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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金碧《夜袭魅男》
系 列:『夜店』三之二
作 者:金碧
男主角:庄斯宇 女主角:邵欣凤
【文案】
陪酒小姐也有卖笑不卖身的权利吧?
虽然她哈拉、陪笑功力一流
可不代表她的「床上功夫」也很精进!
所以虽然她心情很糟不想回家
而且决定堕落到底随便挑一个男人上床
可是……她根本不知道应该怎么「做」!
结果本来想「偷袭」人家反而成为被动的一方
害她一早起床就逃之夭夭——
本来她打算把那晚的记忆完全删去
怎知那晚她随机挑上的男人
竟然是这学期新来的顾问老师!
而她,该死的正是他指定的「贴身」助手…
序 老人茶
咦咦咦~~~这真是太可怕了!
虽然说要慢慢地来揭露作者的丑闻……喔!不是!我是指作者的私人点滴,但我才写完前一本的序,就有人猛追著我写第二本。虽然这是值得普天同庆的大事,但……为什么我有一种被设计的感觉呢?该不会自投罗网了吧?
依作者这般有远虑之能,难道早就算准,我会以为她久久才出一本书而爽快地应允写序之责?真是——自掘坟墓啊!
如今可好,有人只要轻松地等著,序文就会自动送上门来,而我这个可怜人,却连个书的鬼影子都看不到,真是没天理呀!(写到此,作者居然只是冷冷一笑,毫无愧疚之心,仍然不肯赠书一阅,我真是歹命……)
没错,这次讲的就是作者老谋深算的本领,真不愧是学商的人!
啧啧啧!还好没让她走入商场!让我一个人牺牲,挽救整个台湾经济,果然是值得的,我真是拥有伟大的过人情操呢!忍不住佩服起自己了……
咦?糟了!又离题了,是要谈作者呢!怎么老说自己?真是对不起读者呀!想说多一点,又怕被作者滤掉,那岂不等於白写?
所以……这次就先这样吧!希望读者们不会有想杀了我的冲动!
(某读者惊道:「什么?就这样?那等於什么都没提到嘛!」)
其实这才是语言的艺术,话中若有似无的含意,才是写文的最高境界,大家同意吗?
(同意?什么鬼话连篇呀!)
糟了!看到有人头上冒出杀气了,茶仔最好识趣点,就此打住吧!
下回见罗!
自序 金碧
这是夜店系列之二,不知其一者,记得想办法去找来看看喔!
提到此系列,可真要感谢编辑,否则像我造颗只会装故事的脑袋,大概只能想出一些冷门的系列名和书名吧!
当然,还有「序」这东东,更是教人抓狂!
或许有些人喜欢写序,然而我绝对不是其中之一,所以特别请了好友茶仔来跨刀相助一番,往後若我无言以「序」,责任自然落在茶仔手中罗!
能有机会参与此系列,最大功臣就是茶仔,若不是有她的支持,还真不知自己也有这等功力!
呵呵呵!怎么说的好像她是专家似的,倘若被她知道,那可不得了了!
不过,都写出来了,想抗议也来不及啦!
最後,感谢翻阅此书的读者,真是大感谢啊!
那……暂时如此,夜店系列三再见罗!
楔 子
午夜十二点,迷情夜总会人潮依旧,每位窈窕佳人都使出浑身解数来讨好客人,嘻闹声与狂欢声此起彼落,一楼与二楼几乎桌桌客满,服务生忙得不可开交。
由於小姐人数不足,佳人不得不四处作陪;而在众多佳人,有位特别引人注意。
无袖的鲜红旗袍让她的高姚身材展露无遗,丰满酥胸与纤细腰身妩媚动人,几乎开衩到大腿处的袍子在她优雅步行时缓缓轻摆,隐约可见肌肤雪白的修长双腿。
她的妆化得恰到好处,一双凤眼眨呀眨地令人心醉,随意摆动的手指像个指挥家,让人无法转移注意力,忍不住沉醉在她举手投足之间。
斜靠在吧台角落的庄斯宇马上就注意到这位特别的佳人,他轻啜著手中的淡酒,视线随著她的身影移动。
若他没记错,她至少应付了十几桌的客人,而每次的暂别都令人不舍。
庄斯宇十分欣赏她的交际手腕,难得店有如此能干的佳人,他居然不知道?
