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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之火(女A男O)(144)
作者:橙六 阅读记录
汹涌的气浪伴随着爆炸,在轰响中,血肉飞溅。
那只动不动就‘呜呜’,跟在她身边‘老大’来‘老大’去的小狗,他的骨头顷刻间就化作了齑粉。
于这世间,亮起最后的火光。
以他的躯体,作为燃料。
“方世杰!!!”
陈姝冲着爆炸点奋力奔跑,用尽了她此生最快的速度。
——“输也没关系,我还是有点家底能败的嘛,老大的事,必须支持,嘿嘿。”
——“老大,我听。”
——“可是老大,活着其实也就那么一回事,但是总有比仅仅活着更加重要的东西。”
“战争爆发的时候,有无数士兵,他们不是什么将领,能做的,就是往前冲,然后像肉盾一样死去。老大,你有没有看到古书上写的,在几千年前,人们教育孩子,问‘你知道第一高的山叫什么吗?’孩子会回答,珠穆朗玛峰,又问,‘那你知道第二第三第四…,那些山叫什么吗?’孩子就不知道了。所以这个世界上,能记住的,往往只有最顶尖的东西。所以报道里,大家记住的,也往往是那些将领。”
“那些普通士兵难道不知道自己是炮灰吗?但明知自己力量微弱,却仍愿意用肉身做胜利的阶梯,哪怕世界记不住他们的名字,但这条阶梯,却始终有他们的血肉。大家能活得好好的,就是他们心中的愿景,而大家真的在以后过上了好日子,就是他们舍生的意义。”
“而这次,我也想勇敢一次,就像那些普通士兵一样。可能我会死,但至少,我跟我的朋友在一起,至少,我也在这层阶梯里面。我做了,不是为了对得起别人,是对得起自己。”
“所以老大,我们一起面对。”
——“你看我这样,像不像个老头子?”
“现在你是陈老太太了! ”
——“我是老大的小弟,以后还要当老大的小弟,老大在哪儿我就在哪儿~”
“那我觉得跟在老大身边就是最好的,跟着老大有肉吃!哼,若拉,亏你还喊我老大叫老师呢。”
——“老大,我们回到都城,再去那家烤串店狠狠搓一顿吧。疫情后我们都一年多没去了,听说倒闭了很多商圈,希望那家店还在。”
“喊上莉莉,若拉他们,还有勇子哥,罗森,林雨泠,周峥,最重要的是,银铄和罗斯。”
——“比起这些,我还是原来那个样子,我还是想跟着熟悉的人,想和老大你在一块。”
“老大…,你刚刚说,我们是双向奔赴的哎…”
——“我一直一直想要的,就是眼前已经得到的这些,所以其他的,就都不重要了。”
“我也会贪心,但我更明白知足。”
“这样很好,现在这样,就很好…”
方世杰。
那个自认胆小的,懦弱的,没有担当的。
说,想要做她一辈子小弟,她在哪儿,他就在哪儿的。
她的朋友,她的小弟,她的快乐小狗。
他心心念回都城,惦记着围炉,惦记着烤串店,惦记着要把她恋爱的八卦传遍1202。
他讨厌看不见星星的孤岛,嫌弃这里寂寞,却将自己永远的停留在了这里。
陈姝没有抓住他。
他就在她眼前,炸成肉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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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桥的那边
小狗很好骗,只要给它一根肉骨头,它就会冲人摇尾巴,认人做主人,跟人回家。
而买方世杰的命,只需要一瓶脚气膏。
他就会用三年,出生入死。
陈姝跪在那一滩残肢里,血肉成泥,分不清哪块是虫,哪块是方世杰。
那些血,就顺着她的手指淌下去,和她的血一起,混在这片土地上。
她在贫民区见多了,卑劣的偷袭,下三滥的手段,出卖,反水,背叛,没有永久的朋友,只有眼下的利益。
她以为自己惯了生死。
死,有什么的?
