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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帮忙?”
“不用了——啊,麻烦你帮我把刀叉和盘子摆好。”
“我也来帮忙。”美奈子趋了过去。
“谢谢。”陈浪琴道声谢,打量了她一眼。田中美奈子穿了一身粉红色的洋装,梳着中分公主头,两旁用粉红色的发带往后绑了一小辫,上头还各打了一个蝴蝶结,打扮得像十几岁的少女,感觉有点突兀。
“你的英语说得好好哦。”就连说话也是带着少女式的娇腔,那微笑也是日本偶像剧式的天真烂漫。
“还好啦,你说的也不错。”
“我不行的啦,说得不太好。”田中美奈子很谦虚地摇手。
陈浪琴笑了一下,不知道该怎么接下去,还好,这时凯茜端了饭过来。跟着,她又忙着张罗酒杯和水杯,再然后将烤箱里的烤鸡端了出来。
等一切就绪差不多六点半了。三个人边吃边喝边聊,酒酣耳热,竟有一种痛快。陈浪琴喝得满脸通红,笑眯眯的。不只是她,她发现美奈子也挺能喝的,凯茜因为年纪大一些,比较节制,但也喝了不少。三个人把一瓶葡萄酒喝得精光不说,凯茜又拿出半瓶来,不一会半瓶酒又喝得见底。
喝了酒,美奈子话就多了。三十六岁的女人,结婚十年,没有子女,但养有一只儿子似的叫“贝儿”的圣伯纳犬。“贝儿”是英文“熊”的意思。美奈子喜欢高大强壮的男人——呃,狗。她还把她先生的照片翻给她们看,呃,还不错,只是和“贝儿”比起来,好像有点那个,呃,瘦弱。不过,男人不是看外表长相的——凯茜喝糊了,大声吆喝着。
比较之下,她喝得最多,但好像最清醒。她帮忙把餐桌和碗盘收拾干净,看看时间,已经快八点半了。
“我该走了,凯茜。谢谢你的晚餐。”
“这么快!再待一会嘛。”
“不了,下次有空再聊。”
“我送你——”凯茜说。
“不用了,我用走的回去,顺便醒醒酒。再说,你也喝了不少,最好别开车。”
“那你自己小心一点,改天有空再过来一起晚餐。”
“好啊。”陈浪琴一口答应。答应得很快,并不是敷衍。“那我走了。拜,美奈子。”她挥个手,走出门去。
这顿晚餐,吃得没有她想像中的拘束,反而相当畅快。大概是因为喝了酒的关系吧,还是文化问题,气氛很活泼,她觉得十分的愉快。
八点半多了,天还是很亮。十二月正夏天,白日很长。她沿着人行道慢慢走着,边走边哼着歌,凉风徐徐吹过,将晕眩的感觉吹散了不少。
她好像有点喝太多了,过马路时,脚步颠了一下。她穿的是无带平底凉鞋,鞋子给绊开落在后头,她踮着右脚,回头走回去穿上凉鞋,蹬了一下,确定穿牢了,才继续往前走。
“叭叭——”身后有辆车子靠近,她没在意。这条路车子来来往往,一向都不寂寞的。
“唉!”有人在喊。她没回头,不觉得是在叫她。
“嘿——”又是一声叫喊,跟着车子又“叭叭”叫起来。已经近在她身旁了。
她觉得奇怪,停了下来。那辆灰褐的跑车停在路旁,杰瑞米从驾驶座旁探出头来。
“果然是你!我叫了你半天,你怎么都没听到!”
“吉米!”她有些意外,未免太巧合了。“你怎么会在这里?”问得有些蠢。
“上来吧!”他打开车门。
她没多想便上了车,系好安全带。“怎么老是在这附近碰到你,你该不会就住这里吧!”其实才遇到两次,但不知怎地,她却有种“经常”的感觉,好像跟他很熟了。
“嗯。”他应了一声,是没错。闻到她吐息的酒味,说:“你喝酒了?”
“嗯,喝了一点。有个朋友请我到她家吃晚饭,吃饭时喝了一些。”
“挺不错的嘛。”他笑了一下。“你已经认识有熟到会邀请你回家吃晚饭的朋友了呀!”
