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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10)



也许她认为爱情就得这样,也许她还觉得象我这种性格的人,根本不懂感情。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旁人哪管得那么多,爱看就当看戏,不爱看拉倒。

方中信则气,“你懂得什么。似你这种理智第一的人,有什么快乐。”

我反而笑起来,也不欲与他分辨。是,没有快乐,快乐属于一堆烂泥。

“我怎么敢见她,她丈夫扬言要将我炸八块。”方中信招供。

我大笑。

多亏叫我碰到这么幽默的一个人,否则流落异乡,苦也苦煞脱。

“我认识她的时候,并不知她有丈夫。”

我点点头,“她是莉莉之前,抑或同时进行之爱人?”

“之前,当然是之前,你把我看作什么样的人?”好象还很委屈的样子。

“咦,你甩了许多人,现在的女友是谁?”

他不响,看我一眼。

我用两只手掩住胸口,“不!”

他实在忍不住,“别臭美了好不好,我要看上你的话,真叫可可豆绝种。”方中信发起毒誓来。

“老方、我只不过开玩笑。”我吐吐舌头。

他正欲教训我,大门的警号剧烈的响起来。

他去开门。

我十分好奇的探头出去看,心中有第六感,知道来者不善,善者不来。

门外是一个中年妇人。

年龄绝对比方中信大,不但大,而且大很多。

但是她美。

她长得极高大,皮肤白得似羊脂,脸上亦没有血色,约莫四十上下,穿一件黑色的袍子,身材玲珑浮凸,袍叉很高,露出肥硕的大腿,黑白相对,简直耀眼,连我都看得张大了嘴,垂涎欲滴。

不得了不得了,我贪婪地把整个身子探出去打野眼。

她一手把方中信推开,走入屋来,坐在沙发上,点起一枝烟,深深吸一口,缓缓喷出来象雾又象花。

象莉莉一样,她手指甲上搽着颜料,脚上高跟鞋一晃一晃,象是随时会跌下来,十分刺激。

我经过莉莉那一役,已经习惯,这次完全抱着观光客的心情来看这场精采的独幕剧。

方中信:“你怎么又来了?”

“你想耍老娘?”

“我怎么敢耍你,我还要命呢。”

“我倒是豁出了。”

“那是你的事,我方家三代单传……”

她抬起眼睛,目光如电,闪出哀怨、恼怒、娇媚、风情、诱惑等无数的讯息。

我看得呆住。一双眼睛是一双眼睛,怎么会有这么丰富的感情,我以为眼睛只是用来看世界的,谁知竟能说话,不不,应该是打电报。

她这一抬眼,看到我,忽然也呆住,目光直钩钩落在我身上。

我有点不好意思,略略收敛自己,作状取起杯子喝水。

她失声,“这是谁?”

方中信沉默。

我想说我是姑姑,但没开口,她不会相信,她比莉莉老练一百倍。

“怪不得。”她又说。

方中信开口,“你明白就好。”

他们两人说话似打哑谜。

但是她眼中晶光渐渐消散,一手按熄香烟。

“我明白了。”

“这对大家都好。”方中信说。

她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光是这一声叹息,就能叫人销魂。

她站起来,“好好好,罢罢罢,败在她手中,也不算不明不白。”

我觉得不对,“嗳,你说什么,你别弄错,我不是他的什么人,我有丈夫有孩子,你听我说。”

她呆呆的看着我,仍然是那调调:“方中信,你真有办法。”

我气激。

她忽然很怜爱的对我说:“小妹妹,珍惜你的本钱,好好抓紧机会,别便宜他。”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她已飘然而去。

他妈的这方中信,如此利用我,实在不要脸之至,乘人之危,但谁叫我住他吃他穿他,谁叫我没有独立的本事。

方某得意洋洋,安然脱难。

他说:“谢谢你。”

我也一句回去,“不客气。”

这次他端详我良久,说道:“你好像不知道自己长得好看。”

“我不知道你说些什么。”我没好气。

他吁出一口气,“不知道更好。”

“你打不打算帮我寻找家人?”

“你连他们名字也不知道。”

“我母亲叫邓爱梅。”

“你叫我怎样办,在报上登则广告:‘五岁的邓爱梅小妹妹,请注意,你二十六岁的女儿急欲与你会晤’?”

“诸如此类。”

“嘿,你真是天才。”

“今天你亦不用上班?”

“我去了谁陪你?”

“不用你,我想自己出去溜达。”

“当心当心当心,迷路怎么办?”

“我已经尝到最可怕的迷路,还伯什么。”

“我们再谈谈巧克力的制作。”

“今天不想说这个。”

“好好好,我陪你出去。”

“不要你。”

“我远远跟在你身旁好不好,绝不打扰你。”

他对我倒是千依百顺。

我出门缓缓散步,天刚下过雨,仍然闷腻,最好马上洗澡,但是洗完之后不到一会儿又打回原形,好不讨厌。

方中信遵守诺言,远远在后面,并没有跟上来。

前面斜路上有一大群孩子迎上来,他们穿着一式的制顺,活泼泼的笑着,年纪自十岁至十多岁不等。

一定是学生,他们每天集中在一个地方受教育,不辞劳苦,为求学习。

但他们看上去居然还这么愉快。

一定是因为年轻的缘故。

年轻真是好,太阳特别高,风特别劲,爱情特别浓,糖特别香,空气特别甜,世界特别妙,一点点小事,都能引起惊喜。慨叹、欢乐。

年轻人没有一天不笑上十次八次,烦忧那么远,生活是享受,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事,跌倒若无其事可以再爬起。伤口痊愈得特别快,错误即刻改,做对了拍掌称快,可就是那么简单。

五十年前的年轻人与我们这一代的年轻人,并没有什么分别。

看到他们明亮的眼睛,光滑的皮肤,真不相借自己也年轻过。

我叹口气。

母亲曾说过,她幼时穿的校服,是一件浅蓝色的裙子。

她念的学校,叫华英小学。

我住脚,大声欢呼。

“华英小学——”我挥舞双手,找到了,就找到了。

途人纷纷向我看来。

“干嘛,干嘛。”方中信气呼呼追上来。

“往华英小学去找邓爱梅,快。”

中学的教务主任为我们查毕业生名单。

邓爱梅……一直翻查都没找到。

方中信问:“小学要七岁才入学是不是?”

校方称是。

我立刻知道因由,要两年后邓爱梅才能够资格做小学生。要找的话,两年后才来差木多,唉。

“慢着,”方中信忽然聪明起来,“贵校好像附设幼稚园班。”

“不错,”主任问:“但你们查五六岁的小孩干什么?”发生怀疑了。

我连忙说:“这是我失散了的亲戚,我奉家长命来寻找。”

“他进去好一会儿,大概是去请示上司。我与方中信焦急的等。他出来了,“校长说未得家长同意,不得随意把学生地址公开。”

“这不是公开……”

但他已经摆出再见珍重的姿势来。

方中信拉拉我衣服,我随他离开。

“从这里开始就容易了。”他说。

我呻吟二声。

“又怎么了?”

“邓爱梅才念幼儿班。”

“真的,你最好有心理准备。”他笑。

“五岁的孩子连话都说不清楚。”

“你开玩笑,你们那代的孩子特别蠢。”

“你们的五岁是怎么样的?”

“能言善辩,主意多多,对答如流,性格突出。”

哗。不知我母亲是否这样的一个孩子。

“你真幸福。”他忽然说。

我,幸福?这方中信每十句话里有三句我听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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