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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在两年后槿湖独自在影院看这部电影时,就想到王烟墓上的:刘辉之妻。这该是对她最大的欣慰吧。
即使是维棉,生前生后也没有得到刘辉妻子的名分。可是槿湖还能计较什么呢,一样悲苦的王烟,还能争些什么。
刘辉在王烟死后不久,就辞职离开了那座城市,他说:那是一座废墟般的空城。
是的,空城。
爱上一个人,便会爱上一个城市,人不在了,那边是空城了。
曾经爱上一个人,于是买来地图,每天清晨都会看他所在的那个城市地理位置,用手抚摸那片小小的图,就像是爱人的脸,那些街道,是他走过的吧,那些公交车路线,是他乘坐过的,还有那个医院,是他感冒时去挂水的。
所有的一切,因为他,便与这个城市,密切关联。
槿湖开始并不是很喜欢南京,尽管六朝古都,但还是脂粉味重了些,阴气太浓。并且,城市的生活节奏很快,尤其在新街口,在那些高级写字楼的行色匆匆身影,很压抑。
第八十二章:昨日美酒
l75l75那时,向往的是江南水乡的小镇,槿湖就想以后在那里买个院子,院子里有青石的圆桌,有藤蔓,有口井,有木雕,穿着布衣布鞋,走在青石的路上,然后写作,终其一生。
可是南京,有了慕西,他们有了种满桃树,向日葵的小楼,有了庭院深深的,她就想安定下来了,那个江南水乡,只能是梦中水乡了。不论住在哪里,哪里有爱人,哪里就有了风景。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
是啊,怎能不忆?
槿湖看着桃树开始开花,满庭芳菲,春天来了。
走在路上,梧桐在飘絮,落在人身上,缠缠绵绵的,落到眼里,更是种折磨,所谓的浪漫法国梧桐,也是一种奢侈,所谓奢侈,是要付代价的。
沈慕西到了春天,就忙碌了起来,经常出外景,有时也会跟着剧组出去,他们便在电话里传达温暖,他会寄来照片给她,像明信片一样,背后写着他在什么景点,想些什么,她把那些明信片穿起来,收藏好,他的人在天南海北,他便把对她的惦念带着天南地北。
甚至他去了漠河,在中国的最北端,那么远那么冷的地方,他还是寄来了明信片,是北极光,这是漠河得奇景,在漠河北边的上空,色彩不定的光环慢慢从小变至最绚烂,然后又慢慢的消失。槿湖看着美丽的北极光图片,满是感动。
慕西在这张照片的背后写着:
槿湖:
我现在在中国的最北边给你寄照片,来漠河的第二天,我们剧组很幸运的看到了北极光,我们都被这自然的神奇震撼着,那一刻,我就在想,你在我身边该多好。可惜我不舍得你冻着,没叫你来。但是,我想,等我们结婚就来,一定会看到北极光的。
槿湖笑了,他要带她去漠河度蜜月,真是个好主意,北极光,多美好,她真的开始向往了起来,她开始笑自己,该不能为了看极光就想马上把自己嫁出去吧。
慕西不在南京,她便不出去了,独自在家写作,看十年前的电影,听二十年前的歌。她在古董店买来老的唱机和黑胶唱片,有邓丽君的,有Willie Nelson的《昨日美酒》,看着唱针悠悠的回转,这是一个怀旧的年代。
听《昨日美酒》,在一个昏昏沉沉的春日雨后,这是一张概念专辑,讲一个死去的男人的灵魂看着自己的葬礼回忆起自己的一生……
这是1997年发行的CD距今整整十年,槿湖喜欢上这个不羁的、执着的老牛仔,他弹得一手绝妙的吉它,蓄着花白的落腮胡子,扎着两束整齐的马尾辫,他穿戴着最时髦的街头服饰,吸食大麻,满脸的玩世不恭。
第八十三章:倘若不早不晚
