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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尊严的情人:最是缠绵无尽意(168)



“店员年纪轻,不懂事,我代她道歉,现在,我想,最要紧的,也是尽快把这件事解决,这样,您的工作不会受到影响,我也算将功补过。”

“一天前,你凑不齐玫瑰,现在呢?就凑得齐了?”订婚仪式,总是要喜庆些,为了让老板和未来老板夫人满意,她临时改了红玫瑰,可没想到,却是生了是非。

“其实,未必要玫瑰装饰,其他的,或许更好。”

“好了,总算停了雨,还算老天开眼,现在,不管是什么装饰,老板的订婚仪式不得不拖到晚上,我希望你用这两个小时,能布置好,如果能,那么,一切都好谈,不能的话,那对不起了,恐怕你的花店是经营不下去了。”

“好。我会努力办到。老张,能抽调一些酒店的服务生给我吗?”

“你——”老张看夕雪一口应下,虽然这么宾客入住,人手紧张,还是拍板道,“没问题。”

毕竟如果订婚宴席因故延后或取消,得罪的,可是新任老板,怎么着,他都得禀明上司后,尽快抽调出人手来,包括,让轮班休息的服务生全部到岗。

天公是做美的,雷雨后,还出了太阳,当夕阳的余晖被最后一丝黑暗吞没,海边,燃起了星星点点的灯火,在这些灯火中,六道仿似天际银河洒落的拱桥,出现在海边的甬道上。

那样的熠熠光辉,不仅让人的眼前一亮,更特殊的是,拱桥下,也有同样的光辉在闪烁着,宛如天际银河一般,遍是繁星点点。

当然,如果走近看,才会发现,拱桥的光辉是无数的绢花的花蕊耀亮的,下面的灯光则来源于一只只红色蜡烛,每只蜡烛的旁边,各有璀璨的小灯泡一闪一闪,这些灯泡的电线是绿色的,隐在旁边的草坪中,远远望去,便是如同天际的繁星。

此刻,当订婚仪式开始,明蓝从拱桥那端走来时,拱桥忽然从最初的银亮色,转成了红色,那样的红,比白天的红玫瑰更加的耀眼,明蓝清雅的脸在这抹红光下,同样是动人的。

她换了一袭礼服,同样是这一季V家的新款,长长的拖尾,上面遍缀着锦绣的花边,随着她姗姗走来,是迷醉人的眼,更会醉人的心。

而她只会为一人所醉,那一人就在拱桥的尽头等着她,依旧着白色西服的萧默澶,同四年前一样,没有多大的改变。

夕雪远远望着这一幕,目光下意识想避开萧默澶,却还是有一秒钟停顿在他的身上。

今晚,由于老张担心现场再出故障,是刻意让她留下的,于是,她只能站得远远地,目睹这一幕订婚仪式的展开。

犹记得,她嫁给萧默澶,没有订婚仪式,包括结婚仪式,说起来,都是仓促的。纵然,极尽奢华,但,那个时候,她和他仍是抵触着。

思绪甫动,指尖是疼的,源于,现扎那些绢花,哪怕有服务生帮忙,可这么短的时间赶出这么多的花,仍是让她的手扎得生疼生疼,下意识低下脸,却只看到,她的左手无名指上,戴着的那枚雪花戒指,因为,仅是小小的碎钻,这四年来,哪怕她是花店的老板娘,仍是可以戴着,包括今天到这里,都不曾褪下,只把碎钻的部分朝里戴着,现在,能看到,那银色的戒环在灯光下,闪烁出迷离的光泽,不过,该是最后几小时的闪烁了。

今晚回去后,她有一个理由把它取下。

哪怕,仍不舍这枚戒指,终究是到了取下的时间。

“雪老板,看来很成功啊。”看到仪式如常举行,老张总算松了一口气。

“嗯。”她应了一声,“老张,那我能回去了吗?孩子生病了,我想早点回去陪他。”

“这,这仪式马上就结束了,等Tina小姐说可以了,你再走,成不?然后如果可以,我立刻结款子给你。”

话说到这份上,她连先走,却都不能。

还得继续看下去?

