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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离(15)

作者:安那代 阅读记录


和福宝在后山旁的小溪里手牵着手漂浮。

想到此处,面前不甚干净的泳池水好似突然有了什么魔力,吸引着我向它挪步过去。在充分意识到自己的行径之前,我已然合衣躺进了游泳池里。我仰头浮在水面上,眼睛看着夜空中明亮的星星,感受着被水包围的感觉,被水怀抱着。

只是这回,水是冷的,还弥漫着一股刺鼻的味道。我打了个寒颤,轻轻闭上眼,心里的感觉一言一语难以道明,繁琐复杂且并不好受。游泳池旁昏黄的灯光照在我的脸上,渗透进我的眼睛里。我的鼻子有些发酸,突然有想哭一场的冲动。

突然,一个温暖的触感从指尖传来,那一丝暖意从指尖如波纹荡漾开一般迅速地扩散到了我的全身。我为之震颤,打了个激灵,扭头看去,是福宝。

他一如小时候那般漂浮在我身旁,但这次没有闭眼,直勾勾地看着天空。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呢?但这在此时并不重要。他为我下了泳池,来到我身边漂浮,手指尖触碰我的,这一切都说明了他还记得十五年前与我的仪式,还没将那些回忆翻篇,没有忘记我们一起度过的时光里面的细碎情节。

他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还记得秧秧的人。这就够了。

我再也不想克制自己,在水里站立起来,扯过他的衣领,将我的嘴唇贴上了他的。

第12章 第六章人左不过爱上自己模糊的倒影(下)

他十分配合地环抱住我的肩膀,手紧紧按着我的后背,好像要将我按进他的身体里。他的嘴唇冰冷,还好怀抱是温暖的。我用力地吻他,前所未有地用力,全身心地沉浸在这个亲吻里,企图以此把这些年来沾染上的肮脏悉数洗刷掉。

我多希望变回干净的秧秧,多希望自己还认识秧秧是谁,然而我已经不知道怎么成为秧秧了。但是,当我拥抱着福宝、亲吻他的时候,只要睁开眼,便能从他的双眸中看见秧秧的倒影。

不知道亲吻了多久后,他将我带上楼。这一晚,借着些许酒劲,混杂着许多眼泪,该发生的不该发生的都发生了。清理干净后,我在他的怀中迅速睡去,这是我离开福利院十五年来睡得最安稳的一夜,一夜无梦。

我是被咖啡浓郁的苦香气味唤醒的。睁开眼,我瞄见福宝正在屋角的厨房区里煮一壶咖啡。他穿着一件白色的卫衣和浅灰色棉布短裤,脚趿一双和裤子同色的布艺拖鞋,头发毛绒绒的,背影在阳光里显得绵软柔和。天亮了,我终于看清四周的环境。这是一个约莫四十平米的单间,稍微有些小,但是整洁舒适,让人安心。屋里的家具很简单,一张床,一张书桌,一把椅子,书桌旁边有一个三脚架,上面架着一台摄像机。

他应该是学导演的?我竟然连他是什么专业的都没问。

手机震了一下,我拿起它时被手机壳上镜子里映出来的自己吓了一跳。我的妆已经完全花了,眼影眼线晕成一团,口红沾到嘴边,鼻子也油乎乎地闪着亮光。我讶然意识到,我竟没有赶在福宝起床前将自己收拾好——那可是我在外和男人过夜的标准流程。

在与那个玩弄我的老男人分手之后,我立志再也不将自己的脆弱展现给任何人。我不想再做真实的女人,真实的女人有骨血,有骨血就会被攻击、会受伤害。我只想做男人理想中的女人的那个幻影,毕竟影子不会受到折磨,连铠甲都不用穿。

男人理想中的女人是如镜花水月般不切实际的,这代表我永远要都以一副完美无缺的样子出现。于是只要和男人睡觉,我便得靠着一股心气儿,以求早晨不设闹钟也能赶在他们之前醒来。清晨,我悄悄潜入洗手间,将前一晚带着入睡的妆悉数卸掉,再重新涂上素颜霜,浅浅地画眉毛、大地色眼影和内眼线,抹樱粉色的嘴唇,将头发洗好并吹得蓬松;再轻手轻脚地躺回床上,故意加大力度翻个身,等男人后知后觉地来抱我。我假装在他们的怀里刚刚醒来,他们总是惊喜于我睡了一夜却愈发美丽,殊不知我花了多大的力气才得以如此悉心伪装。

