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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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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的真实人生,希望能带给这个世界一点温柔的勇气。”
——九把刀
序
一直以来,每当小说出版成书后,我都会反覆看几次,唯独两本例外:一本是《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一本是《妈,亲一下》。
一群笨拙长大的好朋友,一起追同一个女孩的热血故事。后者,是妈妈二○○四年生病时我所作的病榻日志,与追忆母子之间二十七年来发生的种种,希望妈妈能够从我珍藏的回忆里得到努力生存下去的勇气。
这两本书,没有经过改写,没有为了“好看”用虚假的桥段去滋养并不存在的情节,没有一个把自己写得很帅很酷的九把刀。我所作的并非天马行空地创构故事,而是将真实发生过的一切说得有趣、说得好看,说得让我身边的家人朋友也能认同书里的所有。
我没有反覆看这两本书,各自有不同的原因。
没有一直看《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是因为怕被坐在我对面的女孩打断腿。至于没有重复看《妈,亲一下》,是因为每次不管翻到哪一页,我看了都会流泪,甚至哭到没有力气……一个大男人老是哭哭啼啼的,看起来很欠揍。
现在,还没开始写,我已知道这个故事会非常不像一个故事。
那是一段意义非凡的岁月——在那些日子里,有puma的陪伴,我也陪伴着puma。
而前几天为了着手这个“新故事”,我必须确认哪些人生片段已经被自己写过一次,于是再度拾起了这两本书,坐在沙发上好整以暇读了一遍。
先是大笑,然后又哭到发抖。
我拿起手机,抽抽咽咽打电话给女孩,说了好些话才平静下来。
“……我想起她,妳会吃醋吗?”
“不会,我只是很担心你。”
“嗯,我哭一哭就没事了。”
“把逼,等一下快去睡觉喔,明天我陪你去看puma好不好?”
“谢谢。”
再过一个半月,我就要去当兵,我可以写这个故事的期间也不多了。
所幸发生过的美好往事,我记忆犹深。
并非我的记忆力特别好,而是,我常常回忆。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七点二十六分。
距离她的生日结束,还有四个多小时。
坐在彰化最熟悉的咖啡店里,最习惯的位置。一壶漂着枸杞的人参热茶,一盘腻在奶油里的松饼,对面的女孩一边翻着电影杂志,一边吸吮手指上的蜂蜜。
女孩抬起头,问我:“开始写了吗?”
我说,快了。
女孩轻笑:“有灵感了吗?”
我说,普普通通,只起了两句话。
女孩很开心:“那么,掰掰罗。”
我笑了,掰掰。
她回到杂志里,我则进入从前。
就这样吧。
有些人用书信保存他与朋友间的秘密。
有些人用照片记录她与死党们的年华。
有些人在日记填满他的暗恋单恋痴恋。
关于那段岁月,那些人,那只狗,我就用这个故事将他们通通装进。
从一滴眼泪,一串微笑开始。
Puma,二哥哥很想你。
第一章 故事外的人生
