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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仰起头,眼睛里又涌起了一股泪水。耳边又想起那种怪兽吞噬食物的咔嚓声。
一男一女提着两大袋子永和豆浆朝我们走过来,那女的娇滴滴地冲男的撒娇,“哎呀,老公,你看,她们三个女的把我们的老位置给霸占了呀。”
我一听,就知道这女的完蛋了。
那个男的不知死活地朝我们走过来,更不知死活地在我们三个脸上看了一圈,选择了顾里(……),他伸出手,指了指顾里,仿佛自己是中了3.6亿彩票的那个暴发户一样,歪了下嘴角,说:“你们三个,往边上挪一点,这是每天早晨我和我女朋友吃早饭的地方,你们新来的啊?懂不懂规矩啊?”
顾里连站都懒得站起来,这样的人,对她来说,坐着就行了。她转过头,用一种仿佛在看佐丹奴打着的售货筐里堆满的套头衫一样的目光看了看面前的这对男女,“有两种方法你可以选择,要么你就从你那个廉价的帆布口袋里面掏出我脚下这块绿地的土地所有权的房产证明来给我看,要么你就抬起你的后腿沿着这周围撒泡尿把这块地圈起来。否则,你就提着你的永和豆浆,带着你的永和女友,给我滚远点。”
每一场战斗都是这样的,结局一定是以顾里的胜利为结束。她永远是那个高举火炬笑傲江湖的胜利女神,她穿着雅典娜永远刺不穿的黄金铠甲,她随时可以原地复活HP/怒气值全满,她就是一个开了盾墙穿着太阳并毕业的装备70级的防御战士。
那一对男女灰溜溜的背影,在我的目光里渐渐地走远,越来越小,缩成了大上海里随处可见的一粒灰尘——只是,再微小的灰尘,吹进眼里还是会流出眼泪的。
当我们喝完咖啡之后,顾里先离开了我们。她差不多到了要去上班的时间了。她习惯了这样的类似纽约曼哈顿的生物钟,她踩着高跟鞋往前面走的样子,像极了她当年毕业典礼上代表全年级金融院学生上台发言的那个背影——自信、狂妄、理智、冷漠、嗜血、高贵。
看着顾里的背影,我沉默了很久,然后转过头,看着南湘,说:“我想告诉你一个秘密。你能保证不对任何人说么?”
“当然,这么多年,我口风最紧。”南湘看着我,心不在焉。
“包括顾里。”我看着她,认真的补充道。
当我说完这一句之后,南湘的脸色渐渐凝重起来,她仿佛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程度远远超过了她的预想。她伸出手来握着我的手——这些年来,每次发生什么事情的时候,我们彼此都有这样一个习惯性的动作。她看着我,点点头,“好,你说。”
我深吸了一口气,将我心中那个一直挣扎的怪物放了出来,“那天我遇见了崇光。他没有死。”
上海的早晨彻底苏醒了过来。炎热而赤辣的阳光,将南湘娇嫩如同花瓣的脸,照得一片惨白。
而离我们不远处的淮海路高级写字楼里,顾里轻轻推开了公司的玻璃大门,她并不知道,自己刚刚推开了一扇通往灭顶灾难的门扉。
chapter 11
我告别了南湘,往公司走去。快要走到楼下的时候我的手机响了,是Kitty的短信,让我带两杯星巴克的榛果拿铁上楼。
我端着两杯热气腾腾的超大杯榛果拿铁走进宫洺的办公室里,他看上去像是睡足了六个小时一样精力充沛。(他几乎每天都只睡四个小时,如果睡满六个小时,他就像是一节崭新的金霸王电池,如果睡满八个小时的话,他应该就要准备一下去参加2012年伦敦奥运会了——如果那个时侯地球还没有垮棚的话。)
听见我推门的声音,宫洺回过头来,他在窗户透进来的金灿灿的阳光里冲我轻轻的笑了笑,他那双诱人的嘴唇仿佛涂了草莓酱般饱满而又鲜艳,他的牙齿整齐而又洁白,和电视里那些牙膏广告上的模特们不相上下。他今天没有穿西装,而是穿了一条灰白色的牛仔裤,上面有几个显然是精心设计打磨好的破洞,上身穿着一件纯白色的宽松大毛衣,很薄,在夏天冷气十足的公司里穿正好。他整个上身被毛衣上一根根细细长长的绒毛包裹着,让他看起来像一只高级宠物店里摆在橱窗里的安哥拉长毛兔,价值连城。他领口露出一小圈宝石蓝色的T恤领口,配着他腰上Gucci最新的宝石蓝皮带——他感觉上像是刚刚被人从《VOUGE》杂志第五页撕下来。
