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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芝没有再笑了,转化成了巨大的愤怒,贤芝凑到我耳边小声说:“我看着这个大嘴巴的女人我就想上去撕烂了她的嘴,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她不是想出名吗,我们就闹得她臭名昭著,看以后还有谁会买她的专辑,恶心扒拉臭不要脸。”
身后的程朗沉默不语,脸色铁青。
“这个混蛋想干什么,被迷晕了脑袋吗,我恨不得上去暴打他一顿,想出名想疯了吗,变得我都快认不出来他了。”程朗说着,颀长的个子在人群中有点眨眼,附近的记者回头注意着他。
我赶紧朝他挤挤眼,让他低下头,别被人听到了,我不想暴露身份,也不想之放看到我在这里。
“你们俩小点声,没有我的态度你们不许胡闹,这是我的事,是我和之放之间的事,我们自己会解决,你们要是冲动就出去!”我给了贤芝一个下马威,尽管我知道他们都是为我好,为我抱不平,我一来不想连累他们,二来我真的还有一点尊严,我不想被镁光灯拍着说我就是那个年老色衰的女人。
第二百八十三章:蜗婚(283)【12月12号第三更】 文 / 白槿湖
贤芝没有作声,脸上都是委屈,我懂,是替我委屈。
“那么这个传闻是空穴来风吗?麦乐小姐请解释一下,当然我们歌迷还是希望杨先生对此有一个声明发表一下。”记者盘根究底。
“也许不是纯粹空穴来风,我想可能那个女人只是我们的一个小粉丝,是喜欢我们的歌,也许过于狂热,造成了一些媒体的混淆视听,大家其实只要理智一下,可以分清楚事实真相。我就想反问这位记者,如果换做是你,一个是我麦乐——算是一个女歌手,一个是一个姿色平庸离异带孩的小粉丝,你会选择谁。”麦乐巧妙地回答,并且贬低了我,抬高了自己。
“当然是选择麦乐小姐你咯。”记者答道。
科“好了换下一个话题,抓紧时间配合一下好吗?”之放抬手看了一下手腕上的手表,看着时间说。
那个手表,是我们在回北京之前买的一对情侣手表,我手上的仍戴在手腕上,他也没有摘下来,我不知道他是否还记得他给我戴上这个手表时许下的承诺,他说手表就是时间,此后我们的时间就是一样的,他将把此生的时间都交与给我做主。
说得多好听呢,他的时间,都是属于我的,是吗?现在的他,又是把时间交给了谁呢?
尚我不想追究原因,不管他是不是真的对麦乐动了心,我总觉得,他缺我一个说法。
至少也要告诉我为什么和结果,为什么会离开我和麦乐在一起,他最终选择的结果是什么,如果他只是为了宣传而像那些明星一样制造噱头,那至少也该向我解释一下。
就这样一声不响高调和麦乐宣布恋情,这算是什么呢,有没有一点点尊重我理解我的意思呢。
“请问专辑主打歌《心湖》的创作灵感是什么呢,是怎样找到了和麦乐小姐音质的契合点呢,你们之间有什么故事呢,请杨先生回答,谢谢。”
之放几乎都没有思索,回答到:“创作灵感是来自于我的一次丽江之行,在那里,我遇见了我一生中最宝贵的,所以,有感而发写出了这首曲子,麦乐无意间看到这个词谱,很喜欢,于是她先试唱,效果不错,有如量身定做的歌曲,没有太多的故事,就是这样。”
“丽江之行,果然是很美丽的背景下创作的动人歌曲,杨先生您所谓的一生中最宝贵的,是什么呢?是在那里发掘了麦乐小姐这块原生态女歌手的璞玉吗?”
把麦乐比作一块璞玉。
之放说是丽江之行遇见了一生中最宝贵的,是指我吗?他还记得我们的那一次相逢吗?
