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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恋上了一个男人的身体,他会激发女人最原始的***,前些天的那几个夜晚,我睡在床上,也会想念之放的手和嘴唇,在被子底下在他身下翻滚躲闪的样子。他出现在麦乐的公寓里,是在那里过夜吗?对他的过去我并不是知道很多,尤其是感情生活,他也从未提起他过去的女友,我想,也许是我纵容了他的过去,我应该了解一下他的过去的。
这次去南京,事实就有了,去留与否,不在于我,而是他的决意。
“贤芝,你相信吗,我很难能离得开之放了,我迷恋上了他,不仅仅是心理上的,甚至还有生理上的,他激发了我所有的原始女***望,你能明白吗?割舍不了了,这次和温安年不一样,是如同融入了生命里一般,血浓于水一样,契合成一体。如果他真的要离开我,我可能真的很难很难愈合,不会像和温安年那样的说断就断决裂容易了。所以越接近真相,我就越害怕你知道吗?”我坐在病床边,收拾了床单,程朗将要在楼下等我们了。
PS:喜欢上八个字:你的世界,但愿都好。我遇到了我曾暗恋的少年,他已结婚,奉子成婚,有些难过,还是祝福。感谢芭蕉还有栀子花等亲们的支持和鼓励。
第二百七十六章:蜗婚(276)【12月9号第二更】 文 / 白槿湖
打电话给妈妈,让妈妈在家不要为我担心,我打了吊水之后身体好了很多,让妈妈把小放带好,天还有点凉,不要着凉感冒了,又叮嘱季飒不要意气用事,在家里多说说宽慰妈妈的话,别带连着妈妈生气。
妈妈声音有些哽咽,她有心疼,也有怨恼着说早就叫你不要和他在一起,就知道这样的男人都是有花花肠子的,还和什么女明星搞到一起去了,众目睽睽之下在电视上那样说,还眼里有没有我女儿,幸好还没有结婚,不至于太难选择。妈妈的意思还是让我考虑清楚,杨之放这样外表高大英俊的男人也许并不可靠。
妈妈还着重地强调了一下我的上司程朗,说程朗听说你在医院,马上就问我医院在哪里,连夜就从南京赶来,这种好男人去哪里找,那个之放有什么好的,不就是会浪漫会写情歌,有什么用,浪漫又不能当饭吃,接触的都是女明星,最容易出轨了,程朗多好,那孩子又温厚又踏实,跟着程朗就根本没有苦吃。
妈妈在电话里念念叨叨,就是要劝我放弃之放,她老人家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可是先抛开之放和我的感情已经深厚难舍难分,就是我和程朗,其实也一直只是以领导和下属或者顶多是知己来相处,程朗确实对我很关心很爱护,超越了普通朋友,但程朗这些年从未向我表露过表白过什么,虽然有时话语间会不经意流露出一些关心,可我并不能因此就觉得他可以托付终生。
科感情的事,总是一厢情愿不得的。
我只好嘴上答应妈妈好好的,我说我去南京只是去见之放一眼做一个了断而已,并不是想要解释和了解什么,和程朗之间的关系我会考虑,这样的说法,让妈妈多少有了些宽慰。
季飒在电话里抑制不住地冲动着要和我一起去南京,我命令他在家好好工作和照顾妈妈,我想我这一次去南京,面临的是未止的考验,也许我会落败而归,总之,不想自己的感情事卷入了自己的家人,不要像上次一样连累季飒。
尚做姐姐的,能为这个弟弟做的,实在是太少。
挂了电话之后,我嘤嘤地哭了,竟有了生死离别的感慨。
是不是太敏感太绝望了,我隐隐有预感,这次去南京,也许会受伤更深。
和贤芝一起走出了医院,程朗的车就在医院楼下,他靠在车门边,低着头,颀长的身子有些落寞,我看着心里有些心疼,我面对他,除了心疼,我只有内疚,一直都是这样子。
