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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出青年给的,犒赏我千里迢迢的去采访他。”可能还包括贴补红色小车车进厂维修的费用,蒙永丽如是猜测。
抓来一颗往身上擦了擦,成芸荷张大嘴巴,毫不客气的咬了一大口,“我的天啊,这种等级的水果,应该只有殷雪涅那种富贵家庭才吃得起吧!超大、超甜的,我喜欢那个青年农民,够慷慨!”
没人格,一颗水梨就被收买了。
“对了,张默找我做啥?他应该知道我在赶稿子的时候最不喜欢被打扰的啊,而且我又不是第一次关机,他干么生气?”
“不是张默找你。”
“不然是谁?你不是说张默因为我关机,所以快被我气死了?”
“有人一整个早上不断的打电话到写字楼吵着说要找你,等我抵达的时候,张默已经因为安宁受到打扰而臭着整张脸了。”
“谁?”
她歪头想了想,“叫什么孙嘉尧的。”
“啥?!”孙嘉尧的名字就像是魔咒,叫蒙永丽的灵魂与身体瞬间分离,当场被嘴里的豆浆给呛着了,“咳咳咳……”
腾出空闲的手往蒙永丽背上轻拍,成芸荷嚼着水梨,含糊不清的问:“他是谁啊?”
她涨红脸,“贡献水梨的十大杰出青年农民。”
为什么打电话给她?有什么要紧的事吗?想着想着,蒙永丽好像又听见他在她耳边嚷着中意……真叫人害羞。
成芸荷瞥她一眼,“你脸干么那么红?”
她瞪大眼睛,“我哪有──”激动否认。
成芸荷放下嘴边的水梨,古灵精怪的瞅视着蒙永丽脸上的变化,冷不防往脸脸颊掐了一把。
“说,你是不是被水梨给掳获了?该不会煞到人家了吧?”
“你胡说八道些什么?我怎么可能跟受访者……”
“产生感情!”成芸荷自鼻孔轻哼,“老套的说辞,跟受访者产生感情有什么不好的,这也算是一种职场恋爱啊,多好!”
“你别瞎想了。”
“我的第六感很准的,不信,我马上打电话给雪涅跟紧织,叫她们两个来看看。”拿起手机就要跟其他两个姊妹淘告密去。
“住手──”蒙永丽抓住她,试图抢下成芸荷手中的手机,好阻止她的夸张渲染,“我不准你去大嘴巴!”
“那你自己说,你有没有心动?”
心动?蒙永丽的心突然失序的跳动,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心动了,可是,不可否认,心口总是会冒出一股微微的酸甜,就像青苹果的滋味。
“快说!有、没、有?”
蒙永丽豁出去了!!“对啦对啦,我心动了,这样你满意了吧?”
“既然心动了,那干么还不许我说?”她坚持就是要拨号。
“成芸荷,你给我住手啦!”又是一阵拉扯。
铃……两人不约而同停下动作,用四只眼睛盯着另一个造次的祸首。
“你的手机响了。”成芸荷提醒。
蒙永丽用眼神警告她不许轻举妄动,这才转身接起电话──
“喂,哪位?”
遥远的彼端传来了男人的声音,“亲爱的永丽,水梨好吃吗?”
她歪头怔愣了好一会儿,“你是孙嘉尧──”惊愕。
“是他对不对?那个阳光男……”成芸荷兴奋的扑上来。
蒙永丽赶紧用脚阻挡她,还得分神跟电话彼端的男人周旋,“你打电话来做什么?”嗓音不自觉的颤抖着,因为又惊又喜。
“这个周末我会上台北一趟,我们来约会吧!”
“啥,约会!”嗓音陡尖。
约会这两个字就像是点燃引线的火苗,瞬间让一旁的成芸荷双眸迸发烟火般的灿烂。
“约会欸,他要找你约会了喔!”成芸荷在一旁兴奋的鬼叫,“答应他,快点答应他,你不是对他也颇心动?”