既然还记得相逢,又为何有离别。
倒是要把我陷入怎样的两难境地呢,让我捉摸不透也猜不明白。
丽江那段柔软的时光,我怎么能忘,他的这首《心湖》不是为了纪念我们相识写下的除夕夜之歌吗,我仍记得第一次听着一首歌是他在电话里唱给我听的,如今倒成了麦乐的歌。
好像他是为麦乐而写的歌了。
“一生中最宝贵的,当然是会珍藏于心,不会轻易道明了。”之放大方地回避问题。
台下的记者开始嗡嗡地议论起来。
有的直接都在自言自语拟着标题:著名音乐才子杨之放自曝丽江遇见最宝贵的珍藏,绯闻女友麦乐爆真相,暗恋大公步。
——“请问麦乐小姐您是什么时候喜欢上杨先生的呢,他对你做过的哪一件事最让你感动呢?”
“呃,这个问题我想我不妨直说,其实——其实我第一眼见到之放,我就在心底里喜欢上他了,这个问题很多媒体采访我都有提及,我这次是首度爆料,我第一眼见到他,就觉得他很完美,很有才情,很深情,也喜欢他创作的歌,那时我还是一个新人,什么都不是,是他像带孩子一样教会我很多,很感谢他,直到前段时间的新歌MV拍摄,一个场景,我不慎跌入游泳池,我不会游泳,他救了我,所以,我向他表白,我才知道,原来——原来他也喜欢我。”麦乐说着长长一串,脸上绯红,竟害羞了,娇滴滴的媚态,和她的短发成不一样的风格。
你有见过几个寸头的女生唱摇滚的女人会害羞吗?
我凭女人的直觉我察觉到了麦乐是真的对之放动了情,这样子的娇羞,是喜欢一个人到了一定的程度才会不经意流露出来的,是伪装不了的。
“那真是恭喜你们了,麦乐小姐看起来很幸福,有了小鸟依人之态,有杨先生这样的男友,又可以照顾你,又可以给你写歌,真是全能型的超人男友啊。”记者这样说,说得刺痛了我的心,是深深地刺痛了。
有几个场景,都直戳到我的心腹,之放救了落水的麦乐,他们是不是贴身肉搏,还有全能型的超人男友,是啊,他很喜欢掉入水里帮人忙很喜欢做超人吗?
“还剩余二十分钟,是和场上歌迷互动的时间,请歌迷争取机会,有问题可以举手发言,之后就散会,要签名的请自动排队,不接受合影。”坐在最左侧的黑衣男人似乎是主办方的人,普通话说得极标准。
我举起了手,举得很高,我咬着嘴唇,等待着主办方点我,我低着头,只是高举着手臂。对呢,我是他们的小粉丝,我还真的有很多问题想问他们。
第二百八十四章:蜗婚(284)【12月13号长更4000字】 文 / 白槿湖
我把手举得高高的,我忍住眼眶里要掉下的眼泪,我想一定要点到我,不是说我是他们的小粉丝吗,我现在多像一个优秀的粉丝,狂热的态度高举着手臂只为是得到一个提问的机会。
之放坐在高高的台上,台下人群涌动,他是一定没有看到我的目光吧。
那样子高大的男人美好的形象,渐渐变得模糊,还是我眼里的泪隔离了我的视线。
“那个最后一排手举得最高的女士,请你举手提问,抓紧时间,只有一分钟的时间噢,麻烦把麦克风传过去。”主办方的工作人员说。
科我回头看看周围身边的人,目光都聚集在我的身上,我拿手指指了指自己,有些惊讶,嘴型成O型,是我?果真是我,贤芝手肘拐了拐我,麦克风传到了我的手上。
我看着台上的之放,他的眼神并没有看过来,帽檐压得很低,很低调的样子,只是侧耳倾听着问题,等待最后一场互动,并没有看着我。
他并不知道此刻拿着麦克风站在台下的女士,不对,是狂热的小粉丝是我。
尚我握着麦克风,有些哽咽,轻轻咳了一声,别过了麦克风。
“这位女士,请抓紧时间。”主办方工作人员善意地提醒道。
我想了想,拿着话筒说:“我想问杨先生还记不记得季素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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