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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什麽呀!你这儿从来不清理的吗?」
卓尔帆勉强睁开眼。「我每个星期天整理一次,可是上个星期没空,所以……」
「OK、OK!我明白了,你睡吧!」
不一会儿,水开了,她从小冰箱里找到一罐舒跑,和热水混合成温舒跑後,她才把卓尔帆叫起来,吃过药後再让他继续睡。他的额头似乎更烫了,可是,他这儿好像连温度计也没有。
最後,她决定去买个冰枕来让他睡,顺便买支温度计,却没想到在7-11逛了半天後,她陆续发现他那边应该有却没有的东西,只好统统「顺便」买回来了。
然後,她卷起袖子,准备多少先整理一些,首先是那些高级服饰,当然要送去乾洗罗!可是内衣裤和普通休闲服就要自己动手了;接著,华璋再一次愕然地发现他这儿也没有洗衣机。
她终於明白他为什麽那麽欢迎有人自投罗网来「照顾他」了!
算了!反正像她这种敢和他大眼瞪小眼的老妈子也不是那麽容易找得到,她姑且「荣幸」的膺任下来吧!
好不容易把衣服洗好晾到後阳台上,再把流理台擦拭乾净,同时把从餐厅带回来的鱼粥热一热,刚好到时候让他起来吃药了。她先量了一下他的体温……哇!39度3耶!她赶紧催促他喝粥,顺便把他的枕头换成冰枕。
「明天你一定要请假!」华璋命令道。
卓尔帆只是点点头,同时乖乖吃下两包药,而後再睡回去,在躺上冰枕之前,他似乎有些困惑地看了看冰枕。
「睡那个烧会退得比较快。」华璋解释。
卓尔帆瞄她一眼,随即躺上去,闭上眼又睡著了。
华璋把碗放进洗碗槽内,略微想了想,决定还是一口气把它整理好,反正她明天白天不用代班,晚上也轮休,刚好可以在这儿耗上一整天。
可继续整理下去之後,她才发现情况比她想像中的还要糟糕!因为——
窗帘大概几百年没洗过了,稍微动一下,就灰尘满天飞,顺便飘出一些苍蝇、蚊子的尸体;衣橱里那一整排亚曼尼高级服饰上也覆盖著一层厚厚的尘埃,更别提放内衣、内裤的抽屉了……搞屁啊!居然还有蟑螂屎!
她实在不应该在有病人的时候整理这麽污秽的房间,可是……天哪!待在这麽可怕的环境里,病会好才怪!
当电话铃响时,卓尔帆吃过药没多久刚睡著,而华璋也终於进行到最後一项工作了——趴在地上抹地。
虽然已经是腰酸背痛得差点直不起腰来了,但是,她还是不能偷懒用拖把拖,一定要用手卯起来死命的又抠又抹。因为,本来是漂漂亮亮的大理石磁砖上,坚固牢靠地黏了一些嗯心巴拉的、黑黑灰灰的,还夹杂了一些蟑螂脚苍蝇翅膀的……的……不知道哈米东东!
她下意识的不想吵醒卓尔帆,所以,立刻扔下抹布,并姿势美妙地飞身过去抓起无线电话,同时看了一下时间——十点半AM。
「喂?」
话筒那端有两秒的静默,然後……「对不起,我打错了!」
华璋耸耸肩放回电话,伸个懒腰後回到原位蹲下去,才没一秒,她又跳起来飞身过去抓起电话。
「喂?」
「咦?怎麽……啊!抱歉、抱歉,我又打错了!」
华璋放下话筒,瞪著它片刻,果然,又响了起来,这回她一抓起话筒便快速地问:「你找卓尔帆是不是?」
对方又沉默了好几秒後,才狐疑地说:「对,他……在吗?」
「在,他在睡觉,你等一下,我叫他起来听。」话落,华璋忙过去摇醒卓尔帆,「喂、喂!醒一下,你的电话啦!」然後,她把话筒放在神志还迷迷糊糊的卓尔帆的耳边。「快啦!人家还在等耶!」
卓尔帆睡眼惺忪地瞄她一眼,才语声朦胧地咕哝道:「谁啊……哦!是你喔……不,今天不去公司了,我又发烧了……」可能是还没完全清醒过来吧!所以他讲话的速度比平常更慢,简直像是老牛拖车,就快拖出满嘴的泡沫了。「刚刚?是华璋……我的女朋友……」他突然皱起眉把话筒拿开,慢吞吞坐起来後,再把话筒放回去。
华璋忙去找了一件外套给他披上,顺便摸一下他的额头,然後把冰枕拿开,换回原来的枕头。
「干嘛啊你?叫那麽大声……昨天……是啊!有什麽不对吗?她来照顾我嘛!还有……」卓尔帆睁大眼张望了一下四周。「帮我整理房间……你为什麽一直重复我的话?不行……不为什麽,就是不行……少罗唆了,我刚吃过药,困得要死,你不要再烦我了好不好?」
他的口气变得有些不好,可说话速度却依然没有加快半分,「明天?」他突然望向华璋。「我明天能上班吗?」
华璋愣了一下,这种事怎麽会问她呢?
