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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她都已经豁出去,不怕别人笑她“女追男”了,只是失败这么多次,连她都觉得自己好窝囊。
大家不都说,“男追女,隔层山;女追男,隔层纱”吗?
那都是骗人的啦!
什么“隔层纱”?
隔着大沙丘还差不多!
她一个小女子,根本跨不过去那么大的阻碍啊!
即使是坐在最角落,她也能明显的感受到大家关怀的视线。
可是她真的一点都不想要这种关怀,她想要的是那个人的关注……
为什么那个人现在见了她就像遇到瘟神一样,跑得比谁都快呢?
暗恋一个人,原本应该是一件私密的、美好的,甚至带点梦幻的事情。
看见那个人从自己眼前经过,听见那个人爽朗的笑声,不着痕迹地观察着那个人的一举一动。只要他看自己一眼,就会心花怒放,高兴得甚至连觉都睡不着。
可是当暗恋变成一件人尽皆知、只有当事人不知的事的时候,就不该叫做“暗恋”了吧?
也许叫做“明恋”比较适合?
叶伶的情况就是这样。
她第一眼看见那个高大的男人的时候,一颗心就已经不是自己的了。
从此她掉入了恋爱的泥沼,心里想的、眼里看的、嘴里说的几乎都是那个男人,连回家睡觉作梦,梦里也满满的都是那个男人。
那个像大树一样的男人。
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男人太高大,所以反射神经也像恐龙一样迟钝,叶伶暗恋他的事情,杂志社里的人几乎都知道了,只有他还像没事人一样,仿佛叶伶这个人不存在。
那个男人叫做戴奕文,是叶伶工作的旅游杂志社的专职摄影师,个性有些沉默,但是笑起来的时候很亲切.戴奕文其实长得并不是十分英俊,顶多只能说是顺眼,但是他的身材非常抢眼,足足有一百九十公分。
每个看到他的人,都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小时候常在电视上看到的广告,萤幕上喝着牛奶的小朋友大声的说:“只要我天天喝牛奶,就会长得像大树一样高喔!”
也因此,“大树”就成了戴奕文的外号,他真正的名字,却很少有人记得。
个子算娇小的叶伶,第一次见到戴奕文的时候,她为了要看清楚他的长相,细嫩的脖子一直往上抬呀抬地,却怎么都看不到他的脸,她只好更努力地往后仰,结果一不小心整个身子就倒栽葱地往后倒。
戴奕文连忙想要扶住她,但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他反应真的慢半拍,叶伶都已经整个人跌坐在地上了,他才伸出一只手。
他低下头,对叶伶说:“你没事吧?”
这下叶伶总算看清楚他的脸,也第一次听见了他的声音。
很好听的男中音,清亮中带着温润,很像收音机里那些男主持人的声音呢。
叶伶还是保持着仰头的姿势,嘴巴仍旧张得大大的。
戴奕文狐疑地看了她好一会儿,才低声间隔壁的同事:“她还好吧?”