我知道他今天的日程上没有任何正式的会议,所以他穿得这么休闲,而且他也没有像平时一样,把头发弄得精神抖擞,根根分明,他看起来像是刚刚从浴室里出来用吹风机吹完了头发一样,头发柔软蓬松的托着他那张又冷漠又动人的脸,一下子年轻了好几岁,看起来像是大学一年级新生中那些炙手可热的校园准校草。而且他还在冲我笑,这可怎么得了。
我看着眼前的宫铭,忧心忡忡,我吃不准他这是怎么了。我把咖啡放在桌子上,宫洺笑着对我说,“你把其中一杯送去给顾里吧。”我抬起头看了看宫洺,我感觉他被人下了药。
我拿着一杯咖啡走出房间,往走廊另一头的顾里走去,路过Kitty的时候,我忍不住想问她宫洺到底怎么了,为什么今天看起来就像一个海宝——就是那条在大街小巷无论冲着谁都竖起大拇指咧嘴傻笑的蓝色牙膏。我还没张口,Kitty就神秘兮兮的用她的水晶指甲抓住我,小声的说:“我觉得宫洺可能病了——精神病。”
我拿着咖啡推开顾里办公室的门,令我意外的是,我没有看见她。我望着她办公室里空荡荡的椅子,问门口的蓝诀,“顾里人呢?”
“去顾源办公室了。你找他有事儿啊?”蓝诀从他助理位置上站起来,礼貌而又温文尔雅的看着我微笑。他穿着一件笔挺的白色衬衣,因为工作的关系,袖口稍稍的挽起来露出漂亮的小手臂和同样漂亮的黑色Hermes手表。他黑漆漆的眼睛即使在空调房间里,看起来也一点儿都不干涩,湿漉漉的别提多动人了。我心里叹了口气,非常能够理解Neil那个小骚狐狸看见蓝诀时的感受,我们女孩子彼此之间最了解了。(.....)
“没事儿。”我把咖啡放在蓝诀桌子上,“宫主编让我送一杯咖啡过来给顾总监。她回来你告诉她是宫主编送的就行了。”
“好的。”蓝诀冲我比了个“OK”的手势。
我刚要转身离开,一斜眼,看见蓝诀椅子靠背上搭着的一件Chanel男装衬衣,我立刻转身立正,冲着蓝诀意味深长的问:“为什么Neil的衬衣会在这儿?”
蓝诀一看就是个老实孩子,立刻慌了手脚,防御系统哗啦啦击垮了,“啊.....昨天我们看完电影,因为正好就在我家附近,太热了,他就到我家洗了个澡,我接了见我的T恤给他穿,他换下来的衬衣就忘在我家了.....我想带来公司,让顾里带给他....”
我看着面前的蓝诀,他此刻满脸通红,目光一片乱闪,仿佛受惊的小鹿。他其实完全可以不承认的,因为,虽然我心中百分百肯定这件Chanel衬衣就是Neil的,因为内地还买不到Chanel的男装,Neil上次去巴黎玩儿回来之后,穿着这件全球只有两件的衬衣在我面前显摆了好几天,他甚至做出了重大的牺牲:他连着两天穿了这件衬衣。
但是蓝诀完全可以说是宫洺的衣服——我绝对相信宫洺有这个本事。如果他愿意,就算全球只有一件,那也肯定是穿在宫洺身上而不是Neil身上。但是蓝诀却选择了在我面前面红耳赤、支支吾吾,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Neil不曾偷。
“我先走了。”我模仿着天桥上走台的模特那样,潇洒而做作的一个转身,心里充满了征服的喜悦,我终于理解了顾里在摧毁我的防御系统时的那种快意,我在喉咙里尖声笑道,“这事儿回头再再找你聊,还没完哦。”
我回到我的办公室前面,这时,Kitty踩着高跟鞋走到我面前。手上拿着一叠文件,看着我,对我说,“刚刚宫洺给了我俩一个新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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