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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山濯雪(155)
作者:今稚 阅读记录
下定决心后,晏启山牵着傅真出门吃饭看展,度过了一个非常完美的夜晚。
返程途中,悬在全家头顶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突然提前垂落。父亲亲自从北京打来紧急电话:“立刻回国,爷爷不行了。”
他家的天,是真的要塌了。
晏启山迎着冷风闭了闭眼睛,迅速平复表情,垂眸含笑继续哄傅真:“反正明天不用早起,要不要今晚一起熬个夜?”
“怎么突然允许我熬夜了?”傅真疑惑了下,然后开心地宣布,“那我要你唱歌给我听。”
第116章 给男友发现菜谱来路不正
傅真从小就漂亮, 中学考入杭高后,有段时间她寄居在亲戚家的老破小里。
亲戚和她父母一起开厂做生意,所以房子不收钱, 只需每天给亲戚家俩小孩辅导作业,烧烧饭就好。
杭高曾经因为作息太卷, 和学军一起, 被家长投诉到教育局。
好在亲戚的老房子是学区房, 就在杭高附近。作为走读生, 她每天两餐回家做饭时间依然充裕。
亲戚的小孩和她是同级生,他们三个每天早上买着吃, 晚上中午家里烧。
傅真理所当然承包所有。为了赶时间,她跟左右邻居学了不少快手菜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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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家前门是一对邻居,是未婚的男女朋友。
女的服装设计师, 大家叫她李姐。男的她随所有人一起,喊万老师。
万老师是开美术艺考培训班的。宜宾人, 精神贵族。性格清高自持, 长得斯文而白皙,和女朋友恩爱,甜蜜。小小的出租房收拾得窗明几净, 总有书, 猫, 和应季鲜花。
蔡澜是万老师最欣赏的作家。理由毋庸置疑, 美食。为了挣钱买房安家, 万老师和女友不常出门吃饭, 总是自己下厨。
在蔡澜的隔空指导下, 万老师烹饪技术着实不错。小日子在万老师的好菜好饭中,过的热气腾腾。
傅真记得他, 最爱烧清爽但爆辣的菜。每次都要用辣的可以当子弹的野辣椒煮酸汤鱼。
普通菜市场买的草鱼、鲢鱼之类的,叫老板帮忙处理,拿回家自己片成片。
那会儿傅真爱吃鱼,但不会做,经常被李姐叫过去观摩。
万老师做饭很灵活,葱姜水、白兰地、盐味精、胡椒粉花椒粉淀粉抓一抓,腌一腌。锅里放很多野辣椒和野西红柿制成的酸汤滚开,然后氽熟鱼片,滴入木姜子油。
如果亲戚家的小孩在外面吃饭,傅真就会被留下一起吃。吃完饭,必定还要邀她吃一杯乌龙茶消脂解腻。
周末时,还能留下围观万老师画画,李姐制版裁衣。他们是傅真服装和美术的启蒙老师。
万老师志向是印象派,可彼时国内刚温饱,时代潮流推崇人人看得懂的、比照片还逼真的超写实。印象派实在略显尴尬,不礼貌的还要评一句怎么画得不像的。
李姐的服装设计倒是做得红红火火。从助理做到首席。然后他们吵架,分手。万老师也离开了杭州,在四川老家考了美术老师的编制,教小学生画苹果。
再来后,李姐嫁到了上海,再也不用辛苦上班。傅真得到了非常珍贵的一整套服装设计书,和一些布料。
那天是高一第一学期的暑假,成功做出第一条裙子那天,她给自己煮了一碗酸汤鱼。
她再也没有见过万老师和李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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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家后门是个邻家少年,十八岁,高中毕业没有继续读书,在理发店上班,是这一带远近闻名的托尼。傅真随着其他人一起叫他鑫哥。
