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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风流不下流(相亲相爱之三)(2)



方韶茵有点火了,这个女人还真麻烦!「小姐,你们不过是在店里见过几次面,根本八字都没一撇,你哭成这样会不会太夸张了点?你自己都说了,每次看到他,身边的女主角从来不会是同一个人,这种烂人值得你为他掉眼泪?我看你就继续把眼睛哭瞎,免得老是见到帅哥就飞蛾扑火去了。」

「不一样,他跟我以前喜欢的那些男人不同,你看过美洲豹吗?那种身形轻捷优雅,结合力与美,且带著与生俱来的自信与从容的美洲豹?沈博奕就是那样的男人,全身散发出致命的魅力,让人不得不心悦臣服於他脚下……」段月菱发出赞叹,哭得浮肿难认的黑眼珠依然努力射出爱慕的眼神。

「是啊,我还知道美洲豹胃口奇好,几乎没什么不吃的,平常独居,只有交配时才和同类生活在一起,听你这么比喻,我可以想像他是个怎样的男人。一她不客气地泼冷水。

「学姊,怎么说交配,这么难听……」段月菱嘟喽一声,有种两人不是同星球物种的遗憾。

「你们这些女人抗拒不了坏男人的吸引力,又个个都想将坏男人甽眼成自己专属的新好男人,要是男人这么容易驯服,天底下哪来那么多女人的眼泪?」她无聊地打了个呵欠。

「你不也是女人……」段月菱嘟起嘴反驳。

她按按眼角因呵欠而冒出的泪珠,敷衍地回说:「至少我从没立志要当驯兽师。」

「只会念我,换作你也抵挡不了……」段月菱小声地反驳。

「我?」方诏茵大笑三声。「恋爱让你智商降低了吗?别逗了,我会为男人神魂颠倒?那种男人会使出的招数我见多了,又不是第一天出来混的。」

「谁不知道你是有名的辣手摧『草』,哼……」段月菱虽不服气也不得不佩服。

的确,从她认识方韶茵开始,只见男人为她死心塌地、穷追不舍、搞得灰头土脸,没见过她在爱情上失利。为什么年纪才差两岁,命运却差那么多?

「你没听过女人不坏,男人不爱这句话吗?」方韶茵问。

咦?段月菱头上亮出三个问号,这句话是这样说的吗?

「跟在男人屁股後头追的女人没价值,要就让男人握著怕捏碎,放开怕飞走,一颗心悬在你身上,明明就像要到手了,偏偏伸出手又什么都捞不到,懂了吗?」

段月菱擦乾脸上的泪痕,眼睛眯成一条线,带著崇拜的光芒望向方韶茵。「学姊……你那一个接著一个的男朋友都是这样勾到手的吗?」

「用辞不当。什么勾到手?这叫『保持良好互动关系』。」她啐了一声。「那些男人还不够格让我这么劳心耗力,这是『常识』,OK?只要你在我老家待个一年半载,保证你无师自通。」

「喔……」段月菱终於理解。这不仅要天生拥有美丽的外貌,还需经过後天环境培养,难怪学姊总能在无形中散发出自信夺目的光采。

方家是台湾中部望族,从方韶茵的爷爷在日据时代拥有第一栋木造房舍开始,至今先後盖起的日式建筑就占地数顷。拥有族人专属的内外科医生、礼仪指导教师、管理顾问团、律师团,整个家族包括住在一起的佣人,加起来就将近三百人。

男人娶妻纳妾是家族常态,妻妾间的明争暗斗以及第三代的争权夺利,更是每天上演的戏码,也难怪方韶茵的「常识」比起一般人更加丰富。

她小时候就经常因为叛逆、背离家规而遭父亲修理,大学毕业後躲到四姑姑方凌云创办的「当代女性杂志社」工作,五年时间被压榨逼迫,现在成为总编。

方凌云是方老爷子膝下十八名子女中,唯一敢跟他呛声,誓死不结婚的坚强女性。在方家,男子成亲可分得一份可观的财产,女子无分家产与继承的权利,但出嫁时仍有一份丰厚嫁妆,方凌云硬是拗来原本属於她的那份嫁妆办了这本杂志,现在业绩稳定,生活宽裕。她还有句名言——不要跟豺狼客气。

