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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望月(17)

作者:达闻西 阅读记录


六月的时光,草色遥看近却无。

今年的牧草长得迟,远远地拍摄,能拍到绿油油的一片草滩。切实走到了草地上头,低头一看,才感觉到草的稀疏。

坝上还没进入雨季,天气也还没热到旺盛,草还在生长之中,经不起细看。

也难怪这草原会有这么大的风沙,植被不牢固,草原便开始退化。

安荞观察草地,也观察草地上的马和人。

草滩上的马儿大部分都是低矮的蒙古马,膘有肥瘦,腿倒是统一的短。马上的人坐着,也是满满的安全感。

她随意溜达,走了没一会儿,就有牵着马的老妇过来问:“丫头,骑马不?”

安荞笑着摆摆手,老妇又说:“便宜带你骑一圈,我给牵着,就在草地上走走,你给四十就行了。”

“四十?人家都收八十。”安荞笑问。

“他们八十是一小时。丫头,你不会骑马吧?不会骑马的人,在马上坐一小时多累啊,晚上回去屁股得疼。骑一圈也就够了。骑吧丫头,来都来了,不骑个马就走算咋回事。”

“不用了阿姨,您问问别人去吧。”

安荞当然想骑马,但她不急于这一时。

这不是钱的问题,无tຊ论是四十还是八十,她都无所谓。问题在于,要是她真在这儿骑了马,倘若让孙建发知道了,他会怎么想?

他已经答应了,等她身体好一些,就教她骑马。而她倘若还着这个急,无异于对他的不信任。

信任这东西都是相互的,且不可复原的。

敏感一贯是安荞的特点,她自己敏感,也会将别人想得敏感。

第14章 拜师宴

安荞在草地游荡,特地等到了傍晚下班的时候,拍下了许多马倌赶着马队,在草滩上尽情奔跑的画面。

远处是西落的斜阳,日落的暖色洒在草地上,把马与人们都镀上一层金色光芒。

这样的美景不可多得,可遇不可求。

也只有在这样的草原常住,才能享受到如此的视觉盛宴。

安荞不吝啬快门。马跑起来太快,不能每张都顾上构图,就暂时以数量代替质量,咔咔一顿拍,等着回去之后挑选。

她从拍照转为拍视频已经有了年头,今天拍得不少,也算是复健。

太阳一下去,天也冷了,风也大了。相机电池岌岌可危,她也就回了院子。

林芳正好从镇上买菜回来,车停到院子边。满满三袋子菜,她两手拿不下,安荞赶紧过去搭把手,跟她一块儿拿进屋里。

“小安,我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就乱码七糟地都买了一点。”

“姐,我什么都吃得惯的。”安荞同她一块把菜从袋子里拿出来,“我帮你一起择菜吧。”

“诶不用不用,你手都这样了,快回去歇着吧。我自个儿来就行。”

“我这手不是大事,姐你也让我找点事儿干呗。”

安荞话都说到这里,林芳也不好再拒绝。就分了点好处理的菜给她,让她手头也忙活点。

两人各占据水池一边,菜择着择着就聊了起来。

“老孙好久没喊人吃饭了,今天统共七个人,正好热闹热闹,也当欢迎你来。你来的那天太迟了,也没好好给你做顿饭。”

安荞笑笑:“那天高速上堵车,一堵就是四五个小时,实在也麻烦你们等我。”

“害,这有啥麻烦的。村里游客越来越多,你来了,我们多个人手,多好的事。等过几天孙熙回来了,老孙也能轻松点了。”

“孙熙今年几年级了?”

“初三。”

“初三?”

安荞诧异。听她描述,孙熙已经到了能帮忙弄马的年纪,她还以为他至少上高中了,原来才初三。

“是不是就要中考了?”