l86207l86207槿湖想,她喜欢的三毛应该也是如此的不羁吧,就像三毛披散着头发穿着异国风情的长裙抽着烟迷离的样子,在撒哈拉流浪。她便一遍一遍的听三毛写的那首歌——《橄榄树》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
慕西不在的那些日子,槿湖就听着这样的音乐写着稿子。
直到三月,她受到了一封婚礼的请帖。
请贴上骄傲的几个大字:陆澍先生和张丝安小姐百年好合。
像挑战书似的耀武扬威着。
槿湖合上请帖,坐在台阶上,想着自己是应该去的,毕竟,认识一场。她认为,仅仅是认识一场。
她问自己,还怨陆澍吗?应该不怨的,不是他薄情,怎么会再次遇到慕西。但是,心里,对陆澍这个男人彻底的失望到极致。
女人是容易疗伤的,尤其是失恋,开始一段新的恋情,往往是最好的疗伤方式。忘记一个男人,最快的就是再爱上一个男人。但并非从一个男人跳到另一个男人,这种疗伤就是可以无数次进行,这就似以毒攻毒,次数多了,也就不治了。
不论美丽或丑陋的女人,上天至少有一点都会是公平的,就是会给她们两个对她们最真心的男人。只是,有时早,有时晚。也许你遇到一个男人,他对你很好,百般疼你,你本是真真要和他一生一世了,突然有天转念一想,就这样把自己嫁出去吗?
或者后面会有更好的。于是你离开他,然后重复的对另一个男人,到最后,你回想,发现你遇到的男人一个不如一个。你埋怨老天,老天只有无奈地说:我给你安排好男人了,只是你松开了,太迟了。
还有一种,就是你遇到了,以为自己就以遇到那个命中注定的人,结婚生子,却在为人妻时发现他的太多陋习,甚至背叛,你变成了怨妇,只怪你太早了。
倘若真的不早不晚就遇见了终生,多好。
槿湖坚信,女人,会遇到两个好的男人,错过第一个,会有第二个,但绝不会有第三个。就好比女人离了一次婚,后来再婚,仍会幸福。不过要是离了两三次婚,要是还想挑到想要的婚姻,怕是痴人说梦。
所以,槿湖想,如果有天,慕西离开她,她就不会再找别的男人了。
陆澍的婚礼如期举行,槿湖取了一叠钱,抱在一个精美的红包里,这是她准备的贺礼,他不是喜欢钱吗?槿湖想着,心里有了些快意。
她穿着淡紫的GUCCI新品长裙,把头发挽了个松松的发髻,一根画着江南水景的簪子,她看着镜子,满意极了。她开着慕西给她买的保时捷911Targa,连同那个沉甸甸的红包去参加婚礼。说起车,不得不提慕西对车的喜好。
第八十四章:我过得很好,比以前好很多
l1E6DF6l1E6DF6慕西喜欢车,他喜欢保时捷,名贵的好车很多,他只钟爱保时捷,原因是保时捷有内涵。很多名车的车牌标志都是大大的嵌在车前,一副就怕别人看不见我这是名车的样子,比如奔驰,它在除了在该标志的地方有个醒目的标识,在车头上面,还有个小杆子撑着标志。
这种感觉就像胸部很大的女人在上衣上注着鲜明的36E,招摇过市,媚俗。保时捷的标准很小,只有走近才能看见,它像安静的男子,静默在那里。所以慕西就给槿湖也买了一辆保时捷新款,车的线条很美,槿湖收到车的时候还是大大的惊喜了一下。
确实,他们俩一个是当红作家,一个是著名摄影师,钱,已不是难事。
婚礼在一个半山的老庄园举行的,那里,都是住着这个城市最有经济能力的人。巨大的热气球和花海,无数的玫瑰在园内摇曳,像普罗旺斯的玫瑰园。觥筹交错,来的客人大多都是上流社会或娱乐圈的,都是来头不小。新郎陆澍牵着新娘张丝安的手,满脸的春风得意,来回的敬酒。
虽然当时也是美女如画,但槿湖的到来,着实让婚礼现场的人惊艳了一把,先是静了下来几秒,随后就有很多男士来搭讪,槿湖优雅的举杯应酬,她注意到张丝安眼里的一丝不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