开车最忌讳左右颠晃、迂回闪躲,那样开车的人累,坐车的人晕。
写小说也是。
我想,先将镜头放在小时候的桃园外公家吧。
即将升上国小三年级的暑假,妈妈把哥哥跟我丢在外公家,交给还在念辅大的小舅舅各两本国小数学题库,希望他能拨空教哥哥跟我新一年度的数学,不要荒废了整个夏天。
唉,当父母的都有这种幻觉,以为小孩子的暑假是要拿来努力用功的,其实提早一个夏天学会最大公因数跟最小公倍数哪这么重要,尤其在乡下地方,一辆脚踏车就可以是小孩子生命的全部。
说是乡下地方一点都不是在乱讲。
外公家附近都是稻田跟低矮的农舍,有条蜿蜒的小路可以通到大马路,沿着小路走,会碰见十几只很臭屁的肥鸡昂首阔步在邻人的三合院前,如果我走得太急,那些鸡就会冲过来啄我,我一大哭,他们就会振翅乱飞起来。
小路的弯角处,还有一只老是泡在池子里睡觉的水牛。
“阿公,那只牛怎么一直泡在水里?”我狐疑。
“泡在水里比较爽快啊,要作息的时候它才会起来啦!”阿公漫不经心。
认真回想起来,我从未看过那只水牛走出池子做点像水牛该做的事。
烧稻草的气味,猪粪的气味,满身大汗的气味,就是乡下外公家的主题。
乡下地方房子都很大,除了用篱笆挡住外人,阿公跟舅舅还养了好几只狗分别守住前门跟后院。
后院的狗特别大特别凶,例如德国狼犬之类的怪兽,除了舅舅谁都不敢靠近。而把守前门的狗就和善许多,毕竟很多亲戚朋友都会从前门走动,养太凶的狗会吓到人家。
话说那房子大归大,格局还有点奇怪,如果要洗澡的话,还得从一楼打开门,走到院子里昏昏暗暗的小柴房兼浴室里,用最传统的方式——烧柴煮水洗澡。
小柴房的旁边养了两条非常爱叫的狗,尽管用铁链拴住,我每次从那里经过都还是被它们的叫声弄缩了身子。
被公鸡啄哭过好几次的我,对这些防范宵小用的看家狗非常恐惧,虽然每天见面,它们龇牙咧嘴的叫声还是让我不寒而栗。我不懂它们为什么天天跟我见面,却还是跟我不熟,我自己也没想过要跟它们亲近。
——直到守前门的杂毛狗,生下它的小狗狗为止。
它没有名字。
也许我曾叫它小白,但我几乎没有这样的印象。
依稀,就只是叫它“小狗”。
第二章 会吃蚂蚁的小狗
狗狗puma陪伴我们家14年,它年轻的时候我们青春洋溢,它老的时候,我们家也老了。在那14年里,有好多好多的故事。我遇见了她,写了小说,学会放声大哭,开始战斗……
总是堆得很丰盛的饭桌,总是吃得很慢的哥哥跟我。
“吃那么久,啊是吃饱了没?”阿公不耐烦起身。
“还?没?”哥哥跟我异口同声,拿着沉甸甸的碗。
“吃饱了要记得喝汤啊!”阿嬷收拾碗筷:“吃完自己把碗浸在水里。”
“好?”我们摇头晃脑,踢着脚。
等阿公跟阿嬷离开饭桌去睡午觉后,哥哥跟我就胡乱把饭吃一吃,迅速夹几片香肠塞进嘴里,左右手各拿一大块肉,小偷般跑到前门。
门一开,本来趴在地上的杂毛狗霍然站起。
“嘿!给妳吃!”我口齿不清,将一块鸡肉丢到地上。
杂毛狗拖着链子冲了过来,一下子就把肉吃光光,而它才刚刚学会走路的狗孩子跌跌撞撞跑来时,根本连碎肉的影子也没看到。
还好,我们从餐桌偷到的肉还有很多。
“不要一下子就丢过去啦,要叫它坐好。”哥吐出嘴里的肉,放在掌心。
“为什么要它坐?”我不懂,也吐出嘴里的肉。
“你白痴喔,它一下子就把肉吃掉了,不是很无聊吗?”
“喔。”我看着杂毛狗说:“坐下。”
杂毛狗没有理会我们的命令,只是咧开嘴,任口水淌到地上。
“坐下。”
“坐下!”