迷情夜总会是他与另外两位好友魏俊煌与梁朋威合夥经营的,由於他的个性散漫,因此店内少爷与小姐的应徵之事全交由魏俊煌负责,他的工作是负责店的安全与秩序,简单来说就是充当和事佬,若客人有问题或不满意,便由他出面解决。
今晚不但生意好,秩序也很好,因此庄斯宇才有空闲时间注意到那名佳人的存在。
他招手示意店经理张经理过来,用眼神暗示地问:「她是谁?在这做很久了吗?」
张经理顺著庄斯宇的视线望去,也看见那名佳人,脸上顿时有些尴尬。
「呃……她是上个月新来的。」
张经理的语气有些异样,庄斯宇自然听得出来,但他不动声色地问:「她叫什么名字?」
「她……叫小凤!」
「真名呢?」庄斯宇微挑起一边的眉毛。
张经理吞吞吐吐了起来,「呃,真名……」
「怎么了?不能让我知道吗?」
张经理紧张地摇手,「不是!庄老板,你别误会,只是咱们这的规定不是不能随便透露小姐的真名吗?所以……」
庄斯宇勾起一个觉得有趣的笑容,「张经理,我好歹也是『迷情』的老板之一,难道连一个小姐的名字也不能知道吗?」
「不是!只是……」张经理的视线飘移不定。
庄斯宇终於确定自己内心的疑虑,目光在那名佳人与张经理之间游移著,然後放下杯子笑了笑。「算了!不勉强你,我问煌好了!」说完,取出手机就准备拨号。
「不行!庄老板,小凤的事情千万不能让魏老板知道!」张经理抓住庄斯宇的手,神情慌张地阻止。
庄斯宇露出令人猜不透又不容拒绝的招牌温柔笑容,对著张经理说:「那就麻烦你解释那位『小凤』的来历吧!」
张经理知道瞒不住了,心中一叹,终於投降。「我说就是了!其实小凤……是我擅自决定的临时小姐,因为人手突然不足,她又自己找上门来要求工作,所以我才……」
庄斯宇微皱起眉将视线移到小凤身上,失去笑容的他实在让人害怕。
张经理赶紧先自己认罪,「庄老板,拜托!请你别告诉魏老板,小凤只打算做两个月,暑假结束她就会离开,所以……」
闻言,庄斯宇惊愕地问:「你说什么?她该不会还是学生吧?」
「迷情」的小姐和少爷都要经过严格筛选,年纪与背景都含糊不得,而且他们三人曾共同订定最重要的一项,那就是绝对不采用未接触过社会的学生。
「你真是太乱来了!居然破坏迷情最重要的规定!快说,小凤年纪究竟多大?」庄斯宇没想到张经理在迷情服务了这么久,居然会犯下这种严重的错误。
张经理冒出冷汗,十分坦白地说:「小凤暑假过後就是大四学生,因为她重考过,若她没隐瞒年纪,我猜大约二十三岁左右,至於她的家庭背景……我并没多问!」
听见已成年,庄斯宇才稍微松口气,接著问道:「那她到底叫什么名字?」
「她本名叫邵欣凤。」
邵欣凤?庄斯宇在心中默记这个名字,视线再度移向那位窈窕佳人身上,脸上扬起一抹神秘的笑容……
夜袭魅男 1
邂逅就是这么奇怪的一件事
偏偏挑中了你
偏偏挑中了我
让我们开始相互吸引……
第一章
其实,邵欣凤到迷情夜总会当陪酒小姐并非为了钱,只是因为讨厌回家,所以一放暑假就到这打工。
父亲在她国中毕业那年因车祸过世,母亲当时伤心欲绝,差点活不下去的样子令她心疼万分,同时也感动不已。
金碧《夜袭魅男》
系 列:『夜店』三之二
作 者:金碧
男主角:庄斯宇 女主角:邵欣凤
【文案】
陪酒小姐也有卖笑不卖身的权利吧?
