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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来岁牡丹时,再相逢何处?”她明白,她永不会和他再相逢了!永远不会!她只 能再把他的影子,藏在心灵隐密的角落,然后像只牛似的,一再反刍着存积的哀愁,咀嚼那 咀嚼不尽的余味。泪慢慢的滑下了面颊,和雨搅在一起。她苦笑了,终日,她写一些空中楼 阁的小说,而她自己,却用生命在谱一首无题诗。夜深风寒,点档灯光在冷雨里闪烁,好像 在嘲弄着什么。
潮声 十、落魄冬天的太阳,暖洋洋的照着大地。那些青草,迎着风摇头晃脑,伸懒腰,一点儿冬的气 息都没有感觉出来,仍然自顾自欣然的茁长着。李梦真醒了,枕着头的手臂有些酸麻,他睁 开眼睛,凝视着眼前一片开旷的绿,绿的草,绿的田野,和绿的树。一瞬间,他有点诧异, 不知道自己正置身何处。但,马上他就想起来了,深呼吸了一下,他坐了起来,身子底下的 草都压得瘪瘪的。“唔,郊外,真好。”他喃喃的自语,环顾着四周,又抬头看看身旁那棵 高大的树,树叶稀稀疏疏的散布着,太阳从树叶的缝隙里钻进来。“冬天,原野还是绿色 的,这是亚热带的特色。”他想,背脊靠在树上,手环抱在胸前。注视着田里种的卷心菜, 卷心菜一棵棵铺在地上,像一朵朵睡莲,也像一朵朵女人用的珠花。他揉揉眼睛,身上那件 破破烂烂的旧西装被太阳晒得干干燥燥的,像一张被火烘焦了的纸,碰一碰都可能碎掉。
站起身来,他拍拍身上的土,这是下意识的举动,事实上,他那件衣服上有许多拍不掉 的东西;油渍、汗渍,和说不出名堂的痕迹。“天蓝得真可爱,”他想,“不像冬天,倒像 故乡的春天。”这是好兆头,他但愿就这样在阳光下站一辈子。阳光,这是世界上最美好的 东西,想想看,有多久没有见阳光了?一年零西个月,唔,只是一眨眼的时间罢了。但,对 他而言,与一百零四个世纪也没多大分别。在那污秽的、潮湿的、充满恶臭的房间里,和那 一大群流氓关在一起,每天必须强迫的听阿土用那破锣嗓子嘶哑的唱:
“哇爱哇的妹妹呀,妹妹不爱哇!”
必须习惯那一连串惊人的下流咒骂声,必须随时看狱卒的脸色,必要时还必须卷卷袖 子,露出两条瘦津津的胳膊,向一两个咆哮的,像野兽般的“难友”挥两下。至今,他还能 感到肩窝上骨折般的疼痛,这是那个外号叫“虎仔”的小伙子的成绩,就那么轻轻的一下, 他就必须在发霉的地上躺它两天两夜。反正,这些都过去了,台北的冬天是雨季,但他出狱 却碰到这么好的一个大晴天,这不是好的预兆吗?但愿霉运从此而逝,但愿前面迎接他的都 是阳光。不是吗?命运对人有厚有薄,而恶运却总跟着他!想想入狱那天吧,在那个小饭店 喝得酩酊大醉的出来,歪歪倒档的迈着步子,刚刚走进那条黑得没一点灯光的小巷子,一个 穿汗衫的人对他撞了过来:“取货吗?”那个人大概问了这么一句,他听都还没听清楚,一个小纸包就塞进了他的 口袋里。他正站着发愣,还没想清是怎么回事,两个警员从巷子两头跑了过来,两管枪指着 他,一副沉甸档的手铐在他眼前乱晃。错就错在那两瓶高粱酒上,他不该对着那个警员的鼻 子挥拳头,可是,他挥了,而且挥了起码十下二十下。然后,他被捕了,罪名是“酗酒、贩 毒、拒捕”。该感谢刑警人员的明察,更该感谢那个穿汗衫的小家伙还有几分江湖义气,在 刑警总队为李梦真立雪冤枉,总算贩毒的罪名取消了。可是,那个倒霉的警员挨了李梦真几 下拳头,竟会不可思业的折断了鼻骨,他也加上了“殴打警员”的罪名。判决结果,是一年 零四个月的徒刑。
