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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唐宛如。我的心一沉。
虽然平时我被宫洺那个变态工作狂这么的几乎没有呆在家里的时间,每天回到家,我都是嚎啕着一头倒进被子,或者一猛子扎进浴缸(当然我经常一猛子扎进去之后才发现眼睛上贴着两片黄瓜仿佛外星人一样的顾里正泡在里面,被我踩得吱哇乱叫),几乎注意不到唐宛如的存在。而顾里就更不用说了,她同宫洺一样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人,我经常前一天晚上深夜4点还能听见她在房间里看英国的财经报道;而隔天早上7点多起床还穿着睡衣两眼放空地在客厅里游走的时候,我就能看见蓝诀莫名其妙地出现在我家客厅里,然后听他一边接电话一边说:“好我已经找到那份文件了,马上帮你拿到公司来。”而当我早上9点出现在公司的时候,我又接到了顾里从家里打来的电话:“林萧,你下班回家帮我把公司里我的笔记本电脑带回来好么?”——简单的形容起来,《M。E》的高层都是神经病,下层都是助理神经病。在这样疯狂的生活里,我们其实很难注意到唐宛如在干些什么。她开始找工作了么?她的生活顺利么?她有没有认识新的男孩子、和她在一起?她一直住在外面。家里人反对么?这些我们从来都不知道。我和顾里、南湘三个人,都各自把自己的生活过得足以媲美好莱坞动作片。而唐宛如在我们生活的缝隙里默默地存活着,我们从来都没有注意过她。她就像是一面透明的玻璃。但是有一天他突然从我们生活里消失的时候,我们才反应过来,就如同失去了玻璃的窗户一样,呼啦啦往里面漏风,千疮百孔。
我窝在沙发里没有说话,顾里看了看我,知道我在想什么。她和我这么多年朋友。我动一下脚指头她也知道我是因为月经紊乱而腰痛还是因为吃得太多想呕吐。所以,她也见好就收地闭了嘴。
而作为我们小团体里最会察言观色的南湘,就更不可能多嘴了。她假装完全没有参与我们的谈话,盘着腿优雅地斜倒在Armani沙发上翻时尚杂志。但是我能听到她的内心轻轻叹息了一声。
轻的仿佛此刻窗外六月湛蓝的天空上,流动过去的一丝薄冰般的云絮。
转眼到了周末。
谁都不愿意周六的时候在家里窝着。顾里约了宫洺,要去解决她的工作问题,对于她改在双休日去骚扰宫洺,我表示十二万分的钦佩,我甚至出于好心建议她把她的手机快捷拨号“1”设定为报(卫海吧)警电话。我真的担心宫洺会拿切牛排的刀子朝她丢过去——所以我又同时建议她把快捷键“2”设定成了120。。。。。。
为了排解心中的忧愁,我拉上Neil逛街去了。出门的时候,南湘接了个电话,她听了一会儿之后,决定和我们一起出门——当然,是分头行动。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她出门的时候,若有若无的瞟了我几眼。
这个世界上,有两件事是我最喜欢的,一件就是和简溪一起手拉手地在公园里散步,阳光下闻着他胸膛上和煦的香味,和他一起漫无边际地畅想人生。他经常拉着我的手,看着公园里那些遛弯儿的老头老太太说,我们老了,得比他们还要浪漫,我们要穿得红红绿绿的去人民广场下面的“迪美”拍大头贴,还要去新西宫买Johnny’s的写(卫海吧)真卡片,还要每天都QQ视频聊天并且周末去商场玩跳舞机,非主流们怎么玩儿我们就怎么玩儿。我总是被他逗得傻乐。简溪也跟着我乐,他笑的时候喉咙里有一种特别有趣的呼噜声,就像是人民广场上那些鸽子的声音一样,咕噜咕噜的。
但现在简溪和我闹掰了,可能他现在正和林泉一起在音乐厅里听歌剧呢,没空和我一起畅想未来非主流的生活。所以,我也就只剩下第二件事情可以做了,那就是和Neil逛街。