虽然她哈拉、陪笑功力一流
可不代表她的「床上功夫」也很精进!
所以虽然她心情很糟不想回家
而且决定堕落到底随便挑一个男人上床
可是……她根本不知道应该怎么「做」!
结果本来想「偷袭」人家反而成为被动的一方
害她一早起床就逃之夭夭——
本来她打算把那晚的记忆完全删去
怎知那晚她随机挑上的男人
竟然是这学期新来的顾问老师!
而她,该死的正是他指定的「贴身」助手…
序 老人茶
咦咦咦~~~这真是太可怕了!
虽然说要慢慢地来揭露作者的丑闻……喔!不是!我是指作者的私人点滴,但我才写完前一本的序,就有人猛追著我写第二本。虽然这是值得普天同庆的大事,但……为什么我有一种被设计的感觉呢?该不会自投罗网了吧?
依作者这般有远虑之能,难道早就算准,我会以为她久久才出一本书而爽快地应允写序之责?真是——自掘坟墓啊!
如今可好,有人只要轻松地等著,序文就会自动送上门来,而我这个可怜人,却连个书的鬼影子都看不到,真是没天理呀!(写到此,作者居然只是冷冷一笑,毫无愧疚之心,仍然不肯赠书一阅,我真是歹命……)
没错,这次讲的就是作者老谋深算的本领,真不愧是学商的人!
啧啧啧!还好没让她走入商场!让我一个人牺牲,挽救整个台湾经济,果然是值得的,我真是拥有伟大的过人情操呢!忍不住佩服起自己了……
咦?糟了!又离题了,是要谈作者呢!怎么老说自己?真是对不起读者呀!想说多一点,又怕被作者滤掉,那岂不等於白写?
所以……这次就先这样吧!希望读者们不会有想杀了我的冲动!
(某读者惊道:「什么?就这样?那等於什么都没提到嘛!」)
其实这才是语言的艺术,话中若有似无的含意,才是写文的最高境界,大家同意吗?
(同意?什么鬼话连篇呀!)
糟了!看到有人头上冒出杀气了,茶仔最好识趣点,就此打住吧!
下回见罗!
自序 金碧
这是夜店系列之二,不知其一者,记得想办法去找来看看喔!
提到此系列,可真要感谢编辑,否则像我造颗只会装故事的脑袋,大概只能想出一些冷门的系列名和书名吧!
当然,还有「序」这东东,更是教人抓狂!
或许有些人喜欢写序,然而我绝对不是其中之一,所以特别请了好友茶仔来跨刀相助一番,往後若我无言以「序」,责任自然落在茶仔手中罗!
能有机会参与此系列,最大功臣就是茶仔,若不是有她的支持,还真不知自己也有这等功力!
呵呵呵!怎么说的好像她是专家似的,倘若被她知道,那可不得了了!
不过,都写出来了,想抗议也来不及啦!
最後,感谢翻阅此书的读者,真是大感谢啊!
那……暂时如此,夜店系列三再见罗!
楔 子
午夜十二点,迷情夜总会人潮依旧,每位窈窕佳人都使出浑身解数来讨好客人,嘻闹声与狂欢声此起彼落,一楼与二楼几乎桌桌客满,服务生忙得不可开交。
由於小姐人数不足,佳人不得不四处作陪;而在众多佳人,有位特别引人注意。
无袖的鲜红旗袍让她的高姚身材展露无遗,丰满酥胸与纤细腰身妩媚动人,几乎开衩到大腿处的袍子在她优雅步行时缓缓轻摆,隐约可见肌肤雪白的修长双腿。
她的妆化得恰到好处,一双凤眼眨呀眨地令人心醉,随意摆动的手指像个指挥家,让人无法转移注意力,忍不住沉醉在她举手投足之间。
斜靠在吧台角落的庄斯宇马上就注意到这位特别的佳人,他轻啜著手中的淡酒,视线随著她的身影移动。
若他没记错,她至少应付了十几桌的客人,而每次的暂别都令人不舍。
庄斯宇十分欣赏她的交际手腕,难得店有如此能干的佳人,他居然不知道?