「学姊……沈博奕刚获得今年度杰出建筑师奖,你会去采访他吗?听说他从不接受专访耶!」段月菱期待的问。其实,和沈博奕认识两个月,她真的一点也摸不透他,他对人很温柔,却从不主动约她,让她不知该「从何下手」。现在只能期望手腕高明的学姊可以帮她探听到一些作战资讯。

方韶茵轻哼了声。「我的字典里,没有『不接受』这三个字。不过……」她兴趣缺缺地说:「会不会采访要过几天开会讨论。」杂志社是收到不少女性读者来函,希望能看到他的专访报导。

一个不到三十岁的毛头小子,就算因为设计一栋文学馆获奖,对社会根本称不上什么特殊贡献,得奖没多久,八卦杂志立刻爆出他一堆风流韵事,这样的人,值得她去专访?!

想到这,她不自觉拧起眉头。而最令她槌心肝的是,读者大人哪里想看什么伟大贡献,说是「当代女性」,但是,真正让她们眼睛发亮的,总归一句,就是——「帅」。

唉!无论是旧时代还是当代,女人还真是没什么长进。

「求求您!」段月菱倏地起身鞠了一个九十度的躬。「一定要问到他喜欢什么样类型的女人、平常做什么休闲活动、在哪里出没、爱吃什么菜、打算几岁结婚、以後想生几个孩子……学姊,拜托您了!」

方韶茵听了几乎当场晕厥。「你还没死心吗?」

段月菱报以羞赧的笑容。

天呐!那……她到底为了什么要在这间酒吧浪费三小时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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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社编辑会议上,编辑群正为下期杂志的主题人物展开大战。

方韶茵企图想以总编的专业判断压倒全场。「沈博奕过去名不见经传,不过得了个奖,知名度不高,而且,我们的读者以女性占绝大部分,这类建筑方面的讯息恐怕引不起读者兴趣。」她才说完,几本周刊立刻被送到她面前。

一名编辑表示意见。「总编,这是最近两期的八卦杂志,卖到缺货,你说读者有没有兴趣?」

「听说已经有不少综艺台打算邀请沈博奕上节目,但是,都被拒绝了。总编,我们相信你绝对可以办到,我们要抢得头香。」另一名编辑立刻向她灌迷汤。

「这两箱都是读者来函,想看到沈博奕的专访。」最後一项有力证据被搬上会议桌。

方韶茵的脸部线条抽了抽,虽然很想坚持不让当代女性杂志沦为娱乐性刊物,希望现代女性多点理性判断,但,终究敌不过读者如雪片般飞来的信件,以及现场十几个女人的口水。

最後,方韶茵以一票对十二票惨败——沈博奕确定当选下期杂志的主题人物。

这一天,方韶茵身穿白色紧身套装,里头搭件鲜红色小背心,脚踩三寸白色麂皮高跟鞋,一头及腰、浪漫迷人的波浪形长发,姿态闲雅地从路边停车格走向与今天采访人物——沈博奕约定的地点。

一路上,不少经过的机车骑士纷纷回头向她吹口哨,她则一律奉送白眼,只差没破口大骂:「死小孩,没见过女人啊!」

她知道自己生得美,却十分厌恶听见异性对她的称赞,尤其是带著色欲的打量。从念高中开始,那一堆莫名其妙想要包养她的男人,加上家中男尊女卑的扭曲观念,让她对男女情感少了幻想多了份恶意的嘲弄。

不过,她也不会白白浪费父母给她的美貌,尤其遇到那种将女人视为供男人养眼的花瓶的自大分子,当然,欣赏是必须付出代价的。

弯进一条巷子,方韶茵核对著经过的门牌号码,走了约六、七分钟後,她呆立在一片散乱著砖石泥包的半成品空屋前,一时之间,无法回神。

现在……是什么状况?!

编辑会议过後,整整十四天,包括周休二日,她打了一通又一通的电话,吃了一顿又一顿的晚饭,拜托许多有些交情的商场老板,透过层层关系,始终约不到那个沈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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