和Neil在一起,你永远都会觉得自己像是在巴黎的爱情电影里。空气里流动着的是Chanel永恒的No。5的香味,周围是白色石材外墙的经典巴洛克建筑,建筑门口撑开的白色遮阳棚上是各种名牌清晰母。我就从这些喷洒着浓郁奢侈气息翩然而过,身边是这样一个眉目深邃的混血帅哥。当你走累了,你就坐上他小跑车的副驾驶,停在红灯面前等待的时候,周围提着各种购物袋的女人们会对你投来嫉妒的目光,那些目光滚烫浓烈,就像是翻滚着的火锅红汤一样。他永远会为你打开车门,帮你提袋子,请你看电影,或者帮你买下那件你特别喜欢的小裙子,并且还能手拿着星巴克的咖啡自由进出DIOR的大门而不被店员拦下来说:“对不起请您别把饮料带进店里好吗”。他们看见Neil的表情就仿佛是一群打了鸡血的斗牛犬一样,轰然把大门拉开,簇拥着我们俩迎了进去,然后紧接着端茶倒水拿产品样册,手忙脚乱一气呵成。
而我当然记得在我自己一个人的时候,他们把目光丢向空气里一个莫名的地方看也不看我地对我说:“小姐,拿着饮料请别进店里。”我痛恨这个势利的世界,我真的很想看一看哪天当宫洺端着一碗麻辣烫穿着人字拖鞋走进店里,他们会说些什么,又或者说顾里拿着羊肉串一边吃一边在他们店里抖脚是什么样子。肯定大快人心。
我怀着这种怨妇般的心理坐在Dior的黑色沙发上,一边喝着我手里的香草星冰乐,一边看着Neil正在试穿他们09春夏的男装衬衣。
“这件好看么?”Neil回过头来问我,此刻站在镜子前面被头顶柔和的灯光笼罩着的他,看上去和我手里那本画册上的模特没有任何区别。我看着那件衬衣上复杂而有阴柔的蕾丝花边和衬衣袖口上繁琐的金丝滚边。说:“挺好看的,如果再配一双高跟鞋的话。我都能穿着去晚宴了,多好的一件蕾丝小礼服阿,适合你。”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尖酸刻薄的简直是顾里灵魂附体,我不是一个人。
谁让现在男人穿的衣服比我们女人的衣服都还要精细讲究。我多怀念我们父辈时的那个黄金岁月啊。那是一个一件金利来西装就可以笑傲江湖的时代。
“是吗?那我就买这件了。”Neil用他那双被金黄色长睫毛覆盖的迷人眼睛冲我翻白眼,看上去别提多暴珍天物了,那首着名的诗歌怎么说来着,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而我却用它来翻白眼。这种感觉就像是在用德国级钢琴弹奏刀郎的《家在东北》一样。
他说完这句话之后。他身边一直伺候他的那个“看上去却一双高跟鞋和十颗水晶指甲的”男店员倒吸了一口冷气,仿佛快要休克般的跑进收银室里开票去了。拿过Neil手里那件衬衣翻了翻价格吊牌,我也快要休克了,我差点把嘴里的咖啡喷到那个标着“7980元”的价格条码上。我不由得对Neil小声吼:“男人,你的名字叫虚荣!”
Neil轻轻瞄了我一眼,回我说:“林萧,你的名字叫男人。”
我看着他满脸的贱表情,我输了。那一刻他被顾里灵魂附体,他不是一个人。
不过我看着穿着大T恤和旧牛仔裤的自己,头发松,球鞋边上一团泥。而我面前喘着白色的蕾丝衬衣,指甲修剪得干净而整洁,睫毛柔软,和他比起来,确实我比较像男人。
此刻,离我们不到一公里远的静安移动高级公寓里,另一个穿着Dior的美丽尤物,正在反复的企图冲破保安的防线。那就是顾里。
她从Kitty口中打听到宫洺今天在这个新的酒店公寓里,鬼知道这是宫洺在上(卫海吧)海的第几个家。她站在大楼的门口时,抬起头看了看黄金麻石料的建筑外墙,又转过头看了看几百米之外耸立的恒隆I和恒隆II两栋摩天大楼,心里恨恨地叹了口气。
楼下的门禁系统让顾里眼睛发直,和顾源家楼下的门禁系统一样,如果没有楼上住户的授权,她就算钻进了楼梯,除了“1”之外,无法按任何一个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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