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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问题?”亚历山大忍不住插嘴问道。
泰德比个手势,要他稍安勿躁。“你知道的,你史都华叔叔跟他太太离婚很久了。他们夫妻离婚后,维纳斯便一直跟着母亲住。几年前,她母亲再婚,生了一个儿子,加上再婚的先生原就有一个女儿,她反倒像个外人似。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她搬到外头一个人住,偶尔回去探望她母亲和大家。每次她回去,小弟弟都很黏她,她也很疼他。有一次她带小弟弟出去散步,因为某件事——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史都华并没有说得很清楚。总之,她忽略了在身旁的弟弟,三岁的小弟弟一个人过马路,被一辆大卡车撞飞了天,伤势很严重,差点抢救不回来——她母亲赶到医院,以为孩子没救了,伤心过度,情绪一时失控,对维纳斯说了重话。维纳斯认定是她害死了弟弟,相当自责,加上她母亲的不谅解,恍恍惚惚地被车子撞倒在路边,幸好伤势并不严重,却昏迷了两天,等她醒过来后,居然什么都不记得了。她把相关的一切全都忘记,包括弟弟的车祸,甚至她的母亲她也忘记,变得不认识。只记得你史都华叔叔。每当她试着去回想,或者碰见和事件相关的事物,便会引起剧烈的头痛。你史都华叔叔怕她再受伤害,也希望她就此忘了这一切伤心的事,所以才说服她到这里来。”
“原来如此。”亚历山大屏住气,想想又说:“这么说,她得了‘失忆症’?”
“也可以这么说。”泰德点头。“医生说,依她的情况,属于一种‘强迫性失忆’。她仍然记得你史都华叔叔,日常的生活常识和学识能力也并没有消失,她只是忘记了与那件事相关的一切人事或物;也就是说,她强迫自己忘记了那一切,这是我们身体保护自己的方式。她当时心里一直认为弟弟死了,自责太深,加上母亲当时的不谅解,也许还有一些什么我们不知道的因素,这种种冲击,使得她的精神承受不住,身体也负荷不了,随时有崩溃的可能。把相关的记忆忘掉,她的精神才不会受侵蚀、受伤害。也可以说,她下意识在逃避发生的一切,头痛就是明显的例子。她不愿想起那一切,逃避它,因为对她来说,那是非常痛苦的记忆,所以她强迫自己忘掉。”
“我懂了。难怪你那么紧张,急着通知史都华叔叔。”亚历山大总算明白。想了想说:“但这样真的好吗?光只是逃避,如果维纳斯一辈子都记不起来那该怎么办?”
“应该不会吧。史都华说等维纳斯习惯了这里的生活,心情更稳定,会找个适当的时机让她和她母亲与弟弟见面,告诉她一切。也许能刺激她的记忆。”
“车祸后,她都没有再和她母亲、弟弟见过面吗?”
“不,见过;不过,她完全不记得他们了。”
“那么,她知不知道她弟弟其实并没有死?”
泰德摇头。“不。在她发生车祸、失忆以前,她一直以为她弟弟没救了;也就是说,在她潜意识里,她一直认为她害死了她弟弟。”
“为什么会这样?她弟弟不是明明被救回来,活生生站在她眼前了?”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大概是对她自己的苛责吧。她不能原谅自己。”
“这样她岂不是一辈子都要背负这种愧疚?”亚历山大锁紧了眉。“史都华叔叔不应该将她送到这里的,应该让她留在那里,帮她恢复记忆。”
“起先我也这么想;不过,史都华有他的顾虑……”泰德起身倒了一杯水。
“她弟弟虽然保住了一条命,但因为倒地时被疾驶的汽车辗过,伤到了脚,导致行动有些不便。”
“但那又不全是她的错;再说,她也不是故意的。”亚历山大不禁有些激动,起伏的感情偏向了维纳斯,为她说话。
泰德看了儿子一眼,有些奇怪他的激动。“这当然不是谁对谁错的问题。不过;我现在倒赞成史都华的做法。何必逼得太急,让她喘口气不是很好?让她自由自在、心理没有负担地过些日子不是很好吗?”
