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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之火(女A男O)(96)
作者:橙六 阅读记录
而这些报纸里,除了有关上阳的也是份古董报纸,和苏维丝圣母同属于一个时代,其他的都属于近现代。
这些新闻难道有什么特殊意义吗?
这样一个人,究竟为了什么事,要远逃到贫民区,明明有钱,却不能用,又要养一个不属于自己的孩子。
林雨泠抬起光脑悄悄拍了下来,但脑袋里并没什么相关的思绪。
他唯一能确定的,是陈姝对于老李头存在某种价值。
绑架?拐卖?报仇?
又都不太像。
绑架大多是为了谈条件,如果是绑架,当场就能展开交涉,之后无论是放人还是撕票,老李头根本不用养陈姝十来年。
拐卖大多是冲钱,老李头一张报纸就够吃一辈子,何苦做这种费力还犯法的事?最后也没把陈姝给卖了,反倒自己养起来,总不能说是拐出感情来了吧!
报仇就更不可能了,十来年时间养大仇人之女,精神忒不正常,还不如三刀六个洞,直接捅死了痛快。
那么他所能想到的唯一可能就是…,躲。
他应该是保护陈姝的,然后一直在躲什么人,所以不得已跑到贫民区,因为这里是法外之地,也足够荒凉,基本不会有人排查到这里。
这里是整个帝国,对于逃犯之类的,想要躲藏的,最安全的地方。
所以这里聚集着这么多亡命徒,也不单单是被生活逼得,也有些是自愿来的,因为只要进城,就可能会被逮捕。
但躲是所有设想里最糟糕的一个发展。
什么情况,什么身份,才需要躲?
他们躲的是什么?
又如果是父亲所认识的,那么,陈姝的父母难道是什么重犯?
逃兵,泄密,分裂帝国?
林雨泠手脚有些麻了,他一时闷得喘不上气,计划着回去要翻一翻凛冬军的卷宗。
但话又说回来了,陈姝父母做的事,陈姝作为一个孩子是无法选择的,帝国不至于追究一个不曾参与谋事的未成年,顶多在处理了她父母后将她转送孤儿院。
逃就显得没什么必要。
除非,老李头就是陈姝的父亲,并且是在逃中的通缉犯。
“…”
林雨泠想通了调查方向,但一时之间更情愿糊涂一会儿。
这就有些麻烦了,一切成立的话,陈姝是绝对进不了军部的,还会被禁考许多职业方向,并录入档案,前途尽毁。
陈姝千里迢迢从贫民区来到都城,从没有目标没有理想,浑浑噩噩只想混吃等死,到变得拥有了目标,拥有了理想,被塑造出了信仰与追求,渴望为在乎的人遮风挡雨;她对未来充满了憧憬,正是意气风发,学校给了她这样大的希望,将她从苦海捞了上来,却又要取消她的荣耀,将她驱逐,令她的一切构想,所有蓝图化为泡沫,成为黄粱一梦,这种打击必然是粉碎性的。
“…”
怎么办。
一贯冷静持重的林雨泠,第一次感觉到了心慌与焦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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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狗的玩法
陈姝带着方世杰看她画的火材人留言,被方世杰好一顿笑。
“老大,你这画工,太童趣了。”
说着又连着拍了好几张,发给罗斯和银铄看。
银铄和罗斯正在医院陪外婆,收到照片就立刻拨来通讯:“嚯!你们到了啊!”“快快快,让我也身临其境一下,我想看,我想看!”
陈姝也不介意,反倒从门口开始给两人介绍:“这个是尿素袋,晚上就这样,用砖压一压…”
“我靠,这能挡风?!”
“不要小瞧尿素袋,它材料嘎嘎好使呢!”
“那你们现在冷不冷啊?”
