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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这是什么?”
顾里大叫,手脚并用,拼命的想要爬出去,然而身周触手可及之处全都是一片软烂黏腻,连个可以借力的地方都找不到,更别提爬出去了。
与此同时,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就把众多魔物解决的蜘蛛精也觉察出一丝不对劲了:这些魔物,虽然在他们面前连做牺牲品的资格都没有,但如果是平时做做苦力什么的,应该还是很好用的。昆仑山沦为魔窟,魔物们岂有不大兴土木,建造阵法,将这里打造成老巢的道理?一下子放出这么多苦力送死,他们不肉痛吗?
调虎离山?
朱知脑海中划过一道灵光,这样想着的同时,他的灵觉潮水般向外涌去,探查顾里的气息。
没有,顾里失踪了。
视觉和灵觉同时证明了这个事实。朱知没有慌乱,灵觉继续探查,然而顾里就仿佛没有在这里存在过一般,一点残留的气息都没有。
“怎么回事?顾里呢?”
此时白云子也发现顾里不见了,连忙跑过来,正要向朱知询问,话不曾出口就吞了回去:用不着问了,妖君大人那黑沉如乌云的脸色已经告诉了他答案。
“咋回事儿啊?丢了也没什么大不了,找出来不就行……”癞蛤蟆走过来,刚呱呱叫了两声,看见朱知的脸色,也识相闭嘴了。
但他到底是个话唠,眨巴眨巴眼睛,还是忍不住,到底小心翼翼又问了句:“咋……咋回事儿啊?找不着了?”
“嘘!”
白云子心想这癞蛤蟆真是没眼色,你看朱知的模样就知道肯定是找不着了啊,竟然还捅刀,真不知黑天鹅喜欢他哪一点。
“狂风,天鹅兄,蛇兄,请帮我护法。”
听到朱知沉声呼唤,狂风和黑天鹅眼镜蛇连忙上前一步,围着朱知站定。只见他盘坐在半空,忽然恢复成原型,一只石磨大小的白色大蜘蛛出现在众人视线中,给大家造成不小的冲击。
无数银丝从蜘蛛精的身体涌出,癞蛤蟆用前腿挠挠脑袋:“这是啥意思?难道这些蛛丝比灵觉更厉害?灵觉都探查不到的东西,它们能行?”
仙鹤耐心道:“蛛丝是蜘蛛精的本命法宝,配上他的灵觉,更增灵敏。再说灵觉只能探查到气息,蛛丝却可以感受到天地万物的根本,你用眼睛看耳朵听到的东西,和用手摸总是不同的感觉嘛。”
“哦,是这个道理没错。”癞蛤蟆郑重点头:“多谢仙鹤为我解惑。唔!妖君大人有这么厉害的蛛丝,真令人羡慕,我且想想我有没有类似的东西,若也能修炼成本命法宝……吸溜……”
癞蛤蟆吞了口口水,双眼发光。仙鹤扭头默默看了它一眼,心想你身上除了那些肉疙瘩和毒素之外,还有什么?炼制本命法宝,那是要靠机缘的。蜘蛛精有身外造化,还有蛛丝炼制本命法宝,这本就是逆天的资质和运气,你我之流又何必去幻想这种完全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呢?
正想着,忽听白云子叹了口气道:“比起这个,你们难道就不能仔细想想,为什么朱知让狂风眼镜蛇和黑天鹅护法吗?为什么他不用咱们?”
“唔!应该是有他们就够了吧?”癞蛤蟆用后腿挠挠后背,心想这有什么好想的?
“什么叫有他们就够了?难道不是人越多越好?”白云子紧盯着那三个护法的家伙,从鼻子里喷出气息。
“主人,我知道你的自尊心很强,但是……你不得不承认,不是所有的事都是人越多越好,人多了,也可能添乱的。”
仙鹤伸出翅膀拍拍白云子的肩膀,叹息道:“我知道这个答案会让你很难受,但这就是现实,你接受现实吧。”
“所以现实就是,我们几个被那三个家伙欺负是应该的对吗?因为它们比我们更强大,所以我们就得接受现实?”
