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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47)



“‘你是怀疑——’她抬着脸,用被眼泪彻底模糊的视角看过去,‘……我还是你喜欢的人啊。’”

“你喜欢的人,她没有一些特权可以享受吗?”

“你请她喝饮料,对她微笑不停,常常地找她说话聊天,有时候会一直跟到她的楼下。你把心里的游戏、网络和篮球拨开一点,让她小心地坐进去,从此驾着车要跑进豌豆花园里。”

“那些是你给她的特权吧。”

“在这么多的特权里,没有一条是你愿意相信她吗?”

毕竟《 年华是无效信 》的主题不是爱情。所以没必要在最后搞出百年好合的巨幅特写。再说年轻男生在我心里总是不成熟多一点的,而这部分也是一直想强调,在我们那个年纪才会发生的事,以后再也寻不到的情节,统统地因为偏颇或幼稚而发生着。

[21]

跟着四维同学出去签售了几回。我完全是抓着机会骗吃骗喝骗旅游的“三骗人”。说到这本书的完成,他的功劳可能比我大。毕竟这是在他的催促下才能够完成的作品,后期的一切也都是《 岛 》工作室的成果。我除了拖稿和抱怨外,真的没做什么。

外出的时候会很无趣地想,买到书的人,你们会理解《 年华是无效信 》里的故事么?不如干脆去买《 夏至未至 》算了,看起来绝对不会像《 年华 》那样糨糊啊。有时候我甚至很想对拿着《 年华 》的男生说,别买啦,你绝对不会明白宁遥的……

当然为了促进销量很猥琐地还是没有讲。

啊啊,是是,我从来没有希望《 年华 》不大卖过,甚至发咒哪怕让我三年内谈不了恋爱为代价,也要让《 年华 》大卖啊。既然没有办法成为月月收获不菲的银行职员,只有靠这本书来缓解我几年内的收入压力了。

所以最后才想告诉那些买了书的女生(只能是女生),如果你能明白我暴露在外的这一小块阴湿心境的话,这是最能鼓励我的事。

[22]那,我们或许曾经在同一个信箱前,丢失过属于自己的那封信。

01·单数·我

我们出生,成长,恋爱,结婚,生子,衰老,死去。

是那样一个漫长而庞大的过程。云可以变成雨水冲刷山路,芦苇可以一直拔节倒插进天空,无数的树木可以拔地而起然后重新倒下,甚至在这样的时光里会有一些星星幻灭在宇宙里。而宇宙是另外一个更加漫长而庞大的过程。

是谁说,我们都相信骨灰盒才是我们最长久的家。

我们一定要快乐地生活,因为我们都将要死去很久。

可是在这样漫长而又庞大的过程里,依然一直缓慢地出现着各种面容平凡的人和事,而这些,都是这个喧嚣的世界里,最最平凡的传奇。

02·双数·他们

他是一个很红的歌手。她是一个很普通的大学生。

在他还没有成名以前,他们就已经恋爱了。而后来男孩子越来越有名,几乎不怎么去学校了。所以,女孩子开始一个人上课一个人吃饭一个人骑着车去教务处领新的教材。

他每个周末都会去不同的城市做宣传,通告往往是从下飞机开始就不停,一直忙到晚上。等所有的工作人员都休息之后,男生会用酒店的信纸写信,在台灯下面,在陌生城市的夜色里,男生每次都觉得很孤独,陌生的房间陌生的味道,一天的工作又很辛苦,男生每次写信都在想,要是现在她在身边,就会轻轻地抱抱她,然后像个大孩子一样撒娇说,很累呐,早知道就不要出名了。

男生写完后把信纸装在酒店的信封里,第二天早上叫助手寄给女生。一年, 两年,三年。

男生越来越红,不在学校的时候越来越多。而女生收到的信也越来越多。从一开始经常出现的三星级酒店到后来的四星级酒店到最后全部变成五星级酒店的华丽信笺。女生把这些信全部放进抽屉里。

可是最后还是分手了。甚至都没有具体的原因。又或者,那些原因早就侵蚀了一整个红色的心脏。

也没有吵架,也没有难过,只是安静地抱了抱。女生把头埋进男孩子的脖子时,闻到三年前刚认识他时他在球场上踢球时青春飞扬的味道,像是夏日最浓烈的阳光,瞬间湮没了男生身上用惯的温暖的TOUCH香味,听到头顶那些飞鸟掉落羽毛的声音。整个大地都好安静。