林芳漫不经心:“嗯,好像就下周的事吧。赶紧考完,让他快点回家得了。这孩子,我对他成绩也不抱指望了,估计是考不上高中的。”

安荞从前接触的人群很杂,学生时代身边的都是尖子生,后来跟着王明开始搞纪录片,去了很多地方,慢慢接触到很多学历并不高的群体,其中也不乏年轻人。

但这些没怎么读过书的人,不读书的原因,大多都是因为家庭条件不好,要提前打工供养家庭。

像林芳这样,明明家庭条件还不错,却不怎么在乎孩子升学的人,她很少遇见。

她难免好奇原因:“那是让他去读中专吗?”

“随便他读不读吧。他要是想读中专,就让他读。他不想读,反正义务教育也学完了,让他回来给他爹帮忙也行。”

“姐,现在私立中学的高中也不错。你要是还想让他读书,可以考虑一下私立,好歹是个普通高中的文凭,也能高考。”

说起这个,林芳就叹气:“唉……当年我跟老孙,想方设法把他弄进了那么好的初中,他也就读成了这样。他自己都不想读书,我们也不为他花这个钱了。”

“嗯。”

安荞含混地应了一声,不接这个话。

炖骨头需要时间,林芳处理好了买来的筒骨,先提前烧开水炖了下去。

陆陆续续的,饭菜的准备工作都已完成,孙建发也推门回来了。

安荞帮着打打下手还行,但在真正上锅做菜的过程中,她帮的估计也是倒忙。孙建发接手了她的位置,跟林芳一人一个灶台开始炒菜。

他们做菜,她就摆桌椅碗筷。

门外传来一阵爽朗的笑声,就知道是孙成来了。

孙家三兄弟,孙力、孙军、孙成三个,安荞只见过后两个。她跟孙家的大哥孙力,这是第一次见面。

他们三个长相和气质都很像,一眼就知道是兄弟。

孙成进门瞧见摆碗筷的安荞,笑得更欢了,跟孙力说道:“喏,这个就是了。能干的小丫头,偏偏给发哥干活,咋不到咱们那儿去。”

“那得等下一个夏天来,我才会考虑跳槽了。”安荞玩笑一句,余光瞥向最后进门的苏德。

他进门来就没有说过话,虽然是跟着别人,却还是有股独来独往的气质。

孙建发炒着菜,透过油烟声听见孙成声音,招呼他们先坐下。

家常便菜也不用讲究客气,兄弟三个都坐到了桌边。

知道苏德与孙建发不熟,孙成替孙建发招待他,让他坐在边上:“你坐这儿吧。帅哥跟美女待会儿挨一块儿坐,看着养眼。”

孙军就拍孙成一下:“你对你亲哥怎么都没这么好?我可从小含辛茹苦照顾你呢。”

“去你的吧,你就比我早生了半个小时。”

有孙成在的地方,无论有几个人,都是热闹的。

安荞和苏德不太说话,光是孙家三兄弟和炒着菜偶尔插句话的孙建发,就能让整个屋子里充满欢声笑语。

林芳的好手艺很快呈现到了桌上,而孙建发最拿手的炒羊杂摆在最中间,色香味俱全。

随着最后一道骨头汤也出了锅,小小的桌子边终于坐满了人。

孙建发看了一圈,菜齐了,人也齐了,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等我一会儿,我去买点酒。今天没酒不行。”

他拖开凳子站起来,说着话就要往外走。

说起酒,安荞突然想起中午在便利店买的东西。

“要酒的话,我那边倒是有一瓶。”

坐她身边的苏德看过来一眼。

屋里摆着酒,身上藏着烟,整个草原也找不出几个像她这样的姑娘。

孙建发问:“是什么酒?”

“闷倒驴。六十二度的。”

“行,那正好。”

有了孙建发的首肯,安荞便去自己屋里取来了中午买的酒。买它的时候还担心它因为度数太高会被自己压箱底,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了喝它的机会。

拿着酒回到桌上,杯子已经摆好了。

几人传着酒杯,各倒满一杯,酒瓶被摆到了桌下。

孙成会来事,一上来就端杯站起来:“发哥,要讲起来,我真是不好意思。昨天没听你的,让那个小孩自己骑了你家大黑,还让小安也受伤了。我先敬你俩一杯。我干了,你们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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