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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你的信已经太迟(都会爱情系列)(32)



柴仔拍拍车身,催促他说。

“喂……快送紫樱回去吧,"

她看着他爬上车,车子缓缓往前走,比他平常开车的速度慢了很多。她杵在那儿,目送着他那辆车消失在遥远的夜色里。

“真莉,你去哪里?”柴仔问她。

“哦……我回家。”她回过神来说。

“那我们一块走吧。”

她默默地走在柴仔和山城之间。脸色煞白。幸好他们没看到。

“你没见过紫樱啊?她是泰一以前的女朋友,刚从纽约回来。”柴仔说。“看来她还是喜欢泰一啊!”

“要不是小克那个混蛋,他们也不会分开。”山城愤然道。

“我看紫樱从来就没喜欢过小克。她喜欢的是泰一,女孩子都喜欢泰一。”

“总不成喜欢你吧!"

“啊……要是我也含着银匙出世。谁说得准呢!”

真莉只觉得脑子一片空白,山城和柴仔的话,她差不多一句都没听进去。她走着走着,不自觉地走上另一条路,不知道把他们忘了在什么地方。她抬起头,己经不见了他们两个。

她从来就没想过紫樱是要坐轮椅的。

紫樱回来了。是她把紫樱的信送回去给泰一的。让他知道紫樱始终爱着他。由始至终,她只是个送信的人,装饰着别人的爱情故事。

即使她现在告诉泰一,她给陆子康那封信是什么时候写的,又说她己经不爱陆子康,还有什么意思?

这一切都己经太迟了。

3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初一个热浪滚滚的黄昏,真莉人在非洲肯亚的草原上。她戴着一顶遮阳草帽,帽带系在下巴底下,跟摄影师躲在丛林里,正用长镜头偷拍一群在草原上懒懒地散步或是趴着不动的狮子。她和她五个同伴身边站着四个荷枪实弹的非洲保镖。万一狮子发现他们。想要袭击他们,这四位枪法奇准的保镖便会毫不犹疑地朝这群万兽之王开枪。

真莉一九九八年刚来非洲森林的时候,害怕得要命,可她现在已经克服了这种死亡的恐俱。他们拍摄这群狮子已经有半年了。她甚至认得它们每一个的样子,为它们分别起了外号。最瘦的那一头叫柴仔,老爱东张西望又好奇的叫曼茱。爱爬树的那头小狮叫山城,最帅最壮的那一头雄狮叫泰一。一年前,她在衣索匹亚拍摄一群狮尾拂拂的生活时,同样的名字也分配给那个拂拂家族。

真莉瘦了,结实了。皮肤晒成蜜搪般亮丽的颜色。她从前常常暗地里嘲笑拍片慢吞吞的曼茱将来最适合拍动物纪录片,或是拍蜗牛的一生。她没想到曼茱依旧在那个城市生活,她却跑来这里了。

一切源于一九九八年。那年五月底,她幽幽地离开香港,去多伦多探望爸爸妈妈。她两年没见过他们了。自从那天晚上在天琴星外面见到泰一和紫樱,她和泰一再没有联络了。毕业后,市道很坏,她没找到工作,决定先去多伦多看看,也许继续念书,也许过一两年回香港看看,也许永远不再回去。即使是跟陆子康分手的时候,她也没想过离开香港,但是,泰一却让她兴起了远走的念头。

那天,飞机从启德机场的跑道上起飞,她望着窗外的景物,难过得哭了。坐在她旁边的一位中年法国男士递给她一张纸巾。他们攀谈起来,她才知道他原来是一位替电视台拍摄动物纪录片的摄影师,名字叫保罗。缘分就是这么奥妙,保罗问她可有兴趣拍纪录片,又问她怕不怕整年在外,从一个丛林走到另一个丛林,或是草原,或是南极,有时候一等就是三个月,为的也许只是捕捉一头野兽吃喝睡觉的样子。他笑着对她说:

“要是你害怕离别和孤单,这可不是适合你的工作。”