「呃……如果……如果不再发烧就可以。」
卓尔帆颔首,而後回答话筒那一端的人,「她说,如果我不再发烧的话就可以……对!她是这麽说的……没错……好,那就这样了。」他放回电话,然後扯下外套又躺了回去。「我好困。」
华璋体贴的替他拉好被子。「那就继续睡吧!待会儿我煮皮蛋瘦肉粥给你吃。」
卓尔帆眼神蒙胧地凝眸著她片刻。
「你会一直照顾我吗?」
一听这话,华璋又有那种哭笑不得的诡异感觉了。他为什麽总是面无表情的对她这个新到任不到一天的女朋友说这种类似撒娇,又仿佛托付终身的话呢?
第二章
孩子气
撒娇、耍赖,
是你对待我的方式,
像个极需要人呵疼的孩子,
而我,
是唯一能踏进你生活的人,
是唯一能宠你的人。
华璋和卓尔帆交往三个多月了,她还是没能拨开卓尔帆眼底的迷雾,却很了解他的确是个很需要人照顾的男人。所以,他们从来没有真正的约会过,因为她光忙著照顾他就忙不过来了。
在某些方面,他很像个小孩子,譬如在照顾自己这方面,他居然要人家告诉他他发烧生病了,他才会知道自己生病了。偏偏他的身体并不好,体温很容易就升高,有时候是真的感冒了,有时候是太劳累,又有时候是纯粹心理因素。
可在家务方面,他却又是个标准的大男人。他完全不会下厨,连煮个水煮蛋都不会;他的内衣裤都是用洗衣粉泡一晚,然後踩两脚就OK了;他一个星期使用吸尘器一次,但不会去拖地,更不管那种看不见的地方,譬如衣橱、抽屉里或床底下,甚至连冰箱里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去清理一下。
或许应该说他是个超级大懒人吧!他懒得照顾自己、懒得去关心自己到底需要些什麽、懒得做一切生活上的琐事,甚至於……
「为什麽你的衣服都是亚曼尼的?」华璋询问道。
「那是文捷帮我买的,我需要上班的衣服。」卓尔帆慢吞吞地说。
华璋忍不住翻了翻白眼。「我咧!你钱多是不是?你知道亚曼尼有多贵吗?为什麽要人家帮你买?你为什麽不自己去买那种普通一点的就行了?」
卓尔帆没有说话,於是,华璋立刻心里有数了。这家伙不是太懒了,就是对买衣服没兴趣。
「好了、好了,以後不用那个什麽文捷的……」
「他是我的好朋友。」
「是喔!欠扁的好朋友!」华璋不屑地说:「你又不是什麽大富翁,干嘛花这种冤枉钱啊!整整齐齐的就够了,何必那麽……等等、等等,你……」她怀疑地斜睨著他。「你那辆法拉利不会也是他帮你买的吧?」
卓尔帆点点头。「我需要交通工具。」
华璋呆了一秒,随即狂吼道:「哇塞!你……你这个家伙给我差不多一点好不好?为麽每一样东西都要人家帮你买?你看,花了那麽多冤枉钱,结果你现在只住得起这种小套房,连请个固定的清洁工人都没钱了,你这样拚命工作有什麽用啊?还不是赚给亚曼尼公司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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