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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湘:“……”
树荫摇摇晃晃的,细碎的太阳光斑不时移动到他的脸上,挺拔但秀气的鼻梁在他脸上抬升起鲜明的轮廓。他听着电话里传来被挂断的声音,脸上写满了困惑同时又有点儿倔犟。他再次拨通了这个号码。
南湘拿起电话,叹了口气:“这人也太执著了吧?”刚要摇头,被理发师用力地按住了,南湘顺手把手机递给顾里,“你帮我接吧,问问他到底是谁。”
顾里接过电话,刚接通,还没来得及说话,对方压抑不住喜悦的声音就从电话筒里传来:“哎哟,你终于接啦,你的电话还真难打啊,跟中彩票一样。之前说约你看画展的,还记得么?我现在在鲁迅公园,这边美术馆正好有一个展览,挺棒的,你要不要……”
对方还没说完,顾里丢下一句“打错了你”就挂断了电话。
树荫下,年轻男人的脸上写满了错愕,他抬起手揉了揉似乎被风吹得发痒的鼻尖,忍不住尴尬地笑了。
顾里挂完电话,隐约觉得那个声音听起来有点儿耳熟。她再次看了看南湘屏幕上刚刚通话记录的那个号码,她掏出自己的手机,按照那个号码拨了出去,刚刚按了绿色的通话键,屏幕上的那串号码迅速变成了两个中文字:
顾准。
顾里回头冲南湘说了声“我去外面回一个电话啊”,然后就走到门外,她掏出自己的手机拨通了电话。
“顾准,我顾里。你在干吗呢?我正好今天没事儿,你在外面么?我们要不要一起吃个午饭?”顾里望着店外宽阔的大马路,两只眼睛在剧烈的光线下眯起来,感觉像雄黄酒喝多了的白素贞。
“哦姐姐,我刚起床,还没睡醒呢。下午再联系你吧,我再睡会儿。”顾准在电话那头,懒洋洋地说着,然后挂断了电话。
顾里捧着手机,站了片刻,然后回过头望回店里,坐在镜子前面的南湘,此刻已经隐约地能看出她那头又精明同时又透露着浓郁女性气质的长发,她的侧脸美极了,南湘从镜子里看到了顾里,她从镜子的反射里,朝顾里笑了笑,阳光有一半照在她的脸上,令她另外的半边面容,沉浸在略显阴暗的影子里。
她美得就像一个谜。
日子在渐起的秋风里一天一天流淌过去,梧桐树的叶子开始逐渐变黄了,黄昏时候看起来甚至泛红。
风吹过城市,被各种形状的摩天大楼切割成大大小小的气流,仿佛完整的布匹被无数把刀裁开了一样,四散分裂,大大小小的气流犹如涓涓细水,抚摸过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每一寸地面,在这样的抚摸里,树叶掉了一地。汽车开过的时候,发出仿佛沙漠般的哗哗声。
CHAPTER 07
秋天终于来了。上海满大街充满了萧索的气息。
就算是沸反盈天的世博会,也依然冲淡不了笼罩在整个上海天空下那种泛黄的萧索。世博会终究只能占据黄浦江湾的一角,就算全世界的人都拥来了上海,也只能在那一个小小的角落里嘶声呐喊、接踵摩肩。上海实在是太大了,在这样大的范围里面,怎么的热闹,都显得更加悲凉。他们在一个小小的角落里沸反盈天,仿佛深山森林里,一个松鼠咬破一颗松子时的声响。
它反而让本该冰凉的寂静,开始燥热地膨胀起来。
此时此刻,我鼻子里满是星巴克店面里热腾腾的咖啡香气。
自从我成为宫洺的私人助理以来,这种仿佛褐色丝缎般甜腻的香气,就和我每天纠缠不休,不离不弃,仿佛一个吊在我后背上的顽固的鬼。不认识我的人,没准儿会以为我变态般地迷恋一款咖啡味的香水。
我站在星巴克的柜台边上百无聊赖地等着。看得出来这是一家刚开不久的店面,桌子和沙发都透着一种崭新的僵硬感,它们还没来得及被无数悠闲的过客在它们身上留下痕迹。人的气味、岁月的气味、俗世的气味,它们都没有。它们还没来得及在光阴的打磨里变得柔和,变得模糊,变得松软,变得陈旧,变成如咖啡香气般让人产生昏昏欲睡的舒适感的事物。
