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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拉小姐与桉树先生(35)



以前总问他笑什么。

她真蠢。

“你今天去哪,我送你,难得早上一起出门。”他打量着她,见她穿件白衬衫,想起了什么。

“我去面试。”

“面试?你看你眉都画歪了,快去拿眉笔。”他催促。

她在心里暗想,难道自己又把眉画残了?她看不清脸,画眉也只好依靠用手摸眉毛生长的位置来画。她只好取来眉笔,递给他。

他抬起她的脸,端详着眉,一点点描。

她想,连眉都会描,看来给别的女人也描过,轻车熟路。论撩拨女人,三等男人看手相,一等男人是描眉,至于二等男人,此刻还没想到。

这样的姿势,她的视线恰好看到他下半张脸,他早上一定用过剃须刀,留有淡淡的剃须水味道。

“晚起梳头,慵手描眉翠。妆罢游鱼飞雁醉,江山谁与争明媚。”他轻念。

岳仲桉,你脑袋里是不是装了唐诗宋词三百首啊,转念一想,人家可是记忆大师。

看来,二等男人是为你读诗。

她视线再往下,看着他的嘴唇,说话时露出整齐白亮的牙齿。

“生手,第一次做这种事,你看看行吗?”他看穿她心思般,说着。总算画好了,大功告成,他往后退两步,再察看,露出满意的神色。

“原来你是生手,那你把我化成什么鬼?”她担心道,心里好似得到安慰,还好是第一次。

“打算从你这里,把生手练成老手。”

她假模假样对着镜子,看了下左右的眉,表现出欣喜,说:

“画得不错。”其实她什么也看不清。

他去衣帽间找一枚胸针,送给她。

那枚铃兰胸针,绿珐琅做铃兰叶,上面镶嵌着两束花枝,七颗白色珍珠雕刻成小巧的铃兰花朵。

“好美。”女人的本性让她禁不住感叹,刚刚还不许他送鞋子衣服,可是这枚胸针实在太喜欢了,她问他多少钱,在哪买的。

“世上仅此一枚,是我自己设计,用这双手做出来的。放心,用材不贵。”他挥挥双手。

“那我也不能要呀。”她还他。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以后你做好吃的还我,我们不就彼此彼此了。”他将胸针别在她衬衫领口处。

“铃兰的花语,是幸福归来。把它送给你,是希望你记住,即使遭遇过人生的不幸,也要期待幸福归来。”他别好胸针,望着她说:“它好衬你。”

“这是我第一枚胸针。”衣服穿来穿去就那么几件衬衫牛仔裤的她,疲于生活,哪曾有过精致。

“女人最高级的配饰,不是项链戒指,是胸针。一个会懂得佩戴胸针的女人,一定不会把自己的生活过糟糕。”他冲她笑,打开门,手掌心拂过她的背,将她轻推出门。

忽然懂得他那几十条领带了。

所谓保持生活的仪式感,从琐碎的日常里,小到一碟菜,一束花,与金钱无关,内心的优雅安定,真实地度过时间。她不由想到儿时母亲每天早上都会起来给父亲熨衬衫裤子。尽管 是旧衣服,母亲说这是男人的体面。

