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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钱(1)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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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如是

她爱钱,很爱很爱钱。

但这事不能说,一旦被发现,可能就会被冠上穷酸、没气质、虚荣势利、拜金等不怎么好听的外号。

所以她很小心,不让别人知道她对钱的喜爱而对她嗤之以鼻。

可是这个“秘密”还是被他——她公司的老板知道了,从此,平静安宁的日子结束,狂风暴雨的日子来临……

他就不信对付不了她——一个莫名其妙在他心里生了根、发了芽的女人!

既然她重物欲、爱拜金,那多的是钱的他就来陪她“过两招”。

先用言语讥讽、当众羞辱,然后不时抓个手、摸个脸,最后再拿钱包养她……这样应该差不多了吧。

只是当他终于把她逼到辞职、没有钱了,他又觉得心疼、不舍。

唉,看来这辈子他是注定要栽在她手里了……

温柔的警告(序言)

(请各位大人一定要先看)

终于,写了一个「大总裁与小秘书」式的故事。

夸张的说,很有一种「呕心沥血」、「可歌可泣」、「惊天动地」,完成了一个「壮举」的「悲壮」感觉……

哈哈!

好了,神经发完了。

现在,请客我温柔的警告——如果大人您讨厌「霸道、蛮横、变态」的「男猪脚」,对「懦弱、没出息外加没个性又委屈求全」的「女猪脚」挺感冒;或者,大人您极鄙视成天什么都不做,就只会追女人谈恋爱的「大总裁」,对缺乏逻辑、不合条理的情节不吐口口水不快,那么——那么,请容林阿是我温柔的警告,大人您请稍稍回避一下,这个故事还是别看为宜。

否则,等大人您气得摔书,昏得头上冒黑线,顺带嘴里骂出一些#@×*$的符号时,请别怪林阿是我事前没有提醒警告大人您。

如果大人您心脏够强、脾胃够全,可以承受种种「震荡」和「折磨」,那么这个故事请大人您不妨瞄一瞄,然后不爽的话,再用力给它唾弃一下。

说真格的,大人,就这个故事,林阿是发现,如果要事事合理兼顾逻辑,那故事简直写不下去。

「大总裁」不就钱多吗?没事就砸他个百万千万,再小样一点的也有十万二十万,咱们「小秘书」如果不「委屈」一下,没事就耍个性格,告个我们「大总裁」「性骚扰」——哎哎!那这戏还要怎么唱呀?!

还有,大人,您也知道,现代文明社会,没事来个「跟踪」、「站岗」、「强人所难」,那叫「变态」不叫「痴情」了。可如果我们的「大总裁」委屈自己在「小秘书」住的公寓楼外站上一站,就被当作「变态」,那叫我们「大总裁」如何表现他的「痴情」、男性强硬的气概?

所以,大人,请客林阿是我温柔的提醒,看这个故事时,请不必太「认真计较」,要是大人您真是看得很雷,实在是气不过,他×的很想摔书时,那么——大人,您就摔吧。

林阿是一拜

第一章

我爱钱,很爱很爱钱……

老师说要写下他们最喜爱的东西,但她写了第一句后,就不知道该怎么接下去。大家一定都会笑她,说她死要钱。

可是爱钱有什么不好?可以买很多漂亮的东西,还有好吃的东西,那些,她看了常常只能叹气,可望而不可及的东西。

可是,女孩子都是那样的,不能说到钱的事,那样太俗气、太市侩,而且穷酸、没有气质,甚至虚荣势利,加上爱计较又吝啬小气,让人瞧不起。

男生也不喜欢爱钱的女生,骂她们「拜金」,认为那种女生都是爱享受、嫌贫爱富,而且虚荣现实。

早先几年,国外一首「拜金女孩」非常的流行,大家都学会了那个时髦新鲜的字眼「拜金」,只要有谁提到钱什么的,就指着她叫着「拜金」、「拜金」。被那样说是很难堪的。她记得上次林晓蓓就被男生那样叫着,哭了起来。