陈姝连对自己死都没什么感想。
她觉得人终有这么一遭,人从出生,不就是为了活到死吗。
或许死在这个垃圾场,或许死在那个废墟堆。
可是方世杰不该。
他不该死在这儿,这片被污染,充满了危险,不安的孤岛。
这里抬起头连星星都看不见。
没有温暖的围炉,没有火锅啤酒,没有心心念念的朋友,没有…未来。
“不是说要一辈子跟着我吗?”
陈姝分拣不出他,怎么都分拣不出,迷茫又无助,胡乱地将那些腥气扑鼻的东西全部抱进怀里。
她弓下身子,头就要压在地上。
温热的。
这瘫肉泥的温度还没有散,还是温热的。
就好像方世杰还活着,只是他受伤了,他需要包扎。
陈姝眼前被泪水模糊,她用自己的外套把那些肉泥兜住,手指不停地穿梭,从白天,到黑夜。
偶尔路过的动物会驻足,不明白她在做什么。
蝙蝠也会停落,好像想要分一杯羹。
陈姝就呲着牙徒手去抓它们,将它们撕扯碎,然后再将手擦干净,继续穿梭。
“我这样会弄疼你吗?”
她问。
但没有人回答。
她在拼方世杰的尸骨。
她想把他拼起来。
最终得到的却还是一滩滩的肉泥。
“方世杰,方世杰,方世杰…”她一声声唤他,总觉得眼前是场噩梦,醒了,她就还躺在他腿上睡觉。
是啊,昨天晚上她还躺在他腿上睡觉呢。
他们流浪了五个月,坠机,整个人泡在大海里漂泊,迷失,荒岛求生,生疮,高烧,易感期,从一个岛到另一个岛。
不是都过来了吗?
不是都过来了吗?
方向,没有错,他们离信号越来越近了,就像他说的,或许再过一个岛,就能找到信号了。
他们就能等到军部的救援,就能回到帝国军校,躺回1202的床板。
差一点,就差那么一点。
陈姝兜着那摊肉泥骨屑,踉踉跄跄地往沙滩走。
再有蝙蝠攻击时,她也只护着怀里,自己被袭击了,咬了,她都不在意。
好像只要别伤到那兜子东西,它们就算把她分吃了也没关系。
再次坐上那艘木筏,陈姝开始没日没夜的航行。
“我带你回1202。”
“阿杰,坐好了,我们回家。”
大海广阔而无望,看不见边际,只有一波又一波的巨浪。
风雨来的时候,她用后背,将自己弓做一个伞,遮挡着‘他’。
可是水还是将‘他’浸湿。
日子太长了,‘他’开始臭了。
越来越少的化作血水,流在木筏上,包袱扁了下去。
她那么尽力的想留住他,却还是注定留不住。
什么都留不住。
方世杰在做决定的时候,因为见过乔程死后陈姝的状态,怕她睹物思人,干脆就什么都没留。
他想着,也许什么都不留,遗忘的速度就能快点,再快点。
老大还有很长的人生路要走,还会遇到很多人,很多事,时间会掩埋住一切的,伤会愈合,血会止住,就都好了。
人不能释怀的,时间会帮着释怀。
所以他不要陈姝久久记着他,他要陈姝忘了他。
于是,就连一颗纽扣,他也没有留下。
陈姝眼睁睁看着‘他’越来越少,就像看着他越来越瘦。
从一个幼稚的小破孩,到意气风发的少年,到为义舍生的英雄。
代价是,幸福的囤积在身上的肉肉变成了强壮的肌肉,又从肌肉变得干瘪,皮包着骨头,然后,血,肉,骨头,一点点化作虚无。
像放烟花一样,绽放后,余温尽消,天空又恢复宁静,仿佛从未发生。
陈姝想把自己带出来的每一个人都完完整整的带回去,可她只能将他们零零碎碎的带回去。
甚至可能零零碎碎也没有。
海鸟常常俯冲下来,海鱼也嗅闻到血与肉的味道不断尾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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