和福宝在一起,也许是睡得太过安稳,我竟没能提前醒来,这张乱七八糟的脸他起床时肯定看见了。我赶紧从昨晚扔在床边地上的包里抽出两张纸巾,将脸上的油吸了吸,又把晕开的妆擦了擦。

应该是我抽纸的声音惊动了他,福宝转过身来,见我醒了便放下手中的咖啡壶小步跑了过来。他跑到床边后在地上的枕头座垫上坐下,面带微笑睁大眼睛看着我。真像一只萨摩耶啊,我伸手摸了摸他的头,头发软乎乎的。

“喝咖啡吗?”

我点点头,他起身要去端咖啡,我却扯住了他的衣角。

“怎么了?”他又坐下来。我把手收回被子里,用软软的白色空调被裹紧自己,凉丝丝的感觉真舒服。他看着我,单眼皮的杏仁眼总给人一种忧郁的感觉。他帮我把一绺头发拨到耳后,手指触碰到我的耳垂,那触感冰凉且微妙,在我的心里荡开圈圈涟漪。我看着他,突然有种冲动。

我想对他说“我爱你”。

这让我的心中警铃大作——上一次说爱,还是对那个该下地狱的老男人,结局如何是我此生都刻骨铭心的。“爱”对于我来说不是个好事,对幸运儿可能是珍宝,对我却只会是尖刀。爱上一个人,就代表没有花招可以耍,没有伎俩可以玩,没有退路可以走。爱上一个人,就不免想要以真实的身份去面对他,像狗躺在地上露出肚皮一样,傻乎乎地捧着真心任人宰割,一切全凭对方的喜恶和良知发落。爱上一个人,是愚蠢的行为,是夏知澜不屑的事情,是聪明的女人不会再栽一次的跟斗。

想到此处,我板起脸,生硬地说了句:我要走了,我还有事。然后从被窝里起了身。

“我做错了什么吗?”在我雷厉风行地收拾好自己和包准备以最快的速度逃跑时,福宝嗫喏着问我。那声音如此小心翼翼,好像怕戳破了什么似的,其中的胆怯让我的心微微一痛。

但我还是忍住了内心那如洪水般就要决堤而出的感情,背对着他,说,没有,我只是有些事要忙,晚点会给你发信息的。

出了福宝的门,我路过昨天晚上我们亲吻的泳池。泳池现在已经聚集了好些人,他们用蓝牙音响放着说唱音乐,叽叽喳喳地聊天,还有人玩着幼稚的泳池游戏,边喊“炸弹(cannonball)”边跳水。在洛杉矶剧烈的日光照射下,这个泳池显得如此纷扰嘈杂,全无昨夜月色朦胧下那种暧昧忧郁的美感。

我对福宝的感情,那所谓的“爱”,应该也只是一时的怀旧以及氛围加成吧。我努力地说服自己,努力压下心中那想不顾一切回头扑进他怀中的冲动。

手机震了一下,拿起来一看,是福宝的微信。他没有说什么,只是发给我一张截图,图上是他为我打好的优步的信息。从他家到我家。

我心情有些低落地回到了家。打开门,我租的房子是标准的一室一厅,比福宝家大许多。大,就显得空旷,以白色调为主的家具虽然看着有格调,此时此 刻却显得有些冷酷和寂寥。我将包挂在门口的衣帽架上,洗了个澡,随意换了件宽松的衣服,便迫不及待地来到了电脑前。

我曾经有一个习惯,在心里发酵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时,我会选择用文字将其理顺并记录出来。是珍惜来之不易的真实情感,也是将模糊虚幻的想法勾勒出个大致的形状。这个习惯从高中时便开始了。

我有一个从高一时便开始使用的网络账号,名字叫“初秧”,这个账号一开始还是我为了初恋黄海伟而创建的。那时我因为他的爱答不理而黯然神伤,开了这个账号,用笔墨记下他的冷漠,并幻想如果有一天我们两情相悦了会是怎样的——不知为何,我从来没有成功地完整写出过一篇纪实文学。无论开端是如何地诚挚真实,后面的情节总是不免向与现实差得十万八千里的方向发展而去。我总是写着写着便不再记得那是我自己的故事,说实话,我也常常觉得正在经历的这个人生并非我自己的生活。无论是在网络里还是所谓的现实中,我的生活都有些虚幻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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