被链住的杂毛狗甚至没有看我们,只是盯着地上的肉瞧。
倒是没有绑着链子的小狗笨拙地走了过来,慢吞吞舔着地上的肉。
——这个画面,让杂毛狗躁动了起来,不安地叫了两声。
“乖乖喔,要吃就要坐下。”哥哥循循善诱,晃着一片香肠。
“快点坐下啦!坐下!”我开始不耐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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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的真实人生,希望能带给这个世界一点温柔的勇气。”
——九把刀
序
一直以来,每当小说出版成书后,我都会反覆看几次,唯独两本例外:一本是《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一本是《妈,亲一下》。
一群笨拙长大的好朋友,一起追同一个女孩的热血故事。后者,是妈妈二○○四年生病时我所作的病榻日志,与追忆母子之间二十七年来发生的种种,希望妈妈能够从我珍藏的回忆里得到努力生存下去的勇气。
这两本书,没有经过改写,没有为了“好看”用虚假的桥段去滋养并不存在的情节,没有一个把自己写得很帅很酷的九把刀。我所作的并非天马行空地创构故事,而是将真实发生过的一切说得有趣、说得好看,说得让我身边的家人朋友也能认同书里的所有。
我没有反覆看这两本书,各自有不同的原因。
没有一直看《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是因为怕被坐在我对面的女孩打断腿。至于没有重复看《妈,亲一下》,是因为每次不管翻到哪一页,我看了都会流泪,甚至哭到没有力气……一个大男人老是哭哭啼啼的,看起来很欠揍。
现在,还没开始写,我已知道这个故事会非常不像一个故事。
那是一段意义非凡的岁月——在那些日子里,有puma的陪伴,我也陪伴着puma。
而前几天为了着手这个“新故事”,我必须确认哪些人生片段已经被自己写过一次,于是再度拾起了这两本书,坐在沙发上好整以暇读了一遍。
先是大笑,然后又哭到发抖。
我拿起手机,抽抽咽咽打电话给女孩,说了好些话才平静下来。
“……我想起她,妳会吃醋吗?”
“不会,我只是很担心你。”
“嗯,我哭一哭就没事了。”
“把逼,等一下快去睡觉喔,明天我陪你去看puma好不好?”
“谢谢。”
再过一个半月,我就要去当兵,我可以写这个故事的期间也不多了。
所幸发生过的美好往事,我记忆犹深。
并非我的记忆力特别好,而是,我常常回忆。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七点二十六分。
距离她的生日结束,还有四个多小时。
坐在彰化最熟悉的咖啡店里,最习惯的位置。一壶漂着枸杞的人参热茶,一盘腻在奶油里的松饼,对面的女孩一边翻着电影杂志,一边吸吮手指上的蜂蜜。
女孩抬起头,问我:“开始写了吗?”
我说,快了。
女孩轻笑:“有灵感了吗?”
我说,普普通通,只起了两句话。
女孩很开心:“那么,掰掰罗。”
我笑了,掰掰。
她回到杂志里,我则进入从前。
就这样吧。
有些人用书信保存他与朋友间的秘密。
有些人用照片记录她与死党们的年华。
有些人在日记填满他的暗恋单恋痴恋。
关于那段岁月,那些人,那只狗,我就用这个故事将他们通通装进。
从一滴眼泪,一串微笑开始。
Puma,二哥哥很想你。
第一章 故事外的人生
开车最忌讳左右颠晃、迂回闪躲,那样开车的人累,坐车的人晕。
写小说也是。
我想,先将镜头放在小时候的桃园外公家吧。
