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蜗婚:距离爱情一平米(网络版)(90)



他的头发,很浓密带着微微自然卷,上面有着海飞丝的香,他喜欢简单的海飞丝。

“那杨小放出生后每天都要穿着一个纸尿裤,你难道也要穿嘛?”我扯着他一根胡子威胁着问他。

“穿啊,怎么不穿,只要你开心,我怎样都成。”他眯着眼睛笑。

他有些淘气,可他冷静沉着下来的时候,又是那么的男人味十足,尤其是他认真工作的样子,他写歌的专注样子,真迷人,眉头会稍稍皱起,眉骨高隆,他的眼睛,总让我会想到梁朝伟的眼睛,那么的深邃且深情。

他是个介于男孩与男人间的样子,他无论提出什么样的要求,都单纯的像是一个孩子在向大人索要玩具。

比如他央求着要我带他睡觉,他说只有睡在我身边,他才不做恶梦,我也十分怀疑在我之前这二十年,他是怎么睡觉的。

当说说他的房间,你就会更明白,这个男人,是多么的可爱了。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三章:蜗婚(173)

第一次进之放的房间,我还以为我进入了一个植物园,原来他是那么喜欢植物的男子,房间里,到处都是盆栽盆景吊兰藤蔓,毫不夸张地说,他的房间,简直空气都要明显比别处好,可见他房间里的植物净化空气的能力是多么得强。

我摸着一棵我叫不上名字的盆栽叶儿,我问之放:“你怎么这么喜欢这些植物,换做是我,我倒宁愿养几只动物,也比植物好啊。”

他心爱地摆弄着他的植物,说:“你看它们,总是安安静静的在那里,不吵也不闹,浮躁的时候,总能在这些植物的身上,找到静心。”

这让我,看到了他的另一面,他不仅仅我看到的那么酷酷才华横溢,他有种不张扬的静,他安静落寞的样子,总是会让人心疼。

也许,这是每一个作曲人总会有的悲伤小心境,这时,我不吵他,只是看着他,坐在地板上,亚麻的长裤,他抽烟,见我来了,将烟很快的灭掉。

而我,并不会说他。

朝夕相处了几天,对他的感情,更加的深厚,我想,如果孩子出世了,我会和他感情更深的。我们可以一起去某个城市旅游,住在靠海滨的酒店里,过属于我们的日子,当然,也要把孩子带着,他说的,要和我一起照顾杨小放。

元宵节的那天早上,是之放准备要和我一起去我老家看望我妈妈的,早上我给季飒打了电话,说了我要回来的事,之放也和我一起回来,我让他先别和妈说,妈定会忙得准备这准备那,其实,不需要准备什么,就当是自己家人。

这次回家,至少是要在家待四十天的,等孩子出世满月了,我再回南京。之放把我的衣物什么都准备好了放在车上,还有他事先买好的一些母婴用品,满满地塞了一大箱子。

之放说他也要和我一起等杨小放满月了回南京,反正他请好了假。

我笑他是不是打算这四十多天就住在我家了,住这么久,多像是上门入赘的女婿。

他搂着我说入赘也不错啊,只要季飒不介意,他是愿意做上门女婿呢。去

我在他的下巴上捏了一下,说:“美得你,才不给你上门,便宜了你。”

子晚略略伤感地说:“我好不容易过了有几天有嫂子在家的日子,你们却一起都回徽州,把我孤孤单单落在南京,还一走就是一个多月,不过回来我就可以抱我的小侄儿了,我就只好等了。”

之放关着车门,对在楼下送我们的子晚眨了一下眼睛说:“趁你老大我不在,你赶紧带个女朋友回来吧,好好享受你这四十天的幸福生活,二人世界,多好!”

