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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他。他们每个都有强壮的手臂,温暖的胸膛,这是我所知道的。
我登上他的车。
“你可开车?”他问,开动引擎。
“我会开。”我简单地答。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
“莉莉。”
他摇摇头。“不,你不叫莉莉。”
“为什么不叫莉莉。”
他侧头看我一眼,眼睛炯炯有神。“你不像一个莉莉。”
我笑。“在酒吧中可以被男人带走的女人都叫莉莉、菲菲、咪咪。”
“那么我宁愿叫你咪咪。”他说。
“OK。”我说。
“别把自己想得太坏,你今天只不过是寂寞,如此而已。”他开导我。
我的天,我翻翻白眼。小子,我的经验足够做你的妈。
“我们到了,剑桥大学的宿舍——嗨,你是干吗的?”男孩子看着我。
“我?我专门在酒吧喝酒与勾搭男人。”
“别说笑。”
“可以下车了吗?”我问。
“可以。我住楼下,我们自窗口跳进去,免得在门房处签访客簿。你爬得动?”
“行。”
我与他走到宿舍,他先进去,我在窗外等他。他进入房间打开窗,我身手敏捷地跳进去,他在里面搂住我,然后马上关窗,拉好窗帘。
他笑:“你的动作熟练。”
我答:“训练有素。”
他摇摇头,“好口才。”他说。
我在他小小的宿舍坐下,小小的床,只有两尺半宽,这是用来抵制男学生把女孩子带回宿舍的。任凭你们再热情,两尺半的床也装不下两个成人。
他打开柜门,拉开抽屉,取出酒,问我:“喝不喝?”
“我喝够了。”我摇头。
“你连我的名字也不问?”
我脱下外套,搭在他椅子背上。宿舍的暖气还不错。我看他一眼。
我说:“你叫丹。丹尼斯阮。”
他诧异:“你怎么知道?”
“书架子上的书写着你的名字,一眼就看到了。”
“我怎么称呼你?”他问,“仍然是咪咪?”
我说:“咪咪是个可爱的名字。”
“你到底是干什么的?”他好奇地问。
我笑。“你为什么还不脱衣服?”
他耸耸肩,过来吻我的脸,我们两个人的姿势都很熟练,仿佛是多年的情侣。
后来我问他:“你是念语言的,是不是?会用几种语言说‘我爱你’?”
他答:“我从不说‘我爱你’。我还没遇到我爱的女人。”
“你难道连骗她们都不屑?”我问。
“我是个诚实的人。”
“男人是越来越吝啬了。”
“不,是女人越来越聪明,骗她们也没用。”男孩说。
我微笑。“我要回去了。”我说。“这么早?”他失望。
我说:“迟早是要走的。”
我穿上衣服,谁又会跟谁待一辈子。
“你是个漂亮的女孩子。”他说,“我喜欢你。”
“谢谢你。”我说。
“嗨,你一定要走吗?”他还是要问。
“当然。”我披上大衣,穿上鞋子。
“我送你。”他也起床。
“不用。”我说。
“你叫不到计程车的。”他警告我。
“别担心。”我微笑。
我推开窗子,爬上窗框,跳出去。
“喂!”他在室内叫住我。
“嘘——”
“我如何再见你?”他追问,“你还会不会到红狮酒馆去?”声音很焦急。
“再见。”我转头便走。
“喂,你等一等行吗?”他还是那么大声。
“再不关上窗,你当心着凉。”我跟他说。
我急步走过草地,到大堂门房处打电话叫司机来接我。这就是有司机的好处。
我不得不感激勖存姿,受他一个的气胜过受全世界人的气。
丹尼斯阮。像他那样的男孩子,可以为我做什么?是什么他有而我没有的?他还可以为我为做些什么服务?我实在不懂得。啊原谅我如此现实。
司机把我载回家,辛普森太太来开门。她不敢问我去了什么地方,我径自上楼,心中舒畅,适才勖存姿身上受的气荡然无存。
只要他每月肯把支票开出来,只要形势比人强的时候我是永远不争的。
我把自己浸到热水中洗一个浴,然后睡觉。
一整夜做梦听到奇奇怪怪的声音,各式各样的人对我吼叫。
在梦中,教授说我功课不好,母亲怪我没有写信。父亲向我要钱,然后勖聪慧指着我鼻子骂。忽然发觉勖存姿的支票已经良久没有寄来。
惊出一身冷汗,自床上跃起,我喘息着呆呆地想:这份日子并不好过。
如坐针毡。
以前我一直不知道这四个字是什么意思,现在明白了。如坐针毡。勖存姿不停地带来噩梦,一天二十四小时,一个月三十天,我不得安宁。
生活不错是有了着落,然后我付出的是什么?