一年零四个月,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反正是过去了。跨出了那黑暗潮湿的小房间,立 即有这么好的阳光迎接他,他觉得这一年多的闷气似乎也扫光了。在狱中,他曾发过一万两 千次誓,出狱后第一件事,就是好好的去喝它两杯。可是,这阳光太吸引他,他竟忘了喝 酒,反而顺着脚步走到郊外来了。他又满足的深呼吸一下,四面张望了一番,伸伸懒腰,高 声的念:
“落魄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
念完,才觉得这首诗与他的情况完全不符,落魄是够落魄了,却连“载酒行”都没有力 量,更谈不上纤细的楚腰和青楼的薄幸名了!十五年前,他认为自己是个天才,十年前,他 认为自己是个贫困而有大志的艺术家,五年前,他认为自己是个落魄者,现在他认为自己只 是个倒楣蛋。
一阵风吹了过来,树叶飘落不少。他抬头看看,前面菜园后面,有一道红砖墙,从砖墙 上看过去,可以隐隐约约望到里面漂亮而整齐的红瓦屋顶,显然是栋精致的小洋房。“假如 我去敲门要口水喝,不知主人会不会慷慨施舍?”他想,用舌头舔舔干燥的嘴唇,确实很渴 了。但,用手摸摸长久未剃的胡子之后,他打消了敲门的意思。“他们会把我当成疯人院里 逃出来的疯子!”重新坐下去,靠在树干上,他闭上了眼睛,一片落叶打在他的鼻梁上,他 没有动。树荫、落叶、田野,这景致模糊的带来了一个回忆,太久以前了。和这回忆一起存 在的,还有个少女的影子,和那少女柔美的歌声:
“美丽的风铃草,碧蓝花朵美人娇,可爱的风铃草,临风艳舞清香袅,好像在向我调笑,有个人儿真正好!
海水深,磐石牢,我们的爱情永不凋。“
嗯,歌声,少女,他还记得那少女曾在他耳边诉说她的梦,曾经把眼泪染在他的衬衫 上,曾经以崇拜而骄傲的眼光望着他,曾经称他作天才,称他作大艺术家。“还好,她现在 不在我面前!”他想着,对自己苦涩的微笑。
一阵狗吠声打断了他的思想,睁开眼睛,他看到一只雪白的小哈巴狗,正在他身前跑来 跑去的狂吠,长毛的小尾巴拚命摆动,黑眼珠轻蔑而愤怒的望着他。脖子底下系着个小铃 铛,和吠声同时响着清脆的叮当声。
“哈□!”他对那小狗招呼着,试着能使它友善一些。但那狗以一副不妥协的神态望着 他,继续叫个不停。
“莉莉!回来,莉莉!”一阵清脆的童音传了过来,李梦真抬起头,看到红砖墙门口, 跑出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正一面叫唤着,一面从田埂上跑了过来。
“莉莉!你又乱跑了!莉莉,回来!”
那只叫莉莉的小狗,充分表现了狗的天性,猛回头望望它的小主人,雀跃的向小主人那 边跑了两三步,然后马上又回过身子来攻击前面的生人,攻击得比以前更激烈。
“莉莉,不要叫!不要叫!”
那小女孩跑到李梦真面前了,穿着一件大红的毛衣,和一条大红的绒裙子。头发扎着两 个短短的小辫,有一对莹澈清明的大眼睛,和一张小巧的嘴。李梦真愣了一下,好美丽的一 个女孩子!美得使人不能不注意,不能不怜爱,那对大眼睛多柔和,仿佛在什么地方见过。
小狗不再叫了,跑到它的小主人脚下去兜圈子,小女孩站在那儿,用那对美丽的大眼睛 打量他,从他的头到他的脚。
“喂,你是谁?”她坦率的问,好奇的望着他那满是胡子的脸。“你是谁?”李梦真微 笑的反问。
“我是小珍珍。”她说,仍然好奇的注视他。
“唔,小珍珍。”他无意识的重复了一句。
“你是谁?”小珍珍固执的问。
“我?”李梦真不知该怎么回答,有点失措。“我姓李。”
“是李叔叔?”她问,毫不认生的在他前面的草地上坐了下来,用手环抱着莉莉的脖子。
李叔叔!李梦真哑然的注视着这个小女孩,居然有人喊他李叔叔!他眨眨眼睛,完全不 晓得该怎样对待这个小女孩,对孩子,他是毫无经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