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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毛毛狗,我很寂寞。我远远没有自己想像的那么豁达,却又不想庆幸妈妈的重病状态让我尽可能地去忽视我的爱情完全崩落的事实。实际上我根本就是活在双重毁灭的心情里。
寂寞是比伤心更难忍受的东西。
伤心是爆发的、瞬间毁灭性的,寂寞则是长时间的灵魂消耗。
当我握起手机,良久却不晓得要打给谁时,这种虚无的引擎空转感又会浮上心头,空转,空转,然后淤积沉淀的油渍堆满整个胸口。
为了避免崩溃,我开始幻想在病房里,还有一个叫“小球”的女孩陪着我。
“所以,就是这么一回事。”我说,看着坐在一旁的小球。
“寂寞啊,要适可而止喔。”小球提醒。
是啊,应该适可而止。
小球是个绑着马尾的女生,脸上有点淡淡雀斑,鼻子小小的,眼睛细细的,穿着白上衣,深蓝色牛仔裤,白色球鞋。小球笑起来,很像我准备开始喜欢的女孩……该有的样子。
从现在开始,小球与我形影不离。
“好不好?”我期待。
“当然没有问题溜。”小球笑笑。
如果她高兴,句子的结尾会有的可爱的溜字。
小球几岁,我还没有决定,不过她很懂事地看着我帮妈按摩,跟我妈一起看韩剧《天国的阶梯》。所以大概是……十七岁?
“你这种想法真是要不得溜。”小球忍住笑,摇摇头。
我只好放弃。
妈看着电视,我打开电脑、尝试写小说《猎命师传奇》,而小球原本专心在电视的俗烂剧情上,也忍不住关心我在做什么。
“我在写小说。”我比了个胜利手势,说起我的职业跟梦想。
小球专心听着,即使她听过一百万遍,但还是装作很有兴趣的样子。
好可爱啊,实在是。
“别太累了,要记得起来走一走,免得屁股又痛了。”小球说,就这么拉起我。
我只好甜蜜又无奈地,象征性走了几圈,毕竟病房很小很小。
小球手掌小小的,手指细细的,跟我的手握起来,刚刚好嵌成最温暖的组合。
看着小球,突然有点想哭。
“别再想了,这次已经不可能了。”小球善解人意地安慰:“就跟她说的一样,你每次不快乐,就躲进小说里。那你就躲进去吧。”
我很难过,再度打开电脑,试图让三百年前在日本京都里跑来跑去的吸血鬼占据我脑袋里所有的快取记忆体,以免又有多余的系统资源开始想毛。
妈一直咳嗽,盗汗,我只能无能为力地停止敲键盘,除了说几句打气的话,什么忙也帮不上。
好不容易,妈停止难受的咳嗽,用奇怪的姿势睡着。小球跟我总算松了口气。
我想起了佳仪。
关于佳仪的一切,可以写足一个既纯情又悲伤的青春故事,被我们一群人所共同拥有,饱满,又充满缺憾。
我喜欢佳仪,从很青涩的国二开始,到还是有些青涩的大三,很努力喜欢佳仪八年。但换个喜欢的定义,到现在我还是非常喜欢佳仪,整整十五年,从来没有间断过;但喜欢的那个佳仪始终停留在以前的那个佳仪,无法转化成现在的时空。
我明白,我是对自己的感情忠诚,而不是对“人”忠诚。
“嗯,当喜欢的女孩变了,你其实无法将情感延续下去,但你却习惯将那份喜欢持续保留着,就像刻在坟上的墓志铭。”小球说。
“喜欢的感觉不会变,但喜欢的对象,就是无法再前进了。”我说,但其实不必多做解释。
我发现,小球的年龄不会是十七岁。
应该再大一点?