我倒在床上,把被子拉过来。明天又是另外一天,太阳升起来,我还是要应付新的一日。
一切静止了七天。
然后辛普林接到勖存姿的电话,说他隔两个星期会来看我。那时刚刚过完圣诞。他在什么地方过节?香港?伦敦?我不知道。
我只跟辛普森说:“你懂得安排,你去安排。”
真是大亨,新宠说错一句话,便罚她坐三个礼拜的冷宫。这个世界,白痴才说钱没用。
我才不介意聪恕问:“你怎么选择这种生活?”
什么生活?如果我的父亲不是勖存姿,我又有什么选择?你到大洋行去看看,五千元请个大学博士回来,叫他站着死他不敢坐着死。哪里都一样,天下乌鸦一样黑。聪恕是那种穷人没面包吃,他叫人家去吃蛋糕的人,他妈的翻版男性玛丽安东奈,可惜聪恕永远没有机会上断头台。
晚上我看电视,他们在演伊利莎白一世的故事。我看得津津有味。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做女皇又几时高兴过,整天看斩头。英国人真野蛮。她母亲安褒琳被她爹斩的头,因为安褒琳不肯离婚。她堂妹苏格兰的玛丽又掉了头。表妹珍格莱又照样被她治死。(我想她晚上做恶梦时一定时常见到一大堆无头鬼跑来跑去。)
我喜欢珍格莱。如果你到国家博物馆去,你可以看到珍格莱贵女面临刽子手的一大幅油画,珍的眼睛已被蒙住,跪在地上,服侍她的女侍哭昏在地。
那幅图画给我的印象至深。珍格莱死那年才二十多岁,而且她长得美,我实在不明白一个女人怎么可以把另一个女人放在断头台上,也许是可能的,所以她是伊利莎白一世。
我看电视可以看整夜,边喝白酒边看,有一天我会变两百五十磅,得找两个人把我抬着走。
我伸个懒腰。最好是八人大轿,只有正式迸门,名媒正娶的太太才有资格坐八人轿。
我上床睡觉,明天的忧虑自有明天挡。
我睡觉怕冷,从来没有开窗的习惯,连房门都关得紧紧的,以电毯裹身,而且非常惊觉。即使服安眠药还是不能一觉到天亮。
这是第六感觉,半夜里我忽然觉得不对劲,浑身寒毛竖立,我睁开眼睛。但是我没有动,一个黑色的影子在窗前。
啊上帝,我的血凝往,这种新闻在报上看得太多,但是真正不幸遇上,一次已经太多。我希望枕头底下有一把枪。
我不敢动,不敢声张。
他想怎么样?我的冷汗满满一额头,他是怎么进来的?这间屋子有最好的防盗设备,一只老鼠爬上窗框都有警钟响,这个人是怎么进来的?
三十秒钟像一个世纪那么长,老实说,我害怕得疯了。他忽然掉过头,向我床边走过来,我忍不住自床上跃起,他掩住我的嘴。我瞪大眼睛,心里忽然十分的平静。
完了。我想,不要呼叫,不要挣扎,他比我还害怕。我不要帮助他杀死我。我平静躺在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