不。

转了目光,她看着一旁夜色中,憧憧的椰子林,望久了,本来起伏的心境,才慢慢平复下来。

仪式是繁复的,仪式后,还有酒宴,酒宴连着奠基的庆祝,今晚的滨海酒店注定是热闹的。

夕雪站在冷落的一角,直到Tina走来:

“手还真巧,行了,萧总没说不满意,你可以先回去了。”

“谢谢。”她低眉顺目地说出这句,也借此把头低下,接着,在老张的默允下,转身朝酒店外走去。

偏僻的甬道,她走得很快,只是,这么快,加上低着头,却是措手不及地撞上了一个从树荫后转出来的人。

那一人的身上,有着酒的醺味,撞上去,她本以为,是撞到了一个酒店酗酒的住客,却听对方的话语低低的传来:

“没事吧?”

这声音,是熟悉的。

也是这份熟悉,让她的步子僵硬起来,呼吸甚至也停滞了一秒。

可,在恢复的下一秒,她瓮声道:

“没事。”

接着,迅速欠身朝外走去,欠身的时候,本来盘在她胸襟的一朵栀子花掉落了下来,落在男子本来想要虚扶她一把的手上。

纵然是瓮瓮的声音,纵然是齐耳的短发,纵然戴着不太相配的墨镜,纵然隔着夜色望过去,也是衣饰不修边幅的海城女子。

可,为什么会有似曾相识的熟悉感?

这层熟悉感是那样的浓烈,浓烈到,这四年来,他自以为平静疏离的心,在她撞入他怀里的刹那,悸动得厉害。

骤然转过身,那个熟悉的身影已经消失在夜色的尽处。

下意识地追出去,却,哪里还有那个人影呢?

仿佛,一切都只是幻像一般。

可,他知道,刚才,真的是她撞进了他的怀中,手中的这枚栀子花就是最好的凭证。

而,此刻,在离他不远的一处树荫后,一隅女子的裙角被晚风吹得微微映现,但,很快就被一只纤细的手按住,再觅不到任何踪迹。

这一晚,酒正酣,人正醉。

在红色喜庆的味道,弥漫在滨海酒店上空时,四年前,尘封的过往,却也被这喜庆晕染得渐渐裂开……

翌日,是个晴好的天气,在没有暴风骤雨的时候,海城的天气大部分时间都是晴好的。

很早地,夕雪却是坐在阁楼下的花店里,在圆桌上,把前日,念念捡回来的贝壳海螺之类的,用锥子钻了孔后,串起来做风铃。

这样的风铃有好多个,都是每次念念捡了,她给他穿的,悬挂在阁楼的各个地方,若开了窗,有风的时候,就会当啷当啷地作响,煞是好听。

风铃串了两根线,指尖愈发地疼了,即便这般疼,她仍是继续穿着,是想让这些许的疼痛麻痹什么吗?

或许,这样,心底便不会再觉到疼。

原来,她不能免俗,哪怕隔了四年,还是会疼。

是的,疼痛,从昨晚回来以后,就一直疼到了现在。

深深吸了口气,由于指尖的疼痛,导致使不出更多力,一个小海螺却是钻不出孔来,她揉了下手腕,钟上的指针已经指向了早上七点,她该准备早餐,然后准备开门了。

纵然,准备离开海城,可在一天,生意却还是要做的,即便走,这里的一切也需善后。

毕竟过去了四年,她不可能再向四年前一样,离开得匆忙,又不顾一切。

站起身子,把风铃收进针线篓中,准备开始一天的忙碌。

今天,念念刚退了烧,身子还很虚弱,可小脾气却是倔起来,别扭着不肯用熬得很薄的小米粥,夕雪不得不在小花来了后,到阁楼上去劝他用。

“不要,难喝。我要吃炸鸡。”

“念念不听话了?”

“人家不要吃嘛,讨厌啊。”念念用小手推着夕雪递来的粥碗,发起脾气。

“念念,等身体好了,妈咪再给你买炸鸡,如果身体不好吃炸鸡,小心晚上又要去挨针哦。”哄着让他喝粥,这招还算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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