即将升上国小三年级的暑假,妈妈把哥哥跟我丢在外公家,交给还在念辅大的小舅舅各两本国小数学题库,希望他能拨空教哥哥跟我新一年度的数学,不要荒废了整个夏天。
唉,当父母的都有这种幻觉,以为小孩子的暑假是要拿来努力用功的,其实提早一个夏天学会最大公因数跟最小公倍数哪这么重要,尤其在乡下地方,一辆脚踏车就可以是小孩子生命的全部。
说是乡下地方一点都不是在乱讲。
外公家附近都是稻田跟低矮的农舍,有条蜿蜒的小路可以通到大马路,沿着小路走,会碰见十几只很臭屁的肥鸡昂首阔步在邻人的三合院前,如果我走得太急,那些鸡就会冲过来啄我,我一大哭,他们就会振翅乱飞起来。
小路的弯角处,还有一只老是泡在池子里睡觉的水牛。
“阿公,那只牛怎么一直泡在水里?”我狐疑。
“泡在水里比较爽快啊,要作息的时候它才会起来啦!”阿公漫不经心。
认真回想起来,我从未看过那只水牛走出池子做点像水牛该做的事。
烧稻草的气味,猪粪的气味,满身大汗的气味,就是乡下外公家的主题。
乡下地方房子都很大,除了用篱笆挡住外人,阿公跟舅舅还养了好几只狗分别守住前门跟后院。
后院的狗特别大特别凶,例如德国狼犬之类的怪兽,除了舅舅谁都不敢靠近。而把守前门的狗就和善许多,毕竟很多亲戚朋友都会从前门走动,养太凶的狗会吓到人家。
话说那房子大归大,格局还有点奇怪,如果要洗澡的话,还得从一楼打开门,走到院子里昏昏暗暗的小柴房兼浴室里,用最传统的方式——烧柴煮水洗澡。
小柴房的旁边养了两条非常爱叫的狗,尽管用铁链拴住,我每次从那里经过都还是被它们的叫声弄缩了身子。
被公鸡啄哭过好几次的我,对这些防范宵小用的看家狗非常恐惧,虽然每天见面,它们龇牙咧嘴的叫声还是让我不寒而栗。我不懂它们为什么天天跟我见面,却还是跟我不熟,我自己也没想过要跟它们亲近。
——直到守前门的杂毛狗,生下它的小狗狗为止。
它没有名字。
也许我曾叫它小白,但我几乎没有这样的印象。
依稀,就只是叫它“小狗”。
第二章 会吃蚂蚁的小狗
狗狗puma陪伴我们家14年,它年轻的时候我们青春洋溢,它老的时候,我们家也老了。在那14年里,有好多好多的故事。我遇见了她,写了小说,学会放声大哭,开始战斗……
总是堆得很丰盛的饭桌,总是吃得很慢的哥哥跟我。
“吃那么久,啊是吃饱了没?”阿公不耐烦起身。
“还?没?”哥哥跟我异口同声,拿着沉甸甸的碗。
“吃饱了要记得喝汤啊!”阿嬷收拾碗筷:“吃完自己把碗浸在水里。”
“好?”我们摇头晃脑,踢着脚。
等阿公跟阿嬷离开饭桌去睡午觉后,哥哥跟我就胡乱把饭吃一吃,迅速夹几片香肠塞进嘴里,左右手各拿一大块肉,小偷般跑到前门。
门一开,本来趴在地上的杂毛狗霍然站起。
“嘿!给妳吃!”我口齿不清,将一块鸡肉丢到地上。
杂毛狗拖着链子冲了过来,一下子就把肉吃光光,而它才刚刚学会走路的狗孩子跌跌撞撞跑来时,根本连碎肉的影子也没看到。
还好,我们从餐桌偷到的肉还有很多。
“不要一下子就丢过去啦,要叫它坐好。”哥吐出嘴里的肉,放在掌心。
“为什么要它坐?”我不懂,也吐出嘴里的肉。
“你白痴喔,它一下子就把肉吃掉了,不是很无聊吗?”
“喔。”我看着杂毛狗说:“坐下。”
杂毛狗没有理会我们的命令,只是咧开嘴,任口水淌到地上。
“坐下。”
“坐下!”
被链住的杂毛狗甚至没有看我们,只是盯着地上的肉瞧。
倒是没有绑着链子的小狗笨拙地走了过来,慢吞吞舔着地上的肉。
——这个画面,让杂毛狗躁动了起来,不安地叫了两声。
“乖乖喔,要吃就要坐下。”哥哥循循善诱,晃着一片香肠。
“快点坐下啦!坐下!”我开始不耐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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