从那一刻起,叶伶就发现自己无法自拔地爱上了他。
要是在以前,她对“一见钟情”这四个字一定会嗤之以鼻,说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可是她很快就发现,“一见钟情”这种事情的确是有可能存在的。
瞧,连英文里都有“loveatthefirstsight”这种说法,可见只看一眼就爱上一个人这种事情,的确是存在的。
叶伶这下子完全信服。也拜倒在戴奕文的魅力之下。
虽然很多人对她的眼光都抱持着怀疑的态度。
在他们眼里,戴奕文除了身高傲人之外,好像也没什么过人之处,而且他反应又有些迟钝,有时候和他说笑话,别人都已经抢先笑出来了,他却要等三秒钟之后,才知道笑点在哪里,然后慢好几拍地大笑。
不过他的个性很善良,也很喜欢帮助别人,在杂志社里的人缘很好,有不少女同事对他还算有好感。但是当她们知道叶伶喜欢他之后,便纷纷知趣地退开,把他留给叶伶慢慢“享用”。
其实女同事们的想法也很简单,戴奕文虽然人不错,身材也高大,是个很有安全感的对象,但是他实在太迟钝了,要和这种男人谈情说爱,光想象就觉得累,所以还是大方点,把他让给叶伶这个可爱的小女人,也算做做好事。
于是杂志社上上下下,几乎所有的人都在暗中帮忙叶伶,希望能促成她和戴奕文的好事,但是结果总是让人跳脚。
譬如,他们刻意安排叶伶和戴奕文一起去泰国采访,订旅馆的时候,还刻意弄错资料,让旅馆准备只有一张双人大床的房间,结果戴奕文实在太绅士,见到房里只有一张床,居然就丢下叶伶一个人,自告奋勇跑去住青年旅馆,让叶伶怨得直咬棉被。
譬如,每次戴奕文要外出摄影,副总编都会有意无意地“顺便”问他要不要带个人在身边,补补漏网镜头的文字说明。一开始戴奕文还点头同意,但是当叶伶又“不小心”弄坏他第三个莱卡镜头之后,从此他只要听到叶伶又要跟着他出门,嘴角都会不由自主地抽搐两下。
后来叶伶也就识趣地不再当他的小跟班。
可是她其实也不是故意的啊!每次和戴奕文出去,她就会一直盯着他发呆,看着他认真工作的侧脸,欣赏他修长的手指头,贪看他高大的身材,幻想着要是被那样强壮的手臂抱在怀里,不知道会有多幸福……然后她的手就会开始不听使唤,往往等她听到戴奕文气急败坏的吼声的时候,她才会惊醒过来,发现自己又搞砸了。
还有一次,他们俩一起开车去花莲,途中叶伶肚子饿了想吃东西,于是他把车子停在市中心一家餐厅附近,放叶伶自己去买东西吃。过了十分钟后,他突然口渴想喝水,于是先开车到附近的一家便利商店买水喝,然后再回到餐厅门口继续等叶伶。
怎知叶伶一去就不复返,他等了三个小时,发现不对劲了,开车到处去找,好不容易才找到一出餐厅就往反方向走的路痴叶伶,而她都已经快要走到海洋公园了,还不知道要回头!
叶伶被他找到的时候,哭得梨花带雨,说她以为戴奕文狠心抛弃她,故意把车开走,害她看不到车,也不知道方向,只好乱走。而且她的手机也放在车上,一路上又没有看到公共电话,根本无法联络戴奕文。
结果那天的花莲之行只好草草收场,原本预计的两人浪漫泡汤之旅,也“泡汤”了。
回到杂志社,同事们知道他们的遭遇后,纷纷做出昏倒状。
这两个人是不是天生八字不合呢?
不然为什么他们费心安排了这么多计画,却没有一次成功过?
叶伶也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同事们好心替她刻意制造的机会,都被她搞砸,搞到最后,戴奕文一见到她就本能地先闪人,闪不过了也是勉强对她笑笑,一副不知道要如何面对她的慌乱模样。
暗恋的对象居然怕自己怕成这样,叶伶每次想起来,都委屈得想掉泪。
可是她又能怪谁?
怪来怪去只能怪她自己!
她真是个笨手笨脚的大麻烦!
只要一出了杂志社的大门,她就只会惹事,而一遇到戴奕文,她惹事的机率更是大增,谁教她一见了那个男人,脑袋就完全不管用了!
这一天,总编辑神秘兮兮地打内线电话要叶伶进他的办公室。
总是一脸严肃的总编辑是个五十多岁的中年人,戴着一副金边眼镜,总是不苟言笑,开会的时候只要眼神扫过全场,正在争论不休的同事们都会乖乖住嘴,不敢再放肆。
叶伶当然也很畏惧这位总编辑,进办公室之前,她很努力地想着,这个星期有没有又搞砸什么事情?
推开门,办公室里紧张的气压就席卷而来,叶伶愣了一下,迟疑着要不要迈步进去.
完了、完了,一定是因为她老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所以要被炒鱿鱼了……呜呜呜……她真的好悲惨啊!暗恋不成,现在连工作都不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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