“嫂子,你也不管管我大哥,总是让我带女朋友回家住,教坏了我。”子晚来向我投诉。

“肯定是你哥他经常这么做,不然怎么这样教你呢,之放你也真是的,子晚还小,你别教坏他。”我笑着对之放说。

“我哪有做过,你问问子晚,我什么时候带过女孩子回家的,不就是带了你吗?我向贝多芬起誓,我要是说的假话,就让我音乐灵感枯竭,再也写不出一首好歌。”他认真地说。

子晚说:“对啊,嫂子,我哥可乖了,从未犯过夜不归宿的错,更没有带女孩子回来留宿过,这点我可以作证。”

“切,子晚,你唬我吧,你哥在我那里都住过几个晚上呢。”我说完就有些不好意思了。

我相信之放和子晚都是一样的,看起来是个很后现代的男孩,他们骨子里流着有葡萄牙的血统,浪漫而特别,但他们都一点也不花里胡哨地同女孩子轻易搭上。

为什么不相信自己的未来丈夫呢?我会相信他,而关于他的过去,就像他对我的过去一样的大度包容,过去的,是属于过去的那个人,现在的,才是属于彼此的。

何必拘泥于过去的那段感情那个人呢?

我开始学会去经营一段感情,去小心的呵护,纵使我曾错过,曾错得有些不可原谅,重新开始的时候,我依旧要满怀信心,再婚的女人,最忌讳的就是重蹈覆辙。

所以,我会对之放一百个信任,一百个放心。

相信是幸福的,为什么不信任自己的男人呢。如果现在还有一双丝袜一撮长发落在我的卫生间,如果之放说那不是暧昧的产物,那只是一个女同事借用卫生间留下的,我都会相信,然后清理干净。

我望着坐在我左边的男子,我头靠在座位上,我微笑着看他,他和子晚说着话,没有注意到我的注视,我心里的踏实,是无法形容的。

从离婚到蜗婚再到即将的再婚,都那么的不容易,幸福,也许只有来得不容易,才回去珍惜,也只有在错了一段婚姻后,下一段婚姻,会更好的经营。

我感谢,之放他给我的安宁和踏实,让我觉得自己,还是一个可以爱和被爱的女人,让我对男人的宽容与深爱,又有了一份认识。

到底,之放做的最让我感动的事,不是对我怎么怎么好,而是,他可以接受我肚子里的孩子,孩子还没有出生就为孩子策划着名字和未来,承担着一个亲身父亲都未必能做到的义务。

我想,单凭他这一点,足够我的托付。

正文 第一百七十四章:蜗婚(174)

车在高速上行驶着,我还在想他这样的一辆悍马像小坦克一样开到了我的那个小城里,会不会有些招摇了,我离过婚,再婚,我并不想太高调,免得人说闲言碎语,自是不会在我面前说让我听到,可等我回南京了,妈妈肯定要听到了。

“之放,你这车,是不是有点高调了,要不你和你哪位朋友换一辆比亚迪或现代开开吧,我那就是一个小山城,都是认识的人,要是看到这车,真有人会跟在后面看这车是开往哪家的,到时候别弄得被人说我再婚还那么的高调。”我弱弱地说,又怕之放会错误理解我的意思。

“傻丫头,我就开我的悍马,况且我的朋友里,好像也没开三十万以下车的,你放心,我就是要高调,你之前的不幸,统统被洗涮掉。我要让你们家那儿的十五到五十五岁的女性,都羡慕你。”他伸过右手揽着我,稍用力的在我的肩上拍了一下,他的意思是,不用管什么流言,有他在,怕什么。

是啊,有他在,我的所有担心,听起来都是多余的。

爵我也许太顾及了,想想也没什么,谁下了定义离婚的女人就非得像偷偷摸摸一样的再婚吗,谁愿意离婚呢,若不是一段感情真的维持不下去了,谁会没事找事要离婚。我一生未做亏心事,我怕什么,谁爱说就让谁谁去说,嘴巴长在人脸上,我也管不到的。

也在心里暗暗窃喜,之放的模样,要是出现在我们那块地方,准能如他说的,引来很多女孩子的羡慕,他穿着棕色的夹克,大大的翻边毛领,戴着一顶报童帽,星味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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