“对啊。”癞蛤蟆点点头:“弱肉强食,这是所有生灵的生存法则啊。事实上白云兄你和你师弟在一起时不是挺好的吗?怎么这会儿倒义愤填膺起来?”
白云子:……
癞蛤蟆看他一脸生无可恋的表情,也有些惴惴不安,谁不知道那个可怕的道士是师兄控?他伸腿蹬了蹬仙鹤:“那个……你主人什么时候拼死反抗过吗?我怎么没看见?”
仙鹤拍拍翅膀:“你听他的,他也就敢在这种时候逞逞嘴上威风罢了。”
白云子:……
到底是野兽啊,和他们根本没有共同语言,瞧瞧这一个个甘受欺凌不思反抗的软骨头,还是顾里好。呜!无耻书生不会真出什么事吧?不会的不会的,俗语说得好: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这么多伙伴里,要说祸祸的本事,他认第二没人敢认第一好吗?
第14章
被白云子坚定相信能活天长日久的某祸害,此时正陷在不知名的泥潭中苦苦挣扎。
好在挣扎了这么长时间,倒也不是一无所获。
顾里的口鼻眼睛都被糊住,就别提多难受了,但他发现自己竟然没被憋死。看来朱知说的没错,虽然他还是凡夫俗子的身体,但随着体内青云大帝的血脉渐渐增多,他的身体也被慢慢改造,这用皮肤呼吸就是其中一项。
原本顾里以为这软软烂烂的应该是像鼻涕之类的恶心东西,但因为呼吸顺畅,倒让他认识到自己刚刚判断失误,如果是鼻涕包围了他,那根本就没有空气可供吸收,别说皮肤会呼吸,他就是头发指甲全都会呼吸也没用。
既然不是鼻涕类的,那会是什么呢?也不是烂菜叶子的感觉,沼泽?不对,沼泽也不可能透气啊。
这种感觉其实是非常难受的,难受到足以让人疯狂崩溃。但好在顾里经受过地狱般的操练后,精神强韧了不少,此时尚能在脑海中苦苦思索。
正百思不得其解之时,忽然身上一松,接着前方大放光明。他顺着光看过去,就见仿佛是在极远之处,如天地初开的地方,有一颗鸽卵大小的珠子正在熠熠发光。
“那是什么?珍珠?”顾里疑惑自语,一想到那或许是一颗自己都没有的巨大珍珠,他的心不由添了几丝热切,艰难地伸出手脚,想要往那里爬去。
“这么大的珍珠啊,如果到手就发财了。”
非常没出息的念叨着。时至今日,经历过那么多沧海桑田般的巨变,无耻书生对发财依然有着无与伦比的执念,可见“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句话实是至理名言。
但很快这货就觉察出不对劲儿,喃喃道:“好像不对啊,如果是珍珠的话,似乎不能发出这么明亮的光芒吧?那哪里是珠子?跟个小太阳似得,等等……难道……莫非是夜明珠?”
无耻书生忽然发出“嗷”一声怪叫,原本如同僵滞了的脑子也忽地一下就运转开来:夜明珠?没错,这么强烈的光芒,只能是夜明珠。擦!多么大,多么亮的夜明珠啊,蜘蛛精的宝囊里那么多夜明珠,也没有一颗能比得上这个的。
对了,这一滩软烂如泥的东西,又不是鼻涕又不是粘液,但还软的无处借力,现在想想,根本就是贝肉啊,那些大河蚌海贝的肉就是这样鲜嫩柔软的。如此说来,这是一只域外天魔的贝类?然后那颗夜明珠,就是天魔孕育出的明珠?那在我们这个世界,应该是天上地下独一无二头一份儿了吧?
就顾里这个贪婪的吃货,哪里禁得住“天上地下独一无二头一份儿”这十二字的撩拨?当下就觉着一股热气从丹田升起,瞬间流遍四肢百骸。原本已经挣扎的筋疲力尽的身体,也猛然间充满力量。
“上啊,夺取夜明珠啊,妈的是域外天魔的夜明珠啊。嗷嗷嗷!老子要发财了,卖给凌骏……不,他买不起,老子要上天,卖给那些神仙……哇哈哈哈……”
语无伦次地嚎叫着,顾里双手揪住周围软烂的一团,双脚踢蹬,拼尽老命地向前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