鑫哥气质桀骜、寡言,待人冷淡,家有妹妹小月念小学。有妹妹的哥哥早当家,鑫哥做得一手好菜。
傅真见他家大人都不在本地,偶尔也会照顾落单的小月。投桃报李,傅真偶尔落单时,会被鑫哥赏饭吃,免去课余庖厨之苦。
鑫哥爱吃茄子杭椒炒小鸡。
茄子和杭椒都是自家门前花盆里种的,做法和鑫哥野蛮生长的人生一样简单草率。
茄子手撕成条,杭椒切段,和超市便宜打折嫩鸡架同炒,浇最便宜玻璃瓶装的啤酒。傅真记得很清楚,啤酒瓶被小月全部收在一个木箱子里,还回去一个瓶子退五毛。
这道乱来一样的茄子杭椒炒小鸡,最好吃的不是鸡,是茄子。茄子吸收了酒味、肉味,杭椒辣味,吃着最厚重够味。
鱼是杭州人绕不开的话题。西湖醋鱼是用来忽悠外省游客,加深他们对浙江“美食”恶评的。
鑫哥做的鱼比他的茄子杭椒炒小鸡还另类:鱼子炒鸡蛋。
下班后买来菜市场超级廉价的鱼子,同鸡蛋一起爆炒,最后放点切细丝的蒜苗,奇香无比。
冬天时,杭州湿冷刻骨。鑫哥会炖羊汤给小月暖手脚。
羊肉上的肥油脂切出来炼油做羊油辣子。砂锅里大片薄薄的羊肉清炖大白菜,只放盐味精生煎胡椒花椒,出锅时,一人一碗,根据喜好,各自淋一勺羊油辣子。
鑫哥女朋友妮妮年纪和傅真一样大,是重高转学到职高读3+2的小太妹。他们恋爱,同居,吵架,分手,和好,每次都特别伤筋动骨。
傅真为了避嫌,再看见小月落单,也只利用颜值优势,让其他小孩去关照小月。就这样渐渐断了来往来。
后来听说鑫哥远赴韩国习得一手换头术,自己开了小店,生意特别红火。
鑫哥女朋友还是那一个,但早已褪去太妹气质,变成了一个清淡温和的幼师,据说口碑很好,特别擅长钢琴舞蹈。
傅真去剪过一次发尾。他们应付熟客催生时,大方地告知对方,妮妮大一时宫外孕大出血,以后都不能
怀小朋友了。
理完发,傅真要付钱。妮妮坚决不收,告诉傅真说,“你可能不知道吧,那会儿我很羡慕你,长得漂亮,学习成绩好,有光明的未来。”
傅真一愣,透露说,“其实那会儿我也羡慕你,活的自由自在,还有人疼。”
妮妮与她相视而笑,拆开两颗棒棒糖,递给她一颗,爽朗大笑的样子,和年少时一模一样。
“我妒忌你很久。直到有一天忽然在某个凌晨清醒,然后开始发奋学习,以第一名成绩考上大专,成功当选班长,成为预备党员。毕业时,顺利考出幼师证,钢琴六级。现在我是副园长,工资有一万一个月。真的非常谢谢你,出现我的人生里。”
傅真非常意外,惊喜地抱了一下她,“恭喜你拥有了很好的人生。我也有了一个非常疼我的人。 ”
妮妮也很开心,“好。我们都要好好儿的。”
他们是她萍水相逢的少年朋友,很少联系。但傅真在纽约给寄去了贺卡和加拿大的枫糖浆,顺颂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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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家的左边叫孙一勺。
孙本名孙明祯。因为太抠门,买菜爱买五毛芹菜两块肉丝,还薅菜贩子把芹菜叶和肥猪肉,一次只够一勺烩,所以人送外号孙一勺。
孙一勺其实长得高大威猛可帅,八块腹肌,两跨上方有两块小把手似的肌肉。
傅真之所以知道他有肌肉,全赖孙一勺大夏天不舍得开空调,总热得打赤膊做饭。
孙一勺拿手菜是炒鸡架子。菜市场精心挑选鸡肉多的鸡架子,和土豆一起斩成小块,用大量葱姜蒜辣椒,猛火爆炒,下啤酒焖熟。
傅真没有吃过孙一勺的菜,但每次在家都能闻到那股浓香。想来一定很好吃。
其实孙一勺是个编外主持人,为了生存,经常需要跑婚庆、商场开业、房地产开盘、大老板生日宴,还参加过很多选秀比赛。唱歌跳舞健美,有钱就去。
有人背后讲,太跌份儿了,堂堂主持人,什么活儿都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