但是别担心,很快它们就会了。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能一直保持崭新而又干净的样子。所有的一切,有生命的,没生命的,就算不死,也会老。
服务员扯出两根透明胶,小心地将两杯拿铁封口后递给我。我提着墨绿色的纸袋,推开玻璃门,初秋的凉风迎面朝我扑来,感觉像很多根冰冷的丝线飘到了脸上。
我走在这条曾经熟悉的路上,三年了,这条路依然没有任何的变化,两边高大的针叶红松,依然在秋天里抖落下无数针尖般的枯叶,落在泥土上交织成厚厚的地毯;泛着些许铁锈的路灯,在秋日的晨雾里像是一个个又瘦又高的少年黑衣模特;路边的建筑很少,空气里有一种上海少有的森林气味。
我冲迎面走来的一个护士微笑着打了招呼,她年轻的脸在薄薄的灰蓝色空气里仿佛一个饱满的苹果。
大概三年前,我有一段时间也是频繁地进出这个医院,最开始是因为顾里的父亲,他在这个地方,从一个温热鲜活的人,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后来是因为崇光也住进了这家医院,那个时候,我还是刚刚进《M.E》的一个小助理,我每一天都活在向崇光催稿的深渊里。那个时候,崇光还是一个黑发漆瞳的大男孩儿,浑身散发着蓬勃的气息,这种蓬勃却又是笼罩在死神巨大的阴影之下的,因而愈发显得锐利而撼人。那个时候的我,心里塞满了绝望,每一天,我望着英俊的他,都像是望着天空里倒挂着的一个巨大的点滴瓶,里面的液体就是他的生命,巨大的苍穹下面都是震耳欲聋到令人发疯的他的生命倒计时的滴答声。
那个时候,他每一天都窝在白色的被单里,抱着白色的枕头,穿着白色柔软的棉布病服,望着白色的墙壁发呆,他在那个白色的世界里安静而又清澈,像是一朵干净的云。
那个时候的他,每一天手背上都扎着尖细的针管,冰凉的液体流进他温热的年轻躯体,他看书,听iPod,写日记,望着空寂的湖面出神。
那个时候的他,身上是一股独特的属于他的气息,他的气味天生带着一种植物的辛香和厚重,而现在的他,作为模特,每一天根据不同的服装厂商要求在身上喷洒着不同的香水,有时候是CHANEL,有时候是帕尔玛之水,而他皮肤下面本身蕴藏的森林气息,愈来愈淡。
那个时候的他,坐在床上,轻轻地拍拍他腿边空出来的位置,摘下一只耳朵的耳机,递给我,邀请我分享他的世界。而我就真的走进了他的世界——尽管我身后,停留着简溪湿漉漉的背影,他曾经也用力地凝望过我,眼里的泪水也曾经热得烫人。
而三年过去了,我再一次回到这里。这中间,我从来没有踏足过这一片区域,不是因为我没有生病,而是因为就算我生病了,我也不会来这种杀人不见血的地方烧钱。其实三年里,我大大小小的病得过不少,感冒发烧是家常便饭,我也越来越习惯于一边含着温度计一边去洗衣店帮宫洺取礼服,把药片用咖啡或者抗疲劳饮料送服。但是我还是超越不了Kitty,她曾经在痛经痛到两眼漆黑一片的日子里,陪宫洺去冲浪,她也曾经在高烧三十九摄氏度的时候,陪宫洺去蹦过极,她倒挂在桥下面的那张又苍白又淡定的面容,一度让我每次走过英雄纪念碑下面、看见那一圈此起彼伏的英雄烈士雕塑时,都会想起她。三年过去了,我也从一个小小的试用期助理,变成了公司新人眼中,能踩着高跟鞋徒手爬上东方明珠的女蜘蛛侠。
日子其实是很快的。
人变起来更快。
每一天,我们都觉得特别难熬,无论是那些忙碌的日子里,每天都恨不得变成孙悟空那个随便拔毛就能招来替身的孽畜,还是那些冬日的假期,在家里浑浑噩噩地蒙头就能睡够二十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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