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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授课妙语如珠,没有架子,爱跟他们泡吧,喜欢喝白兰地,一喝就是几杯,从来没醉过。她最爱看他微醺的一双眼睛。她看到那双眼睛里的一抹愁思。
他惟一一次跟班上十二个男生赛跑,轻轻松松的,就赢了他们。跟女孩子赛跑时,他却故意输给她们。
他喜欢跟他们打篮球,投篮失手时习惯在篮球架下垂头丧气走一圈,嘴里好像嘟嚷些什么。男生们一口咬定他那时是在说脏话。可她从来没听他说过一句脏话,倒是喜欢看他失手的样子。是他那个受到挫败的样子唤起她埋藏在心中已久的思念。
但她知道,他已经认不出她来了。
每次在警校看到她,他的眼睛都好像在微笑。她不知道自己看上去有哪一点好笑。
她仔细研究过自己的一张脸。是那双有点机灵的黑眼睛好笑吗?难道是她的神情逗他发笑?会不会是他看穿了她故意装出不佩服的样子?或者刚刚相反,因为她看来没有被他的魅力迷倒,倒引起了他的兴趣。
还是他跟其它人一样,知道她是那个第六感少女?他对她好奇。
她甚至担心他也许认出她来了。或者,他虽然没有把她认出来,却觉得她似曾相识。
然而,她终究看出他不认得她。
她决定不去深究。管它呢!要是她每次都能够让他笑,那又有什么坏啊?说不定他把她当成他养的一头小狗了,只要看到她,他的眼睛就会禁不住微笑起舞。
因为他的出现,他们那一届十七个同学当时都下定决心要以特别罪案组做为将来的奋斗目标。
三年后,在众多竞争者中,只有她被挑选进来。
现在,她走在他身边,跟着他搭电梯上楼,又跟着他走出电梯,越过昨天只有她一个人走过的的昏蒙走道,心中因喜悦而发颤。但是,在他面前,她一向掩饰得很好。
他们一起走进昨天那个特别罪案组的办公室。大克,大头和脱水橘子在那儿。韩哲把她介绍给他们三个认识。脱水橘子原来有个挺好听的名字,不过,后来她还是喊他脱水橘子。大头的名字,除了他娘,没有人记得,大家都喊他大头。
大克看到她时,脸露尴尬憔悴的神色。她装着昨天晚上没有在居酒屋遇到他的样子。
韩哲跟他们三个说:
「小绿是我的学生。」
她喜欢他这样介绍她。
她拖着行李在他身边站着,比他矮了差不多一个头。可听到他这么一说,她脸上漾开了一朵微笑,两个小肩膀禁不住一阵有如小鸟拍翅般的轻颤,脖子缩了缩,看上去又好像更矮了些。幸好他没看见。
他从来就不知道她有多爱他。
她镇定了些,目光转开去,看到了昨天摆在桌子底下的那双红色亮皮鞋子。
是这双鞋子把韩哲永远从特别罪案组带走了。
10.老师的小狗
现在,她坐在自己的位子上,把脚搁到底下那个小飞象行李箱上头,翻看她从依兰夫人那儿带回来的一迭命盘图。。
大克老是把小飞象说成是「死飞象」。他后来告诉她,她头一天拖着死飞象行李箱出现时,身上穿一袭雨衣,看上去好像从一个很远的地方回来。
可到了第二天,他看到她又拖着行李回来,不禁开始怀疑她是个无家可归的女人。而且,她无论晴天雨天都穿一袭雨衣,看来就像在火车站露宿的精神有问题的女人。他和大头,还有脱水橘子,初时都在背后喊她「雨衣妹」。
她好几次没好气地教训他:
「这雨衣是时装,你懂吗?不下雨也可以穿!」
至于她带着的行李。她只说:
「第一天上班,我有很多东西要带嘛!」
她没带来多少东西。那天装在箱子里的,不过是一台手提电脑,一个她调职时带着的杯子,一本记事簿,几本雷蒙?钱德勒的书,一只有补丁的毛毛狗,几包卫生棉和一些杂物。
