不得走了……」

「为什么?」

她抿唇一笑,歪头想了想,笃定的说:「因为心灵的富足。」她眼神闪烁着光彩,望向邵之雍,「那是我这辈子最克难的一段时间,却也是我心灵觉得最富足的时光,看着那些孩子们天真可爱的模样,再强硬的心都会被融化感动。」

从那时候起,她便立志将来要成为国际志工,到世界各地去帮助弱势孩童,也正因为当志工是她发自内心的兴趣和梦想,她才会答应爸爸的条件,假扮两个月的新娘。

「这些弱势孩童其实有着无限潜力,我希望我可以尽我所能的帮助他们,让他们也能达成自己的梦想。」

邵之雍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眼前这个浑身都散发着迷人神采的小女人。

好漂亮,不是因为她原本就精致的容貌,而是她怀抱梦想、诚恳奉献的模样让她整个人更加明媚动人。

「对了,你出来是不是有话要跟我说?」通常他一关进书房就是一个晚上,就这样中途跑出来,还真是头一遭。

「我明天早上跟周董有球叙,记得帮我把衣服准备好,晚一点还有场餐会。」

「所以你明天一整天都有事?」她很平静的问。

邵之雍不太满意的眯起眼,冷看着她,「通常老婆听到老公假日不在家,都会拉长脸,怎么妳好像都无所谓,该不会心里早就巴不得我每天都不在家吧?」他狠狠的调侃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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