他见我和贤芝来了,打开车门,他上车,车后座上放着一个炸香蕉,还是热的,我拿起炸香蕉握在手里,对他微笑,贤芝坐在我身边,我对程朗和贤芝说了一句:“多谢你们。”
流落于此,多谢你们。
如果没有你们,我该如何走下去。
程朗从后视镜里看着我,几秒后,他开车,车开的很平稳。
“我们是好姐妹,永远都是这样的,不需要说谢谢,就像我在戒毒所时,你依然是陪伴着我,好姐妹嘛。而程朗你呢,你对季素呢,我是好姐妹理所当然要付出,你呢,你总有个理由去为她做一些事的吧。”贤芝说。
程朗不语。
他的沉默其实我明白,他不想在这个时候说那些话,也许贤芝不懂,但程朗是懂得的,我此刻心里哪里还能听得进去另一个男人的深情告白。他深埋了这么些年,也不会急于这一时。
程朗的目的,还是愿我幸福,并不是横刀夺爱,我懂,我真的懂程朗。
我们游走天涯海角,才最后了悟,那些与爱情无关的情愫,到最后都成为最值得回味和纪念的珍藏。
贤芝以为女人的爱情哲学是一个换一个,贤芝喜欢霸占着一个,然后再放眼未来,放眼世界。贤芝会手上有一个,如果手上的不好,那么她便可以换一个。遇到比手上的好的,立即替换掉。贤芝会很清楚哪些男人足以用来替换掉手上的那一个。
在贤芝和妈妈的眼里,程朗就是一个可以用来替换掉之放的男人。
可是感情不是像我们在超市里买苹果,货架上的那些,我们挑了几个好的放到了自己的推车里,当我们在超市里绕了几圈,看到售货员搬来了一箱子新的苹果,我们会马上换走自己推车里的那几个苹果,不管这些苹果好与坏,我们宁愿选择新箱子里的苹果。
可我已不再年轻,我不是十多岁到二十岁的女人,我可以有贪婪的爱情,我可以手上一个眼里一个,就像贤芝说的一生只爱一个男人的话,那样人生太单调太乏味了。
年轻的时候,爱情是一个超市,男人是货架上的苹果,我们都想愈换愈好,可我已经二十八岁,是一个孩子的妈妈,我已经换掉了温安年这个苹果,我的爱情不在是超市,而是一个小规模的水果店,我不能再这样一个换一个。
重要的是,不能失去手中的那一个。
所以我不会在这个时候选择和程朗在一起而放弃之放,那样做的话,我想我是不配拥有爱情的,那样我将对不起两个男人,对不起之放也对不起程朗。
窗外熟悉的风景在一幕幕的掠过,也有些陌生,记得上一次路过这些街道,是坐在之放的车里,他的手一直握着我的手,我坐在副驾驶,会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会看到他的侧脸微笑。而今,短短的数月,我坐在程朗的车上,在之放并不知情我去南京的前提下,去南京找他,算是查清楚事实给自己也是给之放一个交待,还是另一种方式的捉.奸。
PS:季素要到南京了,之放会是怎样的呢?大家可以猜想一下。
第二百七十七章:蜗婚(277)【12月10号第三更】 文 / 白槿湖
捉.奸这样的词不能形容之放,我只是,去和他见一面,把话说清楚,也许他真的是有难言之隐,他向来都是讲义气重情义,也许是为了朋友或者是为了宣传做的噱头,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复杂,我们只是一对爱人相见。
我并没有告诉之放我来南京的事,我就算是给他一个突然惊喜,如果他还爱着我还在乎着我,那么我的出现就是一场惊喜,也许他会满面笑容满脸春风向我拥抱,如果他不爱我,他爱上了麦乐,那么我的出现将是一场惊吓,他也许是皱着眉头责备我不该出现。
当然,惊吓的可能性会比惊喜小很多。
我脑子里浮起之放的笑脸,灿烂而深情,世界上有几个男人可以这样的让我心动呢,没有了,之放是独一无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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