这个箱子她用很多年了,她习惯放在工作的地方,好像随时都可以把所有东西丢到箱子里离开似的。
她没法解释这种习惯,也许因为她的确曾经是个无家可归的人,心底里的流浪意识一直伴随着她。没有安全感的孩子,后来的日子,无论过得多好,终究是没有安全感的。
大克又说,她那天跟在韩哲后面进来办公室时,比他矮了一个头,那个屁颠屁颠紧跟着他,生怕跟丢了的样子,看上去就像老大的小狗。
她听了不但没有生气,反而把大克当成了知己。
她白小绿就是要做韩哲的小狗,老跟着他。
日子风卷云散,三年就这样过去了。
那天她上班之前买了一份早报。报纸以头版报导女探员遇害的消息。名叫程琳的女探员三十四岁,长了一张娃娃脸。她因为生病请假在家,凶手清晨闯进她家。当时她正在厨房里,对方朝她胸口轰了三枪。那个可怜的女孩甚至来不及伸手去拿自己的枪还击。
她坐在车上读完报,随手把报纸丢到一边,继续开车。
一路上,她不禁满腹疑团。根据报纸报导,程琳不是执行职务时遇害的。那是因为她正在调查的案件吗?还是私人恩怨?要是因为她正在调查的案件,韩哲是不是也会有危险?
后来,当她看到韩哲站在车边时,韩哲说不定看到了她丢在车上的那份早报。
那天,他把她介绍给大家之后,安排她跟大克工作。
她禁不住在心里喊:
「就没有别人吗?」
当她看到大克同样露出一个不情愿的眼神,她心里简直讨厌他。
她没想到他们后来会成为好朋友。
三年前刚开始的时候,不是这样的。
她和大克负责循着程琳正在追查的案件和她的私人生活调查。
程琳的私人生活很简单,她一个人住,没有男朋友。
她和大克回去程琳的公寓看过。公寓陈设简单,厨房里放的都是干粮和微波炉食品,地上仍留着大摊干了的血迹。
然而,她发现厨房流理台上放着一瓶伏特加,已经差不多喝完了,旁边的一个玻璃杯里还留着伏特加的味道。程琳早上走进厨房,是为了倒酒。
法医检查程琳的尸体时,发现她的胃液里含有大量的酒精,证明她死前喝了很多。
这样看来,程琳那天请假,不是因为生病。
一个大清早就喝烈酒的女人不是酗酒就是失恋。程琳根本没有男朋友。她为谁失恋?
直到很久之后的一天晚上,她跟大克在「花间醉」喝酒。他终于告诉她:
「这个傻瓜,她喜欢老大。」
然而,她却看出来了,程琳喜欢韩哲,大克喜欢程琳。
他为她伤心欲绝。她刚死的时候,他变成了一头受伤的刺猬,甚至觉得她取代了程琳的位置,所以不喜欢她。
后来,却因为内疚而又加倍对她好。
那天她问他:
「老大知道吗?」
「她大概不是老大喜欢的那一类。」大克苦涩地笑笑。
要是她知道有任何别的女人喜欢韩哲,她肯定会觉得心里不是味儿。可是,她却同情起程琳来。
这起案子一直未破。他们连个边儿都摸不着。
一年后,韩哲离开了特别罪案组。
他没说为什么要走。可她知道,他一直为程琳的死而内疚。也许,要不是她那天喝了酒,她不会毫无还击之力。
他为一个他没爱过的女人而自责。
他走的那天,也是下着大雨。
她站在窗边,看到他打着伞的身影渐渐离开她的视线。
她咬着唇,抑住眼中的泪水。她讨厌别离。
她走了那么迂回漫长的路,终于来到他身边,他却又要走了。
11.墓园
这天早上五点钟,她起床,穿着白色内衣和小短裤跳绳跳了三百下,累了,又回到床上,缩成一团,睡了一会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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