她悄悄看看班上,教室静悄悄的,大家都低头写著作文,有的想不出来写什么好像卡住的,在那里抓头发咬着原子笔。

「张明美,妳写什么?」隔壁的黄秀锦突然歪过来,伸长脖子看她写了什么,吓了她一跳。

「没有啦!」她反射地用手盖住本子。

黄秀锦怀疑地看看她,然后耸个肩。「那么神秘做什么,我只是看看妳写什么而已。」跟着嘟了嘟嘴,抱怨说:「老师干么出这个题目,好难写哦。」

「妳不是喜欢唱歌吗?写那个不就行了。」

「可是我也喜欢看小说、漫画,还有搜集邮票和卡片……哎呀,好多好多,都不知道写什么才好。」

「妳就想一个最喜欢的吧。」张明美爱莫能助,陪着笑。

黄秀锦又耸个肩,不再理她。

等了一会,确定黄秀锦不再注意她了,张明美才移开盖住本子的手,一边小心翼翼地注意四周动静,担心不知又有谁会忽然冒出来。

还是重写好了……她悄悄把纸揉掉,塞进书包。随便写一个交给老师就好,免得提心吊胆。

但写什么好?她最喜爱的……

教室窗外有人叫嚷着。操场上有许多人跑来跑去,不知哪班在上体育课。大概就是那些人在叫喊。坐在窗户边,操场上传来的喧闹声不时侵袭过来,感觉特别吵。

咦?她的目光被操场上某个身影吸引住。

那个人满场奔跑,有时抬手不知喊些什么,时而又抬起手臂抹掉汗,又奔跑起来。其他人也一起跑来跑去的,追着一颗球,又跑又叫的,简直「荡气回肠」。

她认得那个身影。

说「认得」,因为她看过那个人几次。但连话都没说过,也不知道对方叫什么名字。

所以,不能说「认识」,也不能说「知道」。她只是认得对方的样子,好像认得星星月亮太阳那样,不只有距离感,而且没有熟稔度。

更何况,她也不是每天会看到那个人。看到的时候,他身旁多半都有同伴,人缘好像不错的样子。她也不是特别注意。车站人来来往往的,每天总会遇到一些人,有些人出入差不多都在固定的时候,如果时间凑巧对上了,也就凑巧的遇上。然后,过段时间,有些人离开,有些人改变路线或时段,又产生不同的「萍水相逢」了。所以,像这样,她会看过一些人,也被看过,并没有特别注意,或放在心上。

生活里总会看到或遇到很多不相干的人,那些面容一瞥而逝,过去了就过去了,那个时间、分秒点的交集过后,就过去了,从此再没有任何交集印象,然后就此忘了。

所以,那个人,她虽然看过几次,诧讶过后也就过了。有些同学,心里偷偷喜欢哪班的某某某,每天偷偷地望着人家,又痛苦又快乐的,又脸红着说着对方的事。她看了有时虽然也有点惊讶羡慕,但感觉还是离太远,没有办法像她们那样痛苦又快乐的进入情况。

她也觉得奇怪。连对方是什样的人、怎样的性格都不清楚,怎么就那样喜欢上了?甚至光凭外表长相,看过几次面,心里就偷偷地暗恋着,不时偷偷地追寻凝望对方的身影──那样不是很辛苦吗?

难怪班上那些女同学,总是又痛苦又高兴地讲着哪班的谁谁谁,或是她们在哪条路上、哪个地方遇到的哪个某某某。

那些问题,她总是插不上口,只有光听的份,然后,干笑几声,陪着摇头或叹气。

「张明美,」黄秀锦小声叫她。「老师在看妳了。」

她赶紧收回神,抓着笔胡乱写了几个字,假装在忙碌着。过了一会,悄悄抬起头扫了教室一眼,见老师专心在改作业什么的,才吁口气,挺挺弯得陷得像坑的胸膛,顺便顺顺气。

写什么好呢?我最喜爱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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