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失火的天堂(出书版)(15)



小流浪也是只机灵的狗,它早就发现鲁森尧的脚边绝非安乐地。事实上,它一直躲着鲁森尧。但,它只是一只狗,一只忠心的、热爱着主人的狗,它对豌豆花,已变得寸步不离,同时,懂得分担豌豆花的喜怒哀乐了。它并不知道,这种"忠实“会给它带来灾难。

事情发生的那一夜,时间并不太晚,大约只有九点多钟。

鲁森尧又喝得半醉,和糟老头在小饭馆分手,他回到家里。

豌豆花已经睡了,最近,她一直昏昏欲睡。鲁森尧推开她的房门,发现她蜷缩在床上,白皙的面颊靠在枕上,乌黑的头发半掩着脸儿,身子拥紧了棉被……那是冬天了,天气相当冷。鲁森尧走过去,斜睨着她的睡态。在床前,小流浪的毛开始竖起来,喉咙里呜呜作声。

豌豆花立刻醒了,睁开眼睛,一眼看到鲁森尧那向她逼近的脸孔,她就知道又要发生什么事了。但,那天她很不舒服,白天在门口卖奖券,吹了太多冷风,她已经感冒了。鲁森尧那带着酒味的脸孔向她一逼近,她简直压抑不住自己的嫌恶,本能的,她一翻身就躲了开去。这使他大怒如狂了。他伸手把她拉了过来,怒吼着说:“你要死!躲什么躲?"说着,就用手背甩了她一耳光!

“脱掉衣服!快!”

“不!"她不知怎的反抗起来。"不要!不要!我生病了……”

“你生病了?你还要死了呢!……"鲁森尧开始去扯她的衣服,因为是冬天,被又很薄,她穿了件棉袄睡,一时间,他竟扯不下来,这使他更加怒火中烧:“你脱呀!脱呀!"他叫着:“小婊子!你快脱……”

“不!"豌豆花赤脚跳下了床,想往门外跑。

“站住!"鲁森尧伸手就扯住她的手腕,把她的手腕往背后用力扭转,疼痛使豌豆花忍不住叫了起来。这一叫,使那早已浑身备战的小流浪完全惊动了。它飞快的跃起身来,狂吠一声,张开嘴,死命咬住鲁森尧脚踝上。鲁森尧大痛又大惊,松开了豌豆花,豌豆花逃向卧房门口,嘴里尖叫着:“小流浪!快跑!小流浪,快跑!”

小流浪不跑,它咬住它的敌人,就是不松口,它完全忘记,它只是只体型很小的混种狗,并没有"真材实料",更没有打斗经验。鲁森尧被豌豆花一叫,酒也醒了大半。这下子,他的怒火把他整个人都燃烧了起来,他弯下身子,用双手叉住了小流浪的脖子,轻易的就把那只小狗拎了起来。豌豆花心惊肉跳,开始尖声求饶:“放了它,我依你!我什么都依你!”

太迟了。鲁森尧已把小流浪用力砸向水泥墙上,小流浪的脑袋"咚"的一声,正正的撞在墙上面,身子就直直的落了下来。鲁森尧不放过它,追过去,他用穿着大木屐的脚对着小流浪的脑袋,一脚,又一脚,一脚,又一脚的跺下去。豌豆花扑过来,开始尖叫:“你杀了它了!你杀了它了!你杀了它了……”

地上,小流浪的嘴张着,血流了一地,眼睛凸着,已断了气。豌豆花俯身看了看,知道什么都晚了,知道小流浪死了。这一下,积压在她内心中所有的悲愤全在一剎那间爆发,她忘了对他的恐惧,忘了一向的逆来顺受,忘了自己斗不过他,忘了一切的一切。她疯狂般的扑向他,伸手对他的脸孔狠狠一抓,哭着尖叫:“你是凶手!你杀了它!你是凶手!你杀了它!你这个魔鬼!魔鬼!魔鬼……”

她一面尖叫,一面展开了她这一生都未曾有过的反抗,她又抓又咬又踢又踹,完全丧失了理智。鲁森尧试着去制伏她,嘴里喊着:“你疯了!你疯了!你疯了!”