“也不怎么冷,穿得厚,又有墙。哎,对,其实和比赛的时候那个温度差不多,因为比赛时没墙,这儿没火嘛。”
四人组凑到一起聊天就叽叽喳喳的,仿佛有倒不完的豆子。
一个东西聊半天,连比划带表演的,倒比什么联欢晚会还有意思。
就这么不到十平方的地方,一一展示,居然就又聊入了夜。
没有更大的躺的地方,陈姝要把床一整个让给林雨泠,林雨泠不肯。
最后研究了个解决方案,蜷腿横躺,床上的空间就变得富裕起来,好像睡得是张炕。
方世杰为这次出行带了许多科技,掏出一小熊造型的暖宝,摁下开关可持续发热,再把毯子一盖,身上立刻就变得暖洋洋的。
陈姝拆了小盒营养液,分发下去,大口吸溜着,忍不住感慨:“我以前躺在这间屋子里的时候,从来没想过自己能自由地喝营养液。”
方世杰听得有些善感了,侧身像八爪鱼一样抱住她道:“老大,你以后能自由的事儿还多着呢。”
林雨泠的心情就又开始起起伏伏。
“陈姝…”他轻轻唤她。
“你,从小就长在贫民区吗?”
陈姝摇头:“也不是从小,是从六岁。”
那时候这间屋子还只是几面没有塌下来的墙…。
随着思绪,指尖轻轻摸过身下的床,有的砖块原本上面挺刮人的,睡觉老是硌得慌,这么多年过去,渐渐就有些被磨平了,也感觉不出硌了。
林雨泠愣了一下:“六岁?”
这个时间节点,有些太过微妙。
虽然当初他喊陈姝学妹,但目的只是缓解她当时的尴尬,稍微拉近一点距离,又不至于太近。
认真究起来,陈姝只是接受教育晚,被强行安排着追他们这一届的进度,显得晚上大半年的学。
或许是因为3s太难得,学校着急了,等不及给她从头学起的机会,就放宽了文化程度的前置条件。
论年龄,他和陈姝顶多是月份上有前后差,本质上是同龄人。
她的六岁,就是他的六岁。
陈姝不知道林雨泠的思绪,如实回答:“嗯,六岁之前的事我不记得,记忆能追溯到的最远点是老李头抱着我,然后就到了贫民区。”
但有一部分她还是隐瞒了的,就是她已经从林承孝那儿确认了,自己小时候和林雨泠住过一家医院。
她和他在六岁之前就认识。
可那些事林雨泠完全不记得,也就没必要跟他追忆,反正她又不是因为小时候才喜欢他的。
她清楚的知道自己喜欢的是眼前这个人,以前认识那只是有缘分,却不是必然条件。
这么想着,陈姝猛地一顿。
‘喜欢’?
她的心脏又闷头乱撞起来。
这是她第一次联想到这个词。
好像之前翻来覆去,睡不着,思考到天亮的东西终于有了结论。
所以觉得他像闪闪发亮的宝物,当他的眼睛望过来的时候,就总想给他揣兜里。他不高兴的时候,她就难受,他高兴的时候,她也跟着乐;当从一间屋子里坐起来就能看到他,她那时候,在脑子里轰然炸响的,是想以后也能这样看到他。
她原来不是把他当‘营养液’的占有,也不是Alpha对omega刻在基因里的掠夺。
而是,喜欢。
陈姝想明白这件事,差点从床上弹起来。
完了,完了,要是被知道了,他不会生气吧,会不会就不搭理自己了?!
林雨泠并不是一个困囿于AO关系的人。他是一棵树的种子,生来就是树,以后也注定会长成树。他有他的理想,他的追求,他自我规划好的路要走。
一个Alpha的喜欢,并不会令他沾沾自喜,感到愉悦与享受,他恨不得能摆脱那些累赘,摆脱那些拖累他脚步,耽搁他时间,与他并不同路的人。
而与他同路的,是拥有灵魂共鸣的朋友,是知音。
恋人与此的概念又是不同的。
恋人会比朋友关系掺进更多的东西,知音不见得能成为合适的恋人,而恋人也未必达到知音的共鸣。
所以如果二者不能融合的情况下,所提出的‘喜欢’,对林雨泠而言都会是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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