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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重构+番外(64)

作者:魏夕三 阅读记录


小秋不甘心啊,闹了一阵子,那家人给了点钱,加上松河的这套房子,又承诺把孩子的户口落到城里,但是约定孩子不能姓冯,以后也不能分冯家的财产。

小秋没别的办法,只能答应,抱着孩子回了松河,这事也就过去了。”

听过陈大右的讲述,赵成阳同姜郁对视一眼,两人都想到了什么,不禁脊背阵阵发凉。

最后还是姜郁先开口问:“那这老板叫什么名字,您还记得吗?”

“叫冯……”陈大右一时没想起来,扭头问隋丽萍,“那老板叫啥来着?”

“我上哪知道?你妹妹又没跟我说过。”隋丽萍掰了根黄瓜,自顾自道,“我觉得吧,小秋就是太老实,要换了我,管他大老板二老板,非得给他作个人仰马翻,谁都别想好过!”

陈大右笑她:“那人家老板也不能看上你这样的啊,一天天咋咋呼呼的……”

隋丽萍停下动作,狠狠剜他一眼,陈大右赶紧闭嘴,嘿嘿干笑两声,闷头扒起饭来。

众生芸芸,想要找到一个无名之辈或许不易,但要确认一位有头有脸的商人,并不困难。

姜郁很快找到网上一条图文报道,拿给陈大右看。

与猜测无异,这位曾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在松河从事铝材生意的冯姓商人正是冯永昌,冯少坤名义上的父亲,孙燕的前夫,如今正因前列腺癌晚期在三千元一晚的病床上奄奄一息,度过人生中的最后一段旅程。

赵成阳曾根据从赵馨怡案发现场采集的精液样本,结合人口登记信息,以及警方对凶手基本特征的判断,将调查范围划定在了可能拥有相同Y染色体特征的145名男性之内。由于这一特征与冯永昌的父系族群吻合,所以冯少坤被阴差阳错地纳入其中,而陈金龙作为冯永昌的非婚生子,由于没有任何登记记录,自然被排除在调查范围之外。

直到今天,此刻,这个名字重新出现,进入赵成阳的视野,很难不叫人新生猜测,浮想联翩。

吃完晚饭,姜郁送赵成阳下楼,走到单元口时问他:“你觉得,陈金龙和赵馨怡的案子有关系吗?”

赵成阳顿住脚步,“我不知道。”

调查过那么多人,一次次地失望落空,他已经不敢再有期待。

“如果,我是说如果,陈金龙真的就是杀害赵馨怡的凶手,”姜郁语气微顿,若有所思,“那他的动机是什么呢?随机选择作案目标,然后报复社会?”

“不是随机,不可能是随机,”赵成阳立刻否定了这个猜测,“我不相信天底下会有这么巧合的事情。”

第56章 56. 「宋晓川故意杀人案」·动机

赵成阳回到住处,父母已经睡下,卧室仅留一盏暖黄色的夜灯,在黑暗中孤零零的亮着,似是无数次的失望过后重新燃起的一缕希望。

陈金龙与冯永昌的特殊关系令他睡意全无。

赵成阳将外套脱下丢在一旁,拉开椅子坐到桌边,在摊开的笔记本上迅速写下几行字:

2009,桥洞,姜郁,陈金龙。

2009,黄金海岸,陈大右,陈吟秋,隋丽萍。

2012,春丽足疗店,陈吟秋,宋晓川。

2012,出租屋,赵馨怡,陈金龙?

直觉告诉他,这一切绝不会是巧合。如果陈金龙不仅仅是曾侵犯过姜郁的凶手,也是奸杀赵馨怡的凶手,那么两起案件之间一定存在某种关联。

然而他却找不到这种关联。除了被害人年纪相仿,都为二十岁以下的年轻女性,以及凶手偏好后入式姿势并伴随一定暴力伤害,两起案件并无其他相似之处。

与姜郁的案子不同,赵馨怡案是一起入户强奸案。尽管暂不清楚陈金龙是如何做到在不破坏门窗的情况下进入室内,但这样的行为本身就代表了他是在有选择地确定目标,并非随机犯案,否则大可不必费此周章。

那他选择赵馨怡的原因又是什么?