“这哪是没有负担!她的记忆不恢复,事情就永与远在那儿,在我们不知道的背面。她其实一直在承受痛苦。我不敢相信,史都华叔叔竟会有这种鸵鸟心态!”
亚历山大极不以为然,语气不自觉高昂起来。
“这不是鸵鸟心态,史都华只是考虑比较周详。亚历,你可别乱来。”泰德不由得加重口气,警告亚历山大:“不管你如何不赞成史都华的做法,我们没有权利介入,更没有权利破坏维纳斯目前平和的生活。”
“我明白,但是……”
“够了,亚历。”泰德打断他的话:“你能够站在维纳斯的立场为她着想,我很高兴!但记住,我们没有权利说什么,况且这也不是我们说什么就能改变的事。顺其出自然不是很好吗?时候到了,该来的自然会来。”
“但如果那个‘时候’一辈子都没到呢?”亚历山大反问。
泰德没有回答,只是拍拍他的肩膀,突然问:“你不觉得现在这样的维纳斯很好吗?开朗、聪明,心里有什么想法就会直接表达出来?”
亚历山大被问得错愕住。
泰德微微一笑,又拍拍他的肩膀,噙着笑走出去。
等他离开了,亚历山大才回过神,心里嘀咕着。他怎么会知道现在这样的维纳斯好不好?天晓得,他看她跟一般的东方女孩根本没什么差别。什么聪明、开朗、有话直说——依他看,根本就是粗鲁、无礼、没教养!
“算了,我干嘛理她的事?”他挡住桌面站起来,有些悻悻的。
现在回想起来,他刚才的态度实在有些失常。虽然在她身上发生了那种事情,但看她那副理直气壮的样子,他可不认为她需要同情。看她那副猖狂的模样,对她说“同情”搞不好还太亵渎了。想想,那个女孩实在太不可爱了;她那一身的姿态,常常给他一种感觉,好像在说,她就是她,不会受任何事情影响,理直气壮得叫人讨厌。
真是的!太不可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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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那种万里无云的天气,整个天空蓝得空荡荡。维纳斯频频望向窗外,一直觉得坐不住,一颗心浮了起来。好不容易捱到下课,刚出了教室,便被林红红一张消沉的脸给吓住,她赶紧将她拉到一旁。
“怎么了?”她观她一眼,小心翼翼地问。
林红红翻着一双死鱼眼直瞪着她,什么话也不说。好半天,突然“哇”一声哀叫出来,垮着脸说:“他不见了!我找了他一个礼拜,都没有找到。打电话过去没人接,去他住的地方也没人应门。我问了好多人,没有人知道他去哪里。”
又来了!维纳斯吁口气,摇了摇头。
“这不是正好吗?趁机把他甩了,另外找比他更好的人。”她半正经、半开玩笑。
林红红摇头说:“我听说他最近和一个加拿大女孩走得很近,他一定是跟她在一起了。”
“既然如此,那就算了啊。你干嘛那么不死心?”维纳斯一脸不明白。林红红的个性实在真像牛皮糖,也不管对象好坏,黏住了就不放。
“我不知道。他故意躲我,我不甘心。”
“何必呢?”她实在不懂她心里究竟在想什么。对方就是不喜欢她,这样死缠烂打的有什么意义。“你光是这样跟他耗,书都甭念了。”
“我知道,我会念书的。”林红红表情黯然,眼神无精打采地看着地上。“你放心,我会好好念书的。”呆了半晌,然后说:“谢谢你,我知道你是为我好。我会念书的。我走了。”说着,驼着背,转身走开。
“红红——”维纳斯叫住她。“放弃不就好了吗?干嘛自己找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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