“闭嘴,我哪有?”蒙永丽矢口否认。
为了在场面失控前彻底防堵,她赶紧拉开距离,“抱歉,我、我没空,我这个周末有工作要采访。”
抢在最关键的一秒,她惊慌失措的挂了电话──
心,卜通卜通的跳着……浑身的细胞像是经历过一场毁天灭地的大爆破,她有一种虚脱的感觉。
“可恶,你干么拒绝人家?”成芸荷大为惋惜,“有个帅男人喜欢你干么还拿乔,现在趁着行情看涨不赶快把自己出清,难不成你要等到人老珠黄才贱价兜售自己吗?”
也对,她都几岁了,别人早都不知道谈过几百次恋爱了,偏偏她蒙永丽一次也没经历过,再不好好把握机会,难不成一辈子单身?
茫然的望着恼怒的成芸荷,突地,蒙永丽懊恼的扑向地板,不住的捶胸顿足。“对,我是笨蛋,我竟然拒绝了……”
该死的,她在那一瞬间心动了,她竟然因为孙嘉尧的邀约而动摇了!
可是,她却又愚蠢的拒绝了他,哎呀,她真是个笨蛋!
她现在后悔莫及了……
第五章
如果没有加入默?写字楼,如果没有走入特约撰稿的工作行列,蒙永丽绝对不会知道这世界上竟然存在着从事各式各样工作的人,他们分布在社会的各个阶层,为了追求属于自己的人生努力去讨生活,就像她一样。
今天凌晨,天色犹未破晓的时刻,她千里迢迢的直奔采访现场,搭着讨河人阿辉伯的舢板船一起出河捕红虫,在凉风徐徐,四溅水花中,亲身体验着渐趋没落的红虫人生。
为了不让自己的存在一无是处,她一边采访一边帮着阿辉伯捕红虫,看着这些在污泥中找寻生活的老渔人,蒙永丽忘了自己睡眠不足的狼狈跟辛苦,心里唯一的想法就是要把这次的访谈做得完美,让世人都能看到不一样的人生。
一整天,她跟着阿辉伯经历着他们习以为常的俭朴生活,用镜头,把每一个淳朴的画面收藏在相机里,直到夕阳余晖染红大地……
挥别了阿辉伯的红虫人生,她驾着车子缓缓离开河口,没多久,被遗弃在车上一整天的手机就不甘寂寞的响了。
“永丽,你在哪里?采访结束了没?今天是繁织的婚礼,你没忘记吧?你可千万不要赶不及啊!”成芸荷急促的说话声不断传来。
尉繁织,大学时代的好姊妹,今天就要披上婚纱嫁入豪门,或许其夫家海达集团的雄厚背景让不少人对好友投以羡慕,不过真正让她感动的是好友对爱情的真诚执着。
“这么重要的日子我怎么可能会忘,采访刚结束,我现在就要赶过去了,我绝对不会错过繁织的捧花,你等着瞧吧!”
看了看时间,再低头看看自己的装束,来不及回家梳妆打扮了,反正婚礼上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单身女性肯定很多,不差她一个在那儿争奇斗艳抢风采,能顺利接到繁织的捧花对她来说才是最重要的。
“哈哈,我就不信我的马丁鞋会抢输那堆高跟鞋娇娇女。”
踩着油门,蒙永丽一改龟速形象,驾着红色小车发狂的冲向尉繁织的婚礼会场──
“杀!亲爱的小红车车,我们去抢捧花吧!今天晚上,就努力找一个能跟我们一同进驻信义豪宅的好男儿吧!”她狂放豪迈的道。
然而她的振奋不过持续短短几分钟,旋即被周六的可怕车潮给困住了。
“可恶,让开、让开,我绝对不许你们阻碍我的捧花之路。”
叭叭──她跟着大伙儿不甘示弱的在车阵里厮杀争道。
好不容易挣脱车潮赶到饭店,喜宴早已经开始了。
蒙永丽一身轻便装束气喘吁吁的赶来,身上还背着好几公斤的专业相机,若不是那身材、模样活脱脱就是个娇俏女孩,众人还以为是哪儿跑来的小捆工呢!
“这里、这里!”成芸荷赶紧招手唤她。
蒙永丽松了口气的快步走去,“还没丢捧花吧?”
“还没,就为了等你来。”出身世家的殷雪涅穿着礼服,气质可人的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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