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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英美]哥谭的亚当斯家(31)
作者:加凡 阅读记录
随后,他如常人般表现着,掏出手帕,擦着汗解释:“我,我被吓坏了……”
这也是实话,虽然他被“吓”的真正原因来自另一个方面。
布鲁斯边报警,边客气地说:“林肯,很抱歉让你看见这一幕,我实在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
大家都应该在客厅里等戈登的到来,林肯却找了个借口先离开。
从他刚才的表现和其他人的眼神,林肯知道布鲁斯已经怀疑了,但是他确信布鲁斯会放他离开,因为布鲁斯会想知道他幕后的主使者。
这意味着他会被跟踪,同样能达到他的目的:
将蝙蝠侠引入猫头鹰法庭的迷宫。
亚当斯家的人和宠物们闹哄哄地分散在客厅里,地上的尸体他们连看都没看一眼。
用星期三的话说,“不过是一具尸体,家里的后院埋了许多。”
只有卡喀亚打起这具尸体的主意,来到哥谭几天了,家族的“殡葬业务”都没有展开。
她想和布鲁斯做一笔“处理尸体”的交易。
但是,刚走近,她听见布鲁斯对阿尔弗雷德说:“先把它运到停尸间里。”
卡喀亚死心了:这就是哥谭的大户人家吗?居然自带停尸间。
她看了一眼亚当斯家,又淡定了:唉,自家也一样。
一点“收尸费”都不会留给外人赚。
布鲁斯对迪克和杰森说:“你们招待他们,务必……”
想到这一家人无法遏制的风格,他深吸一口气,放弃似地说:“尽量别让屋子被毁得太干净。”
达米安丢下小伙伴跑过来:“父亲,我也要跟你去。”
布鲁斯坚决地说:“不,你也要留下来。”
卡喀亚不禁好奇地想:他们要去哪?
在迪克的安抚下,亚当斯一家围在窗户旁,看着对面被裹得密不透风的家。
“我很遗憾,”迪克说,“布鲁斯可以帮忙联络拆迁公司,帮你们移开钢板。芭芭拉今天带你们买的保险可以起作用……”
他从实际出发,提出合理建议,但亚当斯家的人不这么想。
戈梅斯打量着钢板,掏出一支雪茄,说:“蒂西儿,你有没有觉得这么装饰过后,我们的家更好了?”
莫蒂西亚相当赞同:“的确,以后我们再也晒不到讨厌的阳光了,不得不说,威胁我们的敌人其实很有品味。”
迪克:“……这绝对不是他们的本意。”
亚当斯们竟认真地讨论着“不拆钢板”的后果。
而且,他们越聊越觉得这是个好主意,除了以后他们只能从地道出门。
迪克撸起袖子,知道得花一番功夫扭转他们的想法——
布鲁斯绝不会希望,每天打开窗户都要直视被裹成铁桶的邻居家。
更不会希望邻居总是从地下通道到他家里。
这时,月下骤然闪过一道黑影,是蝙蝠侠。
亚当斯一家正看见这一幕,总算齐声发出被震到的声音:“哇!”
看着这场景,迪克竟产生一种“扬眉吐气”的感觉,连忙晃晃头,甩掉这个念头。
亚当斯家的人都围过来,直白地问:“那是谁?”
戈梅斯更是握住迪克的手,坦言道:“是我的错,看来你们的庄园上藏着很了不起的人物。”
达米安刚遭到拒绝,此刻酸酸地说:“那是哥谭的‘独家特产’。”
星期三追问道:“详细解释?”
达米安被邻居们围在中间,讲述“哥谭独家特产”——蝙蝠侠的传说故事。
迪克没有制止:因为这总算让亚当斯家安静下来,也没人再产生“要把钢板留下来”之类的窒息讨论。
他看向杰森,借着打趣关心道:“你要再听一遍吗?”
杰森撇撇嘴,正要反击,忽然注意到一个致命问题:客厅里的宠物数量是不是在逐渐变少?