他这话听不出有讽刺的意味,陈浪琴笑了起来,说:“我脸皮厚嘛,自动过去当客人呀!”声音有些娇,半真半假地。
他转过脸来看她,她脸上留着的笑制造出生动的表情。他问:“现在怎么办?要回去吗?要不要上哪坐坐?”
“这样好吗?今天是周末耶,你没跟你女朋友约?”她反问。
“是‘前女朋友’。”他再次纠正她。
“好好的你干嘛跟你女朋友分手?”她无聊多事惹人厌地问。
“你想知道?”他声音生硬起来,听起来有一股威胁。“你考虑清楚,如果我告诉你这件事情,告诉了你我的隐私,那就表示我们的关系必须进展的不一样。现在,你还想知道吗?”
威胁吗?知道了他的秘密就得付出些什么被回收。陈浪琴故作无邪地笑说:
“还是不要好了。好像很严重的样子。”
“很好。”他点个头,车子一个大回转。“找个地方坐坐好了。”根本没问她的意见,独断独行。
“都这么晚了,还有地方去吗?”
“当然,现在还不到九点,还早得很!”才九点,“庞森比”的酒吧夜晚正热闹。
“这算是约会吗?”她问他,语气闲闲的。
“大概吧。”他回得模棱两可。
她不再说话了。
到了庞森比,他拉她进了一家酒吧;她让他牵着,并不排斥这种感觉。
“喝什么?”他问。
“马丁尼。”她唯一知道的酒名。酒吧里竟放着让人蠢蠢欲动的舞曲,十分教人坐不住。
“马丁尼。”他转向女服务生。“另外,给我一瓶海尼根。”
隔了两桌,有个男的在对她眨眼,陈浪琴笑了一下。杰瑞米突然拍了一下桌子,她惊诧地转向他,他却没说什么。
她看着他,他不看她;他愈不看她,她就愈看着他。
“你一直看着我干什么?”终于,他转过脸来,冷静到生硬的表情。
“没什么。看你好看啊。”像这种不害臊的话,她像呼吸一样随便就可以讲出来。讲英语的她,有一种大胆。陌生的语言就是有这种好处,再肉麻的话都裹了一层膜似,感觉不到那种难为情与不自在。
服务生送酒来了。她一口气喝了半杯。
“喝慢点,会醉的。”他的表情开了,对她的喝法摇头。
“没关系,反正你会送我回去。”她笑嘻嘻的,又喝了一口。
苦艾和琴酒搅拌成的马丁尼,喝起来有股辛辣的味道。这样正好。来一杯醉人的酒液,浓烈、辛辣、酸涩或者苦也好,什么都好,她就是受不了温吞。
“你就那么有把握?”杰瑞米睨睨她,有点恶作剧。
她眯着眼看他,装一点醉态。
“你知道吗?男人是种感官的动物。”这句话相信她不是第一个说的。“不过,我倒觉得男人像一杯伏特加,无色无味,却只要一点刺激,马上就可以勾得起惊天动地的火热。”
“你在说什么?!”他睁大眼睛,有点笑意在眼神里。
“好话不说第二遍。”她伸出食指左右摇了摇,半仰起头,脸儿微偏,流出暧昧的神态。
杰瑞米瞪着她。她在勾引,在等他掉入她布下的陷阱。刚刚,她也对着别的男人微笑眨眼。她知道她的神态是娇媚的,足以吸引人;她是那样的自觉,她在试探他。
“那就别说了!”他忍不住抓住她的手,生气起她那挑逗调情的眼神。
陈浪琴错愣一下,随即笑开,就那么让他抓着。她又不是在跟他谈恋爱,不懂他在生什么气。
不管什么事,比如宗教或者婚姻,经过仪式,就变得郑重、庄严;变得不可亵渎,不可质疑,有了一种神圣性,成了真理。爱情也是。经过了仪式的转化,就变得可歌可泣,成了永恒和经典。其实这世间有什么事是那么绝对性的?!像这样调调情,卖弄一下风情不是很好?“原始”才符合人性。那些名词和仪式不过是人类的矫揉造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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