岳仲桉的那辆白色车子,安静停在地库。

车里也有尤加利的香气。她回头,看见后排座上,放着一小束尤加利干花。

“你很喜欢尤加利叶,是因为名字有个桉吗?”她问。

“因为考拉喜欢。”他开车,侧过头看她一眼。

她沉默了。

“我知道你现在心思都在找弟弟上,我可以等你,就算不确立关系,只要你不刻意回避我。”他说。

她本来就没硬起的心再次软化了。

“我就在前面下车。”她蒙混过关般说。确实路上有点堵,她担心面试迟到,他在快接近目的地的路口放下她,她只需穿过马路。

他坐在车内,手撑在车窗上,车子在车流里缓缓滑行,目送着她过马路,直到她走向大厦广场,他才加快车速离去。

她面试的是一家互联网公司,做宠物求医问药的板块。

面试到最后环节。

“今天的面试,你令我很不愉快,因为你这个人,极没有礼貌,不尊重人,整个面试,你都没看我的眼睛。”面试的经理不客气道。

她急忙翻开简历,指着自己脸盲那一栏。这一行为也让经理感到不悦,像是被揭穿了没有认真看简历。

“对不起,我是脸盲症,我看不清你的脸。”这句话,十几年来她说了无数遍了。

“那请另找高就,我们公司不用你这样的人。”冷冰冰的话语,将她拒之门外。闭门羹吃多了,也就习 惯了,她独自漫无目地走在街上,行色匆匆的人群,没有一张脸看得清,和一个抱婴儿的妈妈擦肩而过。

想到如果自己做了母亲,连孩子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去幼儿园接小朋友,都不知哪个是自家的孩子……她想得可真长远啊,或许根本不会结婚,孤独终老呢。

“不是能看清动物的脸吗,再不济以后就和动物相处好了,我要养两只狗,养一对八哥。”她才不会顾影自怜,经历这么多惨淡的事,没点顽强复原力,她也挺不到现在。

“身在井隅,心向璀璨。”她常用这八个字激励自己。

母亲打开电话,林嘤其立刻摆出副轻松爽朗的口吻接电话。

“嘤其,太好了我跟你说,家政公司通知我一份新活,你猜干嘛,主家出国了,不放心家中院子种的植物和猫,我就住进去照看两只猫。”妈妈喜不自胜地说。

“好是倒好,可妈妈你身边也不能没人啊,之前的活好歹有一家人在,我也放心。”她担心万一突发疾病。

“还有一个老园丁,一个保安在,嚯,那宅子多大。这家主人又特别好,知道我身体情况,也没嫌。”

“可是妈,我还是想租房子我们俩住一起。”她尝试再次劝妈妈。

“我们都住别人家里,每月起码省下两千的房租,再说条件也比原先租的房子好。能省点钱就省点,以后花钱的地方多。我劳动惯了,你让我闲下来,指不定 闲个两天血管还真破了。“妈妈决定的事,向来都不会动摇。

既然说不动妈妈,只要工作量小些,也是好事,能这么幸运遇到好主家,算否极泰来了。

好事不断是,几天后,她的工作终于有了点眉目。

一家野生动物园向她发来面试邀请。在各种杂七杂八的工作岗位里,这是最让她喜欢的职位:野生动物医生。

自毕业后她就在各种养殖场工作,比如养鸡场,奶牛场,其实她更喜欢和野生动物打交道,她难免想起,儿时跟随父亲所耳目濡染,以及和野生动物相处的快乐时光。

母亲是断然不许她和这些“野牲畜”再有关系。母亲固执地认为,人爱什么,就会死于什么,父亲就是太爱这些“野牲畜”,最后把性命搭进去,还落了污名,家破人亡。

她计划先面试,顺利的话就工作,隐瞒母亲,慢慢有个适应的过程再坦白。

关于和他,一如平日。

清晨,她照常起来做早餐,会给他做一份,为他熬小米粥养胃。

有时他起来早些的话,不用那么急去公司,也给她做早餐。她意外发现,他煎的荷包蛋特别香。

比她简单粗暴的水煮蛋好吃。

周一那天早上,她喝着粥,突然醒悟过来,和他打趣说:“现在想想,到底你是生意人,精明,你现在是不用付我薪水,照旧享有生活助理做饭的待遇。”

“你做一份和做两份有什么区别?”他大言不惭反

问她。

“有区别,我比较节俭,平时我买给自己的菜和米,没有做给你吃的那么精贵。”

“不用迁就我,你吃什么我就吃什么。”

“你吃得惯吗?”

“怎么吃不惯,按照你的用度标准去买,我还分摊你一半,不是挺好的。我什么都依你,连胃口都依你。”他生怕她不煮他的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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