他马上跑了几个房间,确定了自己的想法:
不知不觉,亚当斯家的宠物集体解放天性,或爬或飞地占据韦恩庄园的每一个房间。
韦恩家每个人都获得了明确的分工:
阿尔弗雷德在收尸,招待戈登,做笔录。
达米安在给邻居们讲哥谭特色故事。
杰森和迪克忙着跑遍上下楼,把宠物们抓回来。
门内,杰森把枕头举在胸前,当盾牌防御:“我觉得‘不小心’留条蜥蜴在布鲁斯的床上,他应该不会很在意?”
迪克拿着布袋试图偷袭:“专注,我们能搞定。”
门口,戈登用笔挠着头:“难得啊,布鲁斯家今晚可真热闹,发生了什么?”
阿尔弗雷德:“无法解释,我只是个管家。”
卡喀亚表面上也在听故事。
但与此同时,她已经分出一个“具象体”,偷偷跟上那道名为“蝙蝠侠”的黑影,一同上了一辆黑漆漆的车。
这个“具象体”可以坐在任何地方:副驾驶座,车顶,后备箱……
但他不是这么‘搞’的性格,选择老老实实坐在车的后座上。
蝙蝠侠没有发现他,因为这个“具象体”出自《隐形人》这本书。
书的内容是,一个名为“格里芬”的天才物理学家发明了一种隐身药水,将它一饮而尽后,从此只能保持如同空气般的隐身状态。
当蝙蝠侠追踪林肯,被引入迷宫时,格里芬一直如影随形。
当法庭成员得意地现身时,格里芬锁定了他们的位置,通知了第二个“具象体”,林肯。
第二个“具象体”也叫林肯,他出自于林肯·马奇的名字给卡喀亚带来的联想。
听见“林肯”这个名字,她不由自主地想到一本书:
《吸血鬼猎人林肯》。
这本书的内容很“有劲”,不过总结故事,就是一个名叫“林肯”的吸血鬼猎人,与吸血鬼不死族之间产生的争斗,战斗的结果又对一场战争产生了决定胜负的关键影响。
如同《傲慢与偏见与僵尸》里的达西一样,“具象体”林肯的能力是召唤吸血鬼。
猫头鹰法庭想不到,蝙蝠侠不是一个人被引来的。
一个名叫格里芬的“透明人”跟着他。
一支吸血鬼大军在“林肯”的召唤下,追踪着格里芬,随之从天而降,突然出现在猫头鹰法庭成员们的面前。
这本书中的吸血鬼并不多愁,也不善感。
它们是实打实的凶兽,将人类完全视为食物的怪物。
它们已经闻到人类的气息,发出怪叫,露出獠牙,肉翅飞舞,举着尖利的双爪,半分不客气地扑过去。
而它们的召唤者,那个瘦瘦高高的男人,手持礼帽,只是站在大厅中间,目光深邃地注视着。
整个法庭的成员们聚集在此,本打算看一场“好戏”,没想到他们自己反而成了“好戏”的主演,被他人观看。
尖叫,撕咬,重伤,挣扎,濒死……
正如他们对待哥谭的态度一样,吸血鬼们对他们的碾压同样不掺杂怜悯。
在猫头鹰法庭的求生意识下,安置“利爪”的棺材纷纷被打开。
随着棺材打开,猫头鹰法庭多年来积攒的“成果”,所有的利爪,都从冬眠中苏醒过来。
他们被驱使着对付吸血鬼,但不足够强大。
因为吸血鬼才是真正喜欢睡在棺材里的“不死生物”,所谓的“利爪”不过是人为洗脑下的“仿冒品”,他们会痛苦会死亡,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工具”。
当这样的“人造仿冒品”对上真正不痛不死,耐耗耐损的“工具”,结果将显而易见。
顺着突然蔓延的血腥味,蝙蝠侠跟踪着离开迷宫,轻松找到法庭成员的所在地。
或者说,找到最后的“案发现场”。
吸血鬼们已经抓着这些利爪们,包括林肯·马奇,一起呼啸着离开,留下所有猫头鹰法庭成员——这些都是卡喀亚不需要的。
亚当斯家的后院有足够的,安置这些“利爪”的棺材,但没有足够的,挂起其他人的路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