两人究竟有什么交集?

几个名字间的关系线条纵横交错,涂抹删改,经过几次修正,最后又被全盘推翻,赵成阳烦躁地将这一页纸用力撕下,团成一团,丢进脚边的垃圾桶里。

他用力地搓了搓脸,强迫自己镇静下来,重新理顺思绪。

2009年10月,姜郁在新风机械厂家属院附近的一处偏僻桥洞遭到陌生男子性侵。同一时间,姜郁的母亲隋丽萍在一家名叫“黄金海岸”的歌舞厅兼职,与施暴者陈金龙的母亲陈吟秋彼此相识。

2012年12月,赵馨怡在市中医院附近的ʝ𝒮𝓰出租屋遭人奸杀,陈金龙有作案嫌疑,两人间的关系纽带至少包括春丽足疗店的熟客宋晓川和老板娘陈吟秋。

尽管赵馨怡不幸身亡,但从尸检结果来看,死因是机械性窒息,呼吸道内存有棉絮纤维,很可能是因为挣扎呼救被凶手用棉被掩住口鼻所致。

相较之下,姜郁由于自身性格原因和案发当时机体所产生的“冻结反应”,没有明显的反抗行为,所遭受的伤害程度较轻,说明凶手并未想要置受害人于死地。

由此看来,凶手并不属于施虐型或攻击型强奸,更像一种“报复式”犯罪,两次都选择了在强制性关系中更难实现的后入姿势,通过暴力威吓强迫受害人配合,从而享受征服、压制的快感,一定程度上带有对被害女性的轻视、贬低甚至侮辱。

而凶手的报复性心理往往与其自身的遭遇难脱干系。

思及此处,赵成阳的脑中忽然闪过一个名字。

他立刻弯腰捡起垃圾桶里的纸团,展开铺平,终于在几行字里找到了两起案件之间最大的关联,那就是陈吟秋。

*

另一边,由于陈吟秋已经病故,其与宋晓川的聊天记录无从考证,在案发当日12:38至13:45的这段时间,姜郁很难再为宋晓川找到不在场的证明。

她不得不重新翻开卷宗,仔细阅读,试图从中寻觅其他的突破口,从而说服法官,宋晓川根本没有作案的可能。

结合宋晓川的最后一次供述,他在12:38从张姐面馆吃完午饭离开,回到出租屋,与赵馨怡发生肢体冲突,随后将女方按在床上闷死。

因为害怕被警方追究,宋晓川先后共采取了两种方式掩盖自己杀害赵馨怡的事实——其一是用捡来的安全套伪造外人入室奸杀的假象,其二是用蜡烛试图点燃煤气,毁尸灭迹。

而当他做完了这所有的一切,便从出租屋离开,回到马路对面的任逍遥网吧,此时正好是13:45。

也就是说,宋晓川必须要在67分钟的时间里,完成这一系列的动作。

这让姜郁忽然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既然无法找到不在场证明,那不如就试试反其道而行,证明宋晓川根本无法在限定的时间里做完这一切。

警方在办案时偶尔会进行侦查实验,测试某个事件或者现象能否在特定的环境和条件下发生。相同的方法亦可效仿,只是她还需要另一个人的帮忙。

正想着,手机忽然“嗡”的一声震动,赵成阳发来信息:「能不能跟陈大右打听一下,陈金龙是什么性格?和陈吟秋的关系怎么样?」

姜郁直接回拨过去。

墙上挂钟指针重合,一齐指向十二点钟,又是新的一天。赵成阳倦怠地打了个哈欠,声音透着股懒意:“还没睡呢?都几点了?”

“睡不着,看卷呢。”姜郁身体轻轻后仰,靠在座椅背上,“你不也没睡吗?”

“你跟我比?”赵成阳哼笑,“我这皮糙肉厚的,又不怕长皱纹。”

姜郁也笑,嫌他嘴贫。闲聊了几句,重新拉回正题,问他:“怎么突然要打听陈金龙啊?”

关于陈金龙的作案动机,赵成阳还只是初步推测,不好妄下断论,便没在电话里过多解释,只说是和案子有关,想再多了解点情况。

姜郁应承下来,约了他的午饭时间,说等见面细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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