迷情夜总会是他与另外两位好友魏俊煌与梁朋威合夥经营的,由於他的个性散漫,因此店内少爷与小姐的应徵之事全交由魏俊煌负责,他的工作是负责店的安全与秩序,简单来说就是充当和事佬,若客人有问题或不满意,便由他出面解决。
今晚不但生意好,秩序也很好,因此庄斯宇才有空闲时间注意到那名佳人的存在。
他招手示意店经理张经理过来,用眼神暗示地问:「她是谁?在这做很久了吗?」
张经理顺著庄斯宇的视线望去,也看见那名佳人,脸上顿时有些尴尬。
「呃……她是上个月新来的。」
张经理的语气有些异样,庄斯宇自然听得出来,但他不动声色地问:「她叫什么名字?」
「她……叫小凤!」
「真名呢?」庄斯宇微挑起一边的眉毛。
张经理吞吞吐吐了起来,「呃,真名……」
「怎么了?不能让我知道吗?」
张经理紧张地摇手,「不是!庄老板,你别误会,只是咱们这的规定不是不能随便透露小姐的真名吗?所以……」
庄斯宇勾起一个觉得有趣的笑容,「张经理,我好歹也是『迷情』的老板之一,难道连一个小姐的名字也不能知道吗?」
「不是!只是……」张经理的视线飘移不定。
庄斯宇终於确定自己内心的疑虑,目光在那名佳人与张经理之间游移著,然後放下杯子笑了笑。「算了!不勉强你,我问煌好了!」说完,取出手机就准备拨号。
「不行!庄老板,小凤的事情千万不能让魏老板知道!」张经理抓住庄斯宇的手,神情慌张地阻止。
庄斯宇露出令人猜不透又不容拒绝的招牌温柔笑容,对著张经理说:「那就麻烦你解释那位『小凤』的来历吧!」
张经理知道瞒不住了,心中一叹,终於投降。「我说就是了!其实小凤……是我擅自决定的临时小姐,因为人手突然不足,她又自己找上门来要求工作,所以我才……」
庄斯宇微皱起眉将视线移到小凤身上,失去笑容的他实在让人害怕。
张经理赶紧先自己认罪,「庄老板,拜托!请你别告诉魏老板,小凤只打算做两个月,暑假结束她就会离开,所以……」
闻言,庄斯宇惊愕地问:「你说什么?她该不会还是学生吧?」
「迷情」的小姐和少爷都要经过严格筛选,年纪与背景都含糊不得,而且他们三人曾共同订定最重要的一项,那就是绝对不采用未接触过社会的学生。
「你真是太乱来了!居然破坏迷情最重要的规定!快说,小凤年纪究竟多大?」庄斯宇没想到张经理在迷情服务了这么久,居然会犯下这种严重的错误。
张经理冒出冷汗,十分坦白地说:「小凤暑假过後就是大四学生,因为她重考过,若她没隐瞒年纪,我猜大约二十三岁左右,至於她的家庭背景……我并没多问!」
听见已成年,庄斯宇才稍微松口气,接著问道:「那她到底叫什么名字?」
「她本名叫邵欣凤。」
邵欣凤?庄斯宇在心中默记这个名字,视线再度移向那位窈窕佳人身上,脸上扬起一抹神秘的笑容……
夜袭魅男 1
邂逅就是这么奇怪的一件事
偏偏挑中了你
偏偏挑中了我
让我们开始相互吸引……
第一章
其实,邵欣凤到迷情夜总会当陪酒小姐并非为了钱,只是因为讨厌回家,所以一放暑假就到这打工。
父亲在她国中毕业那年因车祸过世,母亲当时伤心欲绝,差点活不下去的样子令她心疼万分,同时也感动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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