豌豆花是真的疯了。她不顾一切的咬住鲁森尧的手指,鲁森尧又惊又怒,故技重施,他抓住了她的头发,把她拖向床边,可是,豌豆花似乎预备拚命了,她的手伸向他的脸,直对他的眼睛挖去。鲁森尧差点被她伤到,他一偏身子躲过,脸上已热辣辣的一阵刺痛。他相信脸上留下指痕了,这使他惊觉到,面前不再是个"孩子“,而是个危险的、发了疯的小女人。他不想跟她缠斗了,摔开她,他奔出了她的卧房,谁知道,豌豆花却继续喊着:“魔鬼!魔鬼!魔鬼……”

一面继续对他冲过来。他奔进了厨房,厨房内,煤球的火还燃着。(那时一般穷人家都用煤球,煤球上有孔,两个煤球接起来,炉火可终夜不熄灭。)他眼看豌豆花如疯子般对他扑来,他竟随手抓了一卷起火用的报纸,伸进炉火里去点燃,嘴里威胁着:“你再过来,我就烧死你!”

豌豆花根本没有理智了,多年来压抑在心头的耻辱、愤怒、悲痛、委屈、恐惧……全因小流浪的被杀而爆发了。她恨透了面前这个人!恨死了面前这个人!恨不得杀了他!恨不得咬死他!她根本听不到鲁森尧在吼些什么,根本看不到那燃烧着的报纸卷,她只是不顾一切的扑上前去,嘴里不停的尖声大叫:“魔鬼!魔鬼!魔鬼……”

鲁森尧眼看她伸着手冲过来,眼光发直,里面燃着疯狂的、仇恨的怒火。他大惊,立刻用烧着的报纸去烧她的头发,哪里也大叫着:“你存心要找死!你存心要找死!”

火焰卷住了豌豆花的头发,立即,那长发开始发出一串细小的噼里啪啦声,就往上一路卷曲着绕过去。豌豆花闻到了那股强烈的头发烧焦味,同时,感到那热烘烘的火焰在炙烤着她后颈的肌肤,烧灼的痛楚使她惊跳……她有些醒觉了,顿时,觉得肩上那件棉袄也发起烫来,并延伸到袖管里去。而头顶上,头发更加迅速的在烧焦,在卷曲,在灼热。她终于发出一声尖厉的惨叫,冲出了厨房,带着满身的浓烟和烧着的长发,奔向那灯火依旧明亮的街头……

第九章

同一时间,秦非的车子正好停在这条街道上,而秦非,也正好拎着他的医药箱,走回他的车子。

秦非是来为一个病人出诊的,那病人害的是肝硬化,实际上只是拖时间而已。这一带都是些穷苦人家,害了绝症也往往无法住医院,只能在家中等待死亡。秦非是某公立医院的医生,虽然下班后没他的事,但他那年轻的、充满热情的心,和要济世救人的观念还牢牢的抓着他。所以,每晚,他总是开着车子,带着他的医药箱,去看那些无力住院的病患者。能治疗的,他一定尽力为他治疗。不能治疗的,他最起码可以开些药为他止痛或减轻痛苦。

秦非,今年才二十九岁,毕业于台大医学院,学的是一般内科。当初学医,是他自愿的,而不是父母代他选择的。他从小就有种悲天悯人的狂热,认为只有学医,才能救人于痛苦折磨中。

当正式医生,已经三年了,在这三年中,他看尽了形形色色的病人。有时,他甚至会怀疑自己学错了科系,干错了行。因为,他始终无法很平静的面对"痛苦”和"死亡"。他总会把自我的感情投注在病患的身上,这使他自己十分苦恼,许多时候,他会忘掉自己面对的是一种"科学"的疾病,而认为,是面对一种邪恶的”敌人"。最痛苦的事,莫过于眼看这"敌人"把他的病人一点一滴的"吃"掉,自己却束手无策。这种时候,他的情绪就会变得很坏,很消沉,很无助。难怪他那学护理的妻子方宝鹃常常又爱又怜又无奈的说:“秦非当初应该去学神学,当神父对他可能更合适,医生只解除病人生理的痛苦,他连别人心理的痛苦,和灵魂的去处都要考虑。他真是……感情太丰沛了!”

方宝鹃比秦非小四岁,她是他的护士。医生和护士结婚似乎已成一种公式。可是,秦家和方家事实上是世交,他们在童年时就玩在一起,秦非始终是方宝鹃心目中的"王子"。

当秦非立志学医时,那热爱文学的方宝鹃,就立志学了"护理"。这段婚姻的感情基础,说起来实在很动人,尽管在表面上很"平凡"。人类许多"不平凡"的故事,都隐藏在"平凡"之中。他们新婚才一年,刚刚成立了小家庭,夫妇两个都在公立医院做事,她依然是他的助手。
上一篇:色眼再识人 下一篇:双面胶

琼瑶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