他给了她一张名片。三个礼拜之后,真莉就背起行囊,离开多伦多去了非洲,成为一位摄影助手。他们这支摄制队有法国人、英国人、美国人、日本人和韩国人,就只有她一个中国人。

起初答应去非洲,她只是任性地想放逐自己,没想到一去就是两年。她爱上草原上美丽的日落,也爱上了纪录片。她觉得自己以前就是大爱做梦了,拍纪录片会把她锻炼得踏实一些。

不过。她还是花了一段时间才适应。她通常要住在简陋的帐篷或旅馆里,白天在户外顶着烈日,忍受像着了火的天气,吃的东西也不对胃口,还要害怕随时会被一头猛兽吃掉。

每当她想放弃、想一走了之的沮丧时刻,她总是跟自己说:

“我要克服它!"

她克服了恶劣的环境和心中的恐俱,也克服了生活上种种的不方便,克服了对城市生活的怀念。最难克服的还是那些孤独的漫长夜晚。她一个人坐在帐篷或是陌生旅馆的房间里,思念就会袭来。她分不清楚那是对家的思念,对她长大的那个城市的思念,对过去一切的思念,还是对泰一的思念。

他说过:

“喜欢长夜的人.是比较接近永恒的。”

她常常想起他这句话。她也想起林老奶奶对她说,喜欢《祖与占》 的都是爱自由的疯女孩,将来会到处跑,没有一个男孩子拴得住她。当时她根本不相信林老奶奶的说话,如今她的说话却应验了,比算命师还要准。

在非洲,她跟文明世界的唯一联系就是那一台她无论跑到哪里都带着的手提电脑。她都不写信了,只偶然给家里和曼茱写写电邮。有时候,她觉得她好像也变成非洲丛林里一头懒散的动物了。

然而,物竞天择,不管人或动物,只有顺应环境的才能生存下去。两年来,她克服了失恋、孤独和离别,对泰一的感情,却因为不断的回忆而越发强烈了,这是她意想不到的。因为,她虽然离他很远,却还是能够听到他的声音。

一九九八年在衣索匹亚,圣诞前后的日子,她守在电脑旁边,透过互联网听着他主持的《圣诞夜无眠》,每当这些时刻降临,他便好像从没离开过她。化名一休的他,还是爱玩他那个选择题的游戏。他放的歌还是那么动听。一首歌落在他手上,就不一样了。

一九九八年圣诞节的那天,她听到他问这一题:“一天之中哪一个时刻最接近永值。”

“啊……是长夜。”她心中想着,又想起一九九七年圣诞的早上,他们一起吃一只大得可怕的火鸡。她也很高兴知道蓝猫己经走红了,是曼茱告诉她的。一九九八年,蓝猫出版第一张唱片,主打的那首歌就是有天泰一送她回家时在车上播给她听的那一首,当时还没谱上歌词。他问她有什么提议,她说这首歌比较像一段悠长的思念。她还记得他说:

“爱不像风筝,不能说收回来就收回来。”

她说:“不放出去,便不怕收不回来。”

这首歌唱得街知巷闻。使蓝猫在短短一年间红起来。歌词写的竟然就是她跟他那天在车上的一段对话,歌的名字叫《爱不像风筝》,她把歌下载到她的随身听里,常常听着。她不知道是否也有些一厢情愿的想法一她觉得泰一还是想念着她的。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号这一天,她人在肯亚丛林附近的一个帐篷里,听着一休的节目。她多害怕他成名后不再做这个节目啊!她心想:

“他就不怕他的歌迷认出他来么?衣索匹亚

她在非洲肯亚。他在香港。节目里,他问了这一题:

“选一部电影,喜欢这部电影的都是疯女孩。”

“天哪!他说的是我么?”她笑了。

他却没播歌,只说:

“这一题送给我的一位朋友,她知道答案。”

她曾经以为她和泰一做不成朋友了,然而,远隔天涯,她觉得他们如今仿佛又是朋友了。只要不见面就好。她早就告诉过他,从没开始的爱.倩,是比较悠长的。她突然又想起,他吻她的那天,她说:“我为什么怕你?你又不是狮子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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