五年后,女生毕业进了一家大公司,也是过着空中飞人的生活,每周都会去各个城市开会。她的同事都知道她有一个本事就是不用查询也知道当地酒店的电话号码直接预订房间。她被问到的时候就是笑笑也不说话。

除了她,谁都不知道,她的房间里有个柜子装满了全国各个酒店的信封。

除了她,谁都不知道,她在入住每一家酒店的时候,都是住进一个记忆里。

很多年前,在同样的这个地方,他就是这样面无表情地跨进同一扇旋转大门,双手插在口袋里站在同一个地方等电梯,开门进了格局相同的房间中的某一间,用过同一种质料的毛巾,对着同样大小的一块镜子刮过胡子,躺在同一种浴缸里沉默不语,在同样昏黄的台灯下拿起过笔,脱下外套挂进同一个衣橱,站在同样的落地窗前眺望过同一个城市的夜色,只是现在的夜晚,比很多年前更加璀璨。

转眼韶华黯淡,岁月轰然倒地。尘埃覆盖所有朝向光线伸展枝叶的矮草。

是不是当我走完你曾经走过的所有旅程,我就可以忘记你。

沉睡的不醒的梦,在多年前咣当一声锁进黑铁的牢笼。我找不到人问,记也记不起。

你那边几点。

03·单数·我

总是有着最真实的质感。那些昏昏欲睡的夏天。汗水浸透胳膊下的试卷。抬起头阳光粗暴地刺进瞳孔。

我像是念高中念了三十年。三十年的时光像补丁一样重重叠叠地打在我那一小段三年的生命线上。像是烙印在身体上的一块茧。摸过去是突兀。硬硬的一小块,不知道里面包裹了什么。

那些在梦中安静无声的人群,像潮水一样涌动在学校的各个角落。他们安静地爬上楼梯,安静地换上运动服,安静地在夜晚充满冷白色荧光灯的教室里做题,安静地拿着饭盒跑向食堂,安静地听着寝室外面下雨的声音,安静地在黄昏的操场上跑步,安静地在学校门口的小店里挑选笔记本和黑色的水笔。

然后在高中毕业的那天安静地涌出校门,涌向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这些平凡的事情,却在潮水一样的年华退去之后,露出传奇的肌肤纹理,上面是足够照耀世界的鳞片。

在一个综艺节目上看到两个男生扮TWINS搞笑地表演着《 饮歌 》,我拿着可乐坐在电脑前面哈哈大笑,笑着笑着声音低下去然后开始安静地喝水。关上电脑之前去DOWN LOAD了这首歌到自己的IPOD里,然后一直听一直听。听到《 饮歌 》的时候心里微微地泛上年代久远的光,那些光一团一团地聚在一起,在黑暗的心脏里面游来游去,像是深海里那些发亮的寂寞的鱼,所过之处照亮了那些刻在心壁上的图画和文字,像是去年秋天曾经的我拿着手电筒,用那一束微弱的光芒去照亮敦煌黑暗石窟中那些刻在岩壁上的花纹一样,耳边是嗡嗡的弦音,口中却失了语。

那些敦煌大漠的传奇,比不过你刻在桌面上模糊的字迹。

我们要一起高歌快乐上学去

我们是耶和华最宠爱的儿女

我们在时代与金曲之中失去

爱侣及同伴哪年再共聚

曾遇上几多歌要天天唱六次

留下了几多首我喜欢到现时

到最后明白最好不应得一次

曾伴我挨大过应该会知

在寿司店吃寿司的时候,和朋友们聊起《 饮歌 》,我说老子差点听得热泪盈眶。

这么多年过去,我早就不敢直接地讲出心中的惆怅,也早就习惯用调侃的语气去叙述自己的感伤当作平凡生活中的点缀。我早就习惯了用“我他妈的真是伤心啊”来表达我那些羞于启齿的悲伤。我从来没想去探求过这是被人攻击多了自然有的一种防备,还是一年一年过去成长所带来的虚伪让我们不能直面伤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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