“你今天才写三千个字,这样下去是实现不了梦想的。”小球提醒我,但我的注意力已经失控。
我不晓得毛最后会不会跟佳仪一样,变成一个曾经的注解。
不再属于我的美好,就只能是曾经的喜欢,而不能保持一个喜欢的进行式。
原本我很期待跟毛分开后,两人还能像亲人般的彼此关怀,但羁绊得太深,我对毛的新感情其实很介意,我并不若我自我想像里,能祝福得那么彻底。
说到底,我很不完美,简直缺陷累累。
我的祝福,还是一点一滴的给吧,凑得比较完整。
“所以才有我,别赶我走。”小球央求。
我哭了。
一头栽进小球的怀里。
就算明知道对方不是真命天子,也要好好去爱。
因为你只能爱她一次。
第五十三章 从此有了幸福的归宿
妈妈的治疗过程漫长又艰辛,我们所能够做的,就只是陪伴在妈身边而已。
那些日子灰暗得可怕,现在想起来我能够无比脆弱又拚命坚强地过下去,真是不可思议,我想,这一切全赖妈妈一直很努力很努力地想让自己撑过去,我们才有办法振作起来。
菩萨保佑,妈的情况越来越有进步,我们也越来越有信心。
每一阶段的化疗结束,妈就回家休养一阵子,想办法把身子吃胖一点。如果妈站在体重计上面,若指针往右边再靠一滴滴,我们就会高兴得像中了乐透。
此时我们三兄弟,同时向学校提出论文口试审查的要求。每天待在家里,我除了准备硕士论文就是写小说、看书看漫画,妈整理家里、晾衣服活动身子,到了吃饭时间,我就在妈旁边学煮菜,帮一些连笨蛋也不会出错的忙,例如挑菜(原来花椰菜要先将茎的硬皮切开剥掉)、削皮、翻动煎鱼、煎蛋、放盐、搅动小鱼干、加沙茶、跟乱开玩笑。
我最喜欢跟妈出去走走。
有一次我跟妈在附近公园散步,不意讲起了以前在新竹念书时,跟毛毛狗常常喂流浪狗的往事。
话说有一天晚上,我跟毛在交大管科系馆的教室念书,念到一半,有一条满口暴牙的卷毛狗突然闯进教室,直截了当向我讨东西吃。
可我没有啊,怎办?就这样耗着。
卷毛狗也颇识相,干脆趴下来装睡,偶而睡累了,就会走出教室逛大街,然后又回到我的脚边。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大概是十点多吧,我肚子终于饿了。
“我们去吃东西吧,顺便买个包子回来给它吃。”我说。
“拜托,那时它还会在吗?”毛。
“这种事我怎么会知道。”我说。
于是我们收拾好东西离开系馆,目标清大夜市。然而卷毛狗并没有睡死在教室,而是亦步亦趋地跟着我,直跟到了系馆旁停放机车的车棚。
毛觉得好玩,但我觉得很诡异,因为我还没发动机车,那卷毛狗就跳了上去。
“不是吧?”我心想,这一定是有人养过的狗。
想赶它下车,它却一个劲的笑,露出非常夸张的暴牙。就是不肯走。
“载它去清大夜市,然后再载它回来就好了啊?”毛在后面说。
“好吧,看它蛮聪明的样子。”
我蛮不在乎,就这样两人一狗,滑出机车环校道路,直往清大夜市而去。
一到夜市,还记得是停在那家总是将豆腐炸得很软的臭豆腐店前。才刚停好车子,卷毛狗就兴奋地跳下车,一溜烟不见。
我傻眼,毛也傻眼。
“它迷路的话该怎么办?如果等一下找不到它该怎么办?”我有点慌。
“……”毛无言。
忘了我们是吃什么当宵夜,总之我们饱餐一顿后,到7-ELEVEn买了个肉包,但怎么找也找不到那只卷毛狗,又不知道它的名字,无从嚷起。
没办法,还是得回学校,就当作夜市满地都是食物渣渣,饿不死狗的。
正当我发动机车时,一个电影等级的画面骤然出现。
卷毛狗兴奋地从左边某处飞奔而来,张着一口暴牙,一蹦一蹦地跳上我的机车,吓呆了我跟毛。
“太扯了!真的是太扯了!”我大叫。
